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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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能源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以来,在能源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指导下,我国可再生能源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开发建设成本持续降低,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初步具备了平价上网的条件。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竞争配置力度,并明确项目有关边界条件。

  《通知》对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出四项总体要求。一是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再开展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二是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根据规划和电力消纳能力,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确定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三是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省级电网企业对新增建设规模的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做好电力送出工程建设衔接,落实消纳方案,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四是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核实申请项目的建设投资营商环境符合降低非技术成本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加强监督。

  附件《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和《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分别对做好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随《通知》一并发布。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要求,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二、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本区域电力消纳能力,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确定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的监督。

  三、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指导省级电网企业(包括省级政府管理的地方电网企业,以下同),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对所在省级区域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

  四、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核实拟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税费政策,确认项目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范围;确认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单位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将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上述有关事项的监督。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有关管理工作机制,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政策的宣贯和解读工作,按通知要求规范项目程序,保障相关政策平稳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1、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2、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国家能源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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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能源局)

(责任编辑:DF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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