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总建筑面积38850m2,建设用地,其中地下二层,地上十四层,框支剪力墙结构。建筑檐高46.8m,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3m,槽底标高为32.6m (相对标高-10.4m)。
1、工程定位
本工程由北京市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提供。
2、平面控制点的布置与施测
根据本工程建筑物的布局和特点,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南北方向的控制点全部设在建筑物南侧原有地面上,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制点。根据控制桩点放出建筑四角轴线并将其推测到周围永久建筑物上或易于保护的位置(具体位置详见轴线桩平面布置图)。在墙上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标明轴线。控制点周围用页岩砖砌筑,加以保护,半径1m范围内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并用脚手管搭设b×b×h=1.2m×1.2m×1.2m的保护架,并间隔刷红白油漆,便于控制、检测、保护、施工。
3、高程控制网的测设
由于测绘院已将高程控制点引至现场内,根据测绘院提供的 BM1=42.769、 BM2=42.466、BM3=41.909 三个水准点的标高,引测到拟定的水准点位置上(具体布置见高程控制网示意图),并按闭合路线进行测量和校核,往返误差1mm。以上各项工作完成以后由公司技术科有关人员检查,待检查完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查工具为水准仪。
目 录
一、 测量依据: 1
二、 工程概况: 1
三、 组织机构与仪器配置: 1
四、 建筑物平面控制网: 2
五、 ±0.000以下施工测量: 3
六、 ±0.000以上施工测量: 4
七、 沉降观测: 6
八、 对测量放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6
九、 建立测量放线管理制度: 6
十、 安全管理 7
十一、 附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