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 139-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Standard for testing of quality of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
JGJ/T 139-2020
备案号 J 139-202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2 0 年 1 0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0年 第9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139-2020,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原《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4月16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材料现场检验;3防火检验;4防雷检验;5节点与连接检验;6安装质量检验。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2增加了检验技术:全玻幕墙的玻璃加工质量检验、幕墙预埋系统现场拉拔检验方法、玻璃幕墙物理四性现场检验方法;3依据新版设计规范对部分章节的检验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修订幕墙用钢化玻璃及半钢化玻璃表面应力值的要求、修订硅酮结构胶粘结情况及力学性能现场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市宁乐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霓 刘盈 邓国栋 张仁瑜 姜红 熊在勇 石正金 蒋金博 李文杰 王骅 李军 陈梦雄 王文博 邵利章 赖燕德 曾凡贵 唐钷 梁远君 李广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忠伟 花定兴 董红 邱建辉 吴体 陈敏剑 王德勤 杨加喜 陈勇 潘锦超 吴明君
1 总则
1 总则
1.0.1 为统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保证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既有及维修改造的建筑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
1.0.3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材料现场检验
3 防火检验
4 防雷检验
5 节点与连接检验
6 安装质量检验
附录A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附录A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表A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附录B 硅酮结构胶粘结情况及力学性能现场检验
附录B 硅酮结构胶粘结情况及力学性能现场检验
B.0.1 硅酮结构胶粘结情况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于胶条做一个切割面,由该切割面沿基材面切出两个长度约50mm的垂直切割面,并以大于90°方向手拉硅酮结构胶块,观察剥离面破坏情况(图B.0.1)。
图B.0.1 硅酮结构胶粘结情况现场检验示意
2 观察检查打胶质量,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测量胶的厚度和宽度。
B.0.2 硅酮结构胶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破坏面积的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定幕墙玻璃单元板块,拆卸并置于平整地面处。副框应进行垂直于玻璃面板方向的切割,切割长度L应为(50±5)mm,切割深度应确保切断硅酮结构胶但不破坏玻璃面板(图B.0.2)。玻璃板块的一个边最多可取一处进行切割,每个玻璃板块最多可取3个位置进行切割。
2 用精度为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并记录硅酮结构胶的宽度、厚度和切割长度,测量时应分别取不同位置测量2次,分别求平均值,作为硅酮结构胶宽度、厚度和长度的实测值。
3 将拉拔仪通过夹具或强力胶与副框连接牢固,且拉拔仪的精度不应大于1N,并应配有拉力及位移的记录装置。
图B.0.2 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检测试件
1-玻璃;2-结构胶;3-铝附框;4-拉拔仪
4 使用拉拔仪对被切割开的副框拉伸加载,拉伸速度宜为(5~6)mm/min,记录结构胶破坏时的状态和最大的拉力值(P)。
5 硅酮结构胶发生粘结面破坏时,采用精度为1mm的透明网格统计剥离粘结破坏面积。
6 硅酮结构胶发生内聚性破坏时,其拉伸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σsi——硅酮结构胶拉伸粘结强度(MPa);
Pi——拉拔仪测得最大拉力值(N);
L——切割长度(mm);
W——硅酮结构胶的宽度(mm)。
7 取3个试件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被测单元板块的硅酮结构胶拉伸粘结强度的检测值。
8 实验完成后,采用强度及弹性模量高于被检试样的硅酮结构胶复原,同时在被切割部位补装长度大于100mm的压板。
9 对新建及维修改造的玻璃幕墙工程,检测得到的硅酮结构胶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破坏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规定。对既有玻璃幕墙,检测结果的评价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粘结可靠性检测评估技术标准》JGJ/T 413的规定执行。
附录C 幕墙预埋系统现场拉拔检验方法
附录C 幕墙预埋系统现场拉拔检验方法
C.0.1 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规格、同型号、同受力模式、同装配关系的埋件及其与幕墙系统的连接作为一个检测单元,每个检测单元不应少于3个样品。
2 现场检测时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抽样,或相关各方均认可的样件组成检测单元进行检测。
3 由于样件的特殊性既不能在工程实际位置处检测,也无法在实验室内进行检测时,应按工程的技术要求模拟相应数量、相同装配关系的样件在具备测试条件的地方展开检测。
C.0.2 检测设备及辅助工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加荷设备,精度为1N。
2 应有精度达到试验要求的位移测量装置,精度为0.1mm。
3 应根据幕墙安装的实际情况制作相应的工装,工装不得将荷载或作用传递到样件上,同时工装应具备相应的强度,能够满足测试要求。
4 工装应配合加荷设备按照设计要求的方向、大小,同时或分步加载(图C.0.2)。
5 加载过程中,位移测量装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采集。
6 加载作用点应模拟建筑幕墙的实际受力情况。
图C.0.2 幕墙预埋系统现场拉拔检验示意
1-竖向作用力;2-水平方向作用力
C.0.3 检测及数据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检测方案加载并采集。连续加载,分别记录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实际施加荷载数值是否达到设计值,在施加荷载过程中随时观察被测埋件的位移量及混凝土楼板有无开裂、损坏情况,观察连接件是否有滑脱现象。
2 应记录收集整理检测数据。最终报告垂直方向实际施加力值、水平方向实际施加力值、垂直方向位移量、水平方向位移量以及被测埋件的破坏情况。
附录D 幕墙淋水现场检验方法
附录D 幕墙淋水现场检验方法
D.0.1 将幕墙淋水试验装置安装在被检幕墙的外表面,喷水水嘴离幕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30mm,并应在被检幕墙表面形成连续水幕。每一检验区域喷淋面积应为1800mm×1800mm,喷水量不应小于4L/(m2·min),喷淋时间应持续5min,在室内应观察有无渗漏现象发生。
D.0.2 幕墙淋水试验装置(图D.0.2)在1800mm×1800mm范围内,单个喷嘴喷淋直径应为1060mm,四个喷嘴喷淋面积应为3.53m2,淋水总量不应小于14L/min。
图D.O.2 幕墙淋水试验装置示意
1-悬挂链;2-喷嘴;3-框架;4-撑杆;5-试件
D.0.3 喷嘴应安装在框架上,框架应用撑杆与被测幕墙连接,水管应与喷嘴连接,并引至水源。当水压不够时,应采用增压泵增压。水流量的监测可采用转子流量计或压力表两种形式。
附录E 玻璃幕墙物理四性现场检验方法
附录E 玻璃幕墙物理四性现场检验方法
E.0.1 检验试件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幕墙及连接部位安装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2 检验试件应选取幕墙组件的拼缝不少于3条,单元式幕墙十字拼缝不少于1处,并应包含一个完整的单元板块。当玻璃幕墙有开启扇时,检验试件应包含至少一个开启扇。检验试件应选取最不利的部位进行,但不宜选取已出现安全问题的部位。对已经出现问题的既有幕墙,应选取与问题部位结构相同或近似的正常部位。
3 检测环境条件应记录外窗室内外的大气压及温度。当温度、风速、降雨等环境条件影响检测结果时,应排除干扰因素后继续检测,并在报告中注明。
4 现场检测前应对被检幕墙因检测可能造成的整体安全性影响进行评估。
5 检测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0.2 检测原理及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利用密封板、静压箱支撑系统和幕墙试件形成静压箱,通过供风系统从静压箱抽风或向静压箱吹风,在检测对象两侧形成正压差或负压差。静压箱应引出测量孔测量压差,并在管路上安装流量测量装置测量空气渗透量,幕墙外侧布置适量喷嘴进行水密试验,在适当位置安装位移传感器测量杆件变形。将幕墙与结构连接的部位转换到可三维变形的检测装置上(图E.0.2)
2 静压箱宜在幕墙工程的室内侧;对于位置较低的检测部位,也可在室外侧。
3 静压箱采用组合方式或者现场一次性搭建,静压箱支撑系统的龙骨和密封板应有足够的刚度,与幕墙试件的连接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幕墙试件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图E.0.2 幕墙物理四性现场检测示意
1-静压箱;2-进气口挡板;3-空气流量汁;4-压力控制装置;5-供风设备;6-差压计;7-位移计:8-试件;9-层间位移三维检测装置;10-淋水装置;11-移动支架;12-轴流风机;13-管;14-移动机构;15-水流量计
4 当所选幕墙试件大于一层时,应保证上下相邻两层楼板处良好通风。当楼板连接处上下层通风不畅时,应采取专门的通风措施。
5 静压箱上宜留有可开启和封闭的出入口,方便人员进出。宜留有观察孔,方便观察水密渗漏情况和抗风压损坏情况。静压箱内部应有框架或杆件用于安装位移计支座,安装位移计支座的框架或杆件在加压过程中不应有变形。
6 层间位移性能检测应选择在层间位置布设三维检测装置,通过转接件将幕墙荷载完全转移至三维检测装置上,待测区域幕墙立柱应与下层立柱连接完全脱离。
E.0.3 检测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顺序宜按照气密、抗风压变形P1、水密、动态水密、抗风压反复受压P2、安全检测P3、层间位移的顺序进行。
2 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的规定执行。
3 气密检测前,应将试件所有部位密封,预先测试新搭建箱体的附加空气渗透量。箱体的附加空气渗透量不应高于试件总渗透量的20%,或者不高于同等面积同等级别幕墙试件所允许最大总渗透量的20%,当附加空气渗透量达不到此指标时,应查找漏风部位,并采取密封措施。查找漏风部位时,可采用烟雾弹配合检查。
4 气密检测前,在箱体适当部位安装气密校准板,进行一次气密校准试验,确保设备各部分处于允许的精度范围内。
5 水密检测中对于外表面平整的隐框或者全玻璃等幕墙试件,喷淋可仅在上侧喷水,在幕墙试件外面形成均匀连续水膜。对于外表面不平整的幕墙试件,应对整个面进行喷淋。
6 抗风压检测中安全检测为可选项目。当进行完安全检测后,应重新进行一次气密和水密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幕墙试件进行必要修复或更换。
7 动态风压作用下水密性能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动态风压作用下水密性能检测方法》GB/T 29907的规定执行,宜采用轴流风机法进行试验。接近地面的部位也可采用螺旋桨风机法进行试验,采用螺旋桨试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 层间位移性能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18250进行。现场完成层间位移试验后,应对幕墙结构和连接部位进行安全评估,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应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本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
5《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
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7《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1~GB/T 5237.6
8《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9《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
10《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
11《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18250
12《建筑幕墙》GB/T 21086
13《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 24498
14 《建筑幕墙动态风压作用下水密性能检测方法》GB/T 29907
15《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GB/T 32223
16《建筑玻璃颜色及色差的测量方法》GB/T 36142
17《建筑用节能玻璃光学及热工参数现场测量技术条件与计算方法》GB/T 36261
18《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
19《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
20《玻璃幕墙粘结可靠性检测评估技术标准》JGJ/T 413
21《建筑门窗、幕墙中空玻璃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 454
22《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 455
23《热弯玻璃》JC/T 915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 139-2020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2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4月16日以第9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中心站、上海东江集团、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中山盛兴幕墙有限公司、汕头金刚玻璃集团,主要起草人员是姜红、王俊、何星华、杨仕超、孙玉明、刘宏奎、陈建东、葛恒岳、姜清海、夏卫文。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玻璃幕墙专业领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取得了玻璃幕墙物理四性现场检验方法等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标准条文规定,《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 总则
1.0.1 本条阐明了修订本标准的目的。近年来,我国建筑幕墙行业全面发展,幕墙工程建设量、保有量均已跃居世界第一。玻璃幕墙作为建筑外围护结构,因其美观、保温、耐候性好等特性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广受欢迎。从玻璃幕墙工程技术引入我国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用于规范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从而保障幕墙工程的建造质量。其中,《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在幕墙设计、施工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01在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方面提供了较全面的检验标准。
随着幕墙工程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型玻璃幕墙工程以及超大板块幕墙工程的建造量越采越多,更有许多玻璃幕墙工程新技术成熟并开始使用,针对新型种类的玻璃幕墙缺乏相关检测评价方法和标准。
近年来,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引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领导的重视,要求加强对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控制,修订相关标准、出台玻璃幕墙的行政监管办法,原有JGJ/T 139-2001已不能满足工程验收和检测工作的需要。
尤其随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修订工作的完成,《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作为与JGJ 102相关联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价标准,应与新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相协调。
本次修订是以原标准为基础,考虑了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变化,调研、总结了我国近年来幕墙行业工程质量检验的经验与成果,补充了部分试验研究和理论分析。
1.0.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即对新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及维修、加固、改造(结构和功能性改变)的玻璃幕墙的材料和幕墙工程安装质量进行检验。
2 材料现场检验
3 防火检验
4 防雷检验
5 节点与连接检验
6 安装质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