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劳动法》规定: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安全生产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必须长期坚持。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参考资料: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中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络
劳动法-网络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安抄全生产袭方针大体经历了3次变化,前两次依次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而现阶段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中共百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27日下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度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知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道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辞海》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将“安全生产”解释为:旨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后者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项方针、原则和要求,前者则解释为企业生产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根据现代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上述解释只表述了一个方面,都不够全面。
概括地说,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4)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扩展资料:
根据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需要从三个层面上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实施最大限度的保护:
一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即政府层面,把加强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纳专入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最大限度地给予法律保障、体制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是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即企业层面,把安属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最大限度地做到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技术到位、投入到位。
三是在劳动者自身层面,把安全生产和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自我发展、价值实现的根本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自主保护。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现在的安全生方针已经改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7)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煤矿工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本职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及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是个注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积极主动的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在总结了近半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