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主要规范是: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8-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在行业内是强制性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定,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沉降观测,以保证数据的专业性、客观性和有效性。国家标准目前没有找到,好多地方都制定了地方标准,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沉降观测管理的通知 》(穗建筑[2001]332号)第二条
鉴于建筑物沉降观测是一项技术性强、测量精度要求高的工作。以下工程的沉降观测工作,除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沉降观测工作外,建设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测量单位完成。
1、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2、 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3、 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4、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5、 位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地区的建筑物;
6、 因地基变形或局部失稳而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损需研究处理的建筑物;
7、 因地质条件、基础(桩基)类型等特殊情况,设计单位确定的工程。
二、成都使成建委发[2009]494号《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当深基坑开挖边线外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时,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及周围环境进行变形监测。
变形监测时间应从地下降水施工起,直至基坑土方回填完毕止。监测对象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及因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受到影响的毗邻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监测项目、频率、时段、精度等应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2)沉降观测规范扩展资料
地基沉降是指地基土层在附加应力作用下压密而引起的地基表面下沉。过大的沉降,特别是不均匀沉降,会使建筑物发生倾斜、开裂以致不能正常使用。他的影响主要有以下:
1、墙体产生裂缝。不均匀沉降使砖砌体承受弯曲而导致砌体因受拉应力过大而产生裂缝:八字裂缝;倒八字裂缝。
2、柱体断裂或压碎。不均匀沉降将使中心受压柱体产生纵向弯曲而导致拉裂,严重的可造成压碎失稳。
3、建筑物产生倾斜。长高比较小的建筑物,特别是高耸构筑物,不均匀沉降将引起建筑物倾斜、倒塌。
建筑物均匀沉降对上部结构影响不大,但沉降量过大,可能造成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引起雨水倒灌、管道断裂,以及污水不易排出等问题。沉降量偏大,还往往伴随产生不均匀沉降。
不均匀沉降将导致建筑物上部结构产生裂缝,整体倾斜,严重的造成结构破坏。建筑物倾斜导致荷载偏心将改变荷载分布,严重的可导致地基失稳破坏。
《岩copy土工程勘察规范》没有具体提什么建筑,但对于不良地质条件下的建筑,都是要监测的,地面的沉降、建筑的沉降都要监测,对于开挖的基坑也是要做沉降观测的。。。。。再就是天然地基,也是要求做沉降监测的。高层建筑是必须要做的。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4)沉降观测规范扩展资料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规程规定执行。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天津市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中有。
但是对这方面的具体规定特别少,国家版的规范基本上权都是建筑里的有关规定。
我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是不是桥梁沉降量太小,所以就没有相关的规范?或者是桥梁的沉降容易靠检查外观发现,所以就没有必要建立相关的规范呢?
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规范,可以参考铁路中的有关规定,但是成桥后的沉降测量规范,好像是没有!!!
没有规定说需要第三方来测沉降的。只要有资质的单位都可以做内沉降的。
沉降观测即根据容建筑物设置的观测点与固定(永久性水准点)的测点进行观测,测其沉降程度用数据表达,凡三层以上建筑、构筑物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人工、土地基(砂基础)等,均应设置沉陷观测,施工中应按期或按层进度进行观测和记录直至竣工。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
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上海市的《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1999的第14.10章以及条文说明有明确的要求。国标规范好像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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