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s
JGJ 1-2014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3、11.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JGJ 1-91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2月10日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JGJ 1-91。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本规定,框架结构设计,剪力墙结构设计,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外挂墙板设计,构件制作与运输,结构施工,工程验收。
本规程主要修改内容:1,扩大了适用范围,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2.加强了装配式结构整体性的设计要求;3.增加了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和外挂墙板的设计规定;4.修改了多层装配式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规定;5.增加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的技术要求;6.补充、修改了接缝承载力的验算要求。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榆构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瑞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宇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润铸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威肯国际建筑体系技术有限公司
中山市快而居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前田(北京)经营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晓明 黄小坤 蒋勤俭 田春雨 赵 勇 朱 茜 万墨林 薛伟辰 郁银泉 顾泰昌 秦 珩 林晓辉 刘文清 黄 文 姜洪斌 李晨光 赖宜政 姚守信 谷明旺 谭宇昂 蒋航军 洪嘉伟 龙玉峰 李哲龙 窦祖融 董年才 侯键频 张 剑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徐正忠 柯长华 艾永祥 钱稼茹 吕西林 白生翔 徐有邻 叶 明 刘明全 刘 明 林建平 樊则森 龚 剑 钱冠龙 陶梦兰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8度抗震设计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在装配式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应协调建设、设计、制作、施工各方之间的关系,并应加强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专业之间的配合。
3.0.2 装配式建筑设计应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3.0.3 装配式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结构的整体性;
2 装配式结构宜采用高强混凝土、高强钢筋;
3 装配式结构的节点和接缝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应满足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等要求;
4 应根据连接节点和接缝的构造方式和性能,确定结构的整体计算模型。3.0.4 抗震设防的装配式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
3.0.5 装配式结构中,预制构件的连接部位宜设置在结构受力较小的部位,其尺寸和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模数、标准化要求,并应进行优化设计;
2 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功能和安装部位、加工制作及施工精度等要求,确定合理的公差;
3 应满足制作、运输、堆放、安装及质量控制要求。3.0.6 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以及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各环节的综合要求。
4 材 料
5 建筑设计
6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7 框架结构设计
8 剪力墙结构设计
9 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
10 外挂墙板设计
11 构件制作与运输
12 结构施工
13 工程验收
附录A 多层剪力墙结构水平接缝连接节点构造
附录A 多层剪力墙结构水平接缝连接节点构造
A.0.1 连接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图A.0.1)时,可在下层预制剪力墙中设置竖向连接钢筋与上层预制剪力墙内的连接钢筋通过套筒灌浆连接,并应符合本规程第6.5.3条的规定;连接钢筋可在预制剪力墙中通长设置,或在预制剪力墙中可靠锚固。
图A.0.1 连接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构造示意
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2-连接钢筋;3-坐浆层A.0.2 连接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连接(图A.0.2)时,可在下层预制剪力墙中设置竖向连接钢筋与上层预制剪力墙内的连接钢筋通过浆锚搭接连接,并应符合本规程第6.5.4条的规定;连接钢筋可在预制剪力墙中通长设置,或在预制剪力墙中可靠锚固。
图A.0.2 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构造示意
1-钢筋浆锚搭接连接;2-连接钢筋;3-坐浆层A.0.3 连接钢筋采用焊接连接(图A.0.3)时,可在下层预制剪力墙中设置竖向连接钢筋,与上层预制剪力墙底部的预留钢筋焊接连接,焊接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连接钢筋直径);连接部位预留键槽的尺寸,应满足焊接施工的空间要求;预留键槽应用后浇细石混凝土填实。连接钢筋可在预制剪力墙中通长设置,或在预制剪力墙中可靠锚固。当下层预制剪力墙中的连接钢筋兼作吊环使用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图A.0.3 连接钢筋焊接连接构造示意
1-上层预制剪力墙连接钢筋;2-下层预制剪力墙连接钢筋;3-坐浆层A.0.4 连接钢筋采用预焊钢板焊接连接(图A.0.4)时,应在下层预制剪力墙中设置竖向连接钢筋,与在上层预制剪力墙中设置的连接钢筋底部预焊的连接用钢板焊接连接,焊接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连接钢筋直径);连接部位预留键槽的尺寸,应满足焊接施工的空间要求;预留键槽应采用后浇细石混凝土填实。连接钢筋应在预制剪力墙中通长设置,或在预制剪力墙中可靠锚固。当下层预制剪力墙体中的连接钢筋兼作吊环使用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图 A.0.4 连接钢筋预焊钢板接连接构造示意
1-预焊钢板;2-下层预制剪力墙连接钢筋;3-坐浆层;4-上层预制剪力墙连接钢筋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 50002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5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
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7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
8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1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1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1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15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
16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
17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1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19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
20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 8077
21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22 《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2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2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2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2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27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2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29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3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
31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
32 《外墙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126
33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
34 《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
35 《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1
36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
37 《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
38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
39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2月10日以第31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是在《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JGJ 1-9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院、北京市住宅建筑勘察设计所、北京市住宅壁板厂、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黄际洸、万墨林、李晓明、吴永平、陈燕明、陈芹、霍晋生、韩维真、李振长、马韵玉、竺士敏、王少安、陈祖跃、杨善勤、朱幼麟、王德华、唐永祥。
在本规程修订过程中,规程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查阅了大量国外相关文献,认真总结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我国工程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开展了多项相关的试验研究和专题研究工作,参考国外先进标准,与我国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完成本规程修订编制。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落实“节能、降耗、减排、环保”的基本国策,实现资源、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建筑产业的现代化进程,提高工业化水平,本规程对原《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技术规程》JGJ 1-91进行了修订。
装配式建筑具有工业化水平高、便于冬期施工、减少施工现场湿作业量、减少材料消耗、减少工地扬尘和建筑垃圾等优点,它有利于实现提高建筑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实现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目的。装配式建筑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欧洲、新加坡,以及美国、日本、新西兰等处于高烈度地震区的国家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近年来,由于节能减排要求的提高,以及劳动力价格的大幅度上涨等因素,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应用开始摆脱低谷,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
与上一代的装配式结构相比,新一代的装配式结构采用了许多先进技术。在此基础上,本规程制定的内容,在技术上也有较大的提升。本规程综合反映了国内外近几年来在装配式结构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要求装配整体式结构的可靠度、耐久性及整体性等基本上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等同;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本规程是对装配式结构设计的最低限度要求,设计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设计的安全储备。1.0.2 本规程采用的预制构件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主要推荐了在美国和日本等地震多发国家得到普遍应用的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技术。这种连接技术,在美国被视为是一种机械连接接头,因此被广泛地应用于建筑工程。同时,本规程中还推荐了浆锚搭接连接的技术,该技术为我国自主研发,已经具备了应用的技术基础。根据结构的整体稳固性和抗震性能的要求,本规程还强调了预制构件和后浇混凝土相结合的结构措施。本规程的基本设计概念,是在采用上述各项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构造措施,提高装配式结构的整体性,实现装配式结构与现浇混凝土结构基本等同的要求。
根据上述基本设计概念,本规程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试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科研成果表明,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8度抗震设计地区的乙类及乙类以下的各种民用建筑,其中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结构体系主要包括: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以及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对装配式筒体结构、板柱结构、梁柱节点为铰接的框架结构等,由于研究工作尚未深入,工程实践较少,本次修订工作暂未纳入。
本规程也未包括甲类建筑以及9度抗震设计的装配式结构,如需采用,应进行专门论证。
由于工业建筑的使用条件差别很大,本规程原则上不适用于排架结构类型的工业建筑。但是,使用条件和结构类型与民用建筑相似的工业建筑,如轻工业厂房等可以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的内容反映了目前装配式结构设计的成熟做法及其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设计者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结合工程实践,进行技术创新,推动装配式结构技术的不断进步。1.0.3 装配式结构仍属于混凝土结构。因此,装配式结构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等与混凝土相关的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的要求,以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等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 术语和符号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本节对装配式结构特有的常用术语进行定义。在《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以及其他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中已有表述的,基本不重复列出。
2.1.1 本规程涉及的预制构件,是指不在现场原位支模浇筑的构件。它们不仅包括在工厂制作的预制构件,还包括由于受到施工场地或运输等条件限制,而又有必要采用装配式结构时,在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2.1.2、2.1.3 装配式结构可以包括多种类型。当主要受力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如:柱与柱、墙与墙、梁与柱或墙等预制构件之间,通过后浇混凝土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等技术进行连接时,可足以保证装配式结构的整体性能,使其结构性能与现浇混凝土基本等同,此时称其为装配整体式结构。装配整体式结构是装配式结构的一种特定的类型。当主要受力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如:墙与墙之间通过干式节点进行连接时,此时结构的总体刚度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比,会有所降低,此类结构不属于装配整体式结构。根据我国目前的研究工作水平和工程实践经验,对于高层建筑,本规程仅涉及了装配整体式结构。
2.1.4、2.1.5 本规程的主要适用范围为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和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因此,对本规程涉及的几种主要的装配整体式结构分别进行定义。
2.1.6 本规程涉及的叠合受弯构件主要包括叠合梁和叠合楼板。
2.1.7 非承重外墙板在国内外都得到广泛的应用。在国外,外墙板有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墙板、梁板和柱板等。鉴于我国目前对外墙板的研究水平,本版规程仅涉及高度方向跨越一个层高、宽度方向跨越一个开间的起围护作用的非承重预制外挂墙板。
2.1.8 预制夹心外墙板在国外称之为“三明治”墙板。根据其受力情况可分为承重和非承重墙板,根据内外叶墙体共同工作的情况,又可分为组合墙板和非组合墙板。根据我国目前对预制夹心外墙板的研究水平和工程实践的实际情况,本规程仅涉及内叶墙体承重的非组合夹心外墙板。
2.1.10 受力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技术在美国和日本已经有近四十年的应用历史,在我国台湾地区也有多年的应用历史。四十年来,上述国家和地区对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技术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采用这项技术的建筑物也经历了多次地震的考验,包括日本一些大地震的考验。美国ACI明确地将这种接头归类为机械连接接头,并将这项技术广泛用于预制构件受力钢筋的连接,同时也用于现浇混凝土受力钢筋的连接,是一项十分成熟和可靠的技术。在我国,这种接头在电力和冶金部门有过二十余年的成功应用,近年来,开始引入建工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都对这种接头进行了一定数量的试验研究工作,证实了它的安全性。受力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技术是本规程重要的技术基础。
2.1.11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是将预制构件的受力钢筋在特制的预留孔洞内进行搭接的技术。构件安装时,将需搭接的钢筋插入孔洞内至设定的搭接长度,通过灌浆孔和排气孔向孔洞内灌入灌浆料,经灌浆料凝结硬化后,完成两根钢筋的搭接。其中,预制构件的受力钢筋在采用有螺旋箍筋约束的孔道中进行搭接的技术,称为钢筋约束浆锚搭接连接。
2.2 符 号
本规程中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等国家现行标准相同的符号基本沿用,并增加了本规程专用的符号。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装配式结构与全现浇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和施工过程是有一定区别的。对装配式结构,建设、设计、施工、制作各单位在方案阶段就需要进行协同工作,共同对建筑平面和立面根据标准化原则进行优化,对应用预制构件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论证,共同进行整体策划,提出最佳方案。与此同时,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各专业也应密切配合,对预制构件的尺寸和形状、节点构造等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并对制作、运输、安装和施工全过程的可行性以及造价等作出预测。此项工作对建筑功能和结构布置的合理性,以及对工程造价等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
3.0.2 装配式结构的建筑设计,应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基本单元的标准化定型,以提高定型的标准化建筑构配件的重复使用率,这将非常有利于降低造价。
3.0.3 装配式结构的设计首先应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三章“基本设计规定”的各项要求。本规程的各项基本规定主要是根据装配式结构自身的特点,强调提出的附加要求。对于在偶然作用下,可能导致连续倒塌的装配式结构,应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的要求,进行防连续倒塌设计。
装配式结构的设计,应注重概念设计和结构分析模型的建立,以及预制构件的连接设计。本版规程对于高层装配式结构设计的主要概念,是在选用可靠的预制构件受力钢筋连接技术的基础上,采用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连接节点合理的构造措施,将装配式结构连接成一个整体,保证其结构性能具有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等同的整体性、延性、承载力和耐久性 能,达到与现浇混凝土等同的效果。对于多层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应根据实际选用的连接节点类型,和具体采用的构造措施的特点,采用相应的结构分析的计算模型。
装配式结构成败的关键在于预制构件之间,以及预制构件与现浇和后浇混凝土之间的连接技术,其中包括连接接头的选用和连接节点的构造设计。欧洲FIB标准将装配式结构中预制构件的连接设计要求归纳为:标准化、简单化、抗拉能力、延性、变形能力、防火、耐久性和美学等八个方面的要求,即节点连接构造不仅应满足结构的力学性能,尚应满足建筑物理性能的要求。3.0.4 与现浇混凝土相同,在抗震设防地区,装配式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及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
3.0.5 预制构件合理的接缝位置以及尺寸和形状的设计是十分重要的,它对建筑功能、建筑平立面、结构受力状况、预制构件承载能力、工程造价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设计时,应同时满足建筑模数协调、建筑物理性能、结构和预制构件的承载能力、便于施工和进行质量控制等多项要求。同时应尽量减少预制构件的种类,保证模板能够多次重复使用,以降低造价。
与传统的建筑方法相比,装配式建筑有更多的连接接口,因此,对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而言,选择适宜的公差是十分重要的。规定公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预制构件之间的协调标准。一般来说,基本公差主要包括制作公差、安装公差、位形公差和连接公差。公差提供了对预制构件推荐的尺寸和形状的边界,构件加工和施工单位根据这些实际的尺寸和形状制作和安装预制构件,以此保证各种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能合理地装配在一起,并保证在安装接缝、加工制作、放线定位中的误差发生在允许的范围内,使接口的功能、质量和美观均达到设计预期的要求。3.0.6 在预制构件加工制作阶段,应将各专业、各工种所需的预留孔洞、预埋件等一并完成,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剔凿、切割,伤及预制构件,影响质量及观感。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装配式结构的施工图完成后,还需要进行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便于预制构件的加工制作。这项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可以由设计院完成,也可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单独完成深化设计详图。
4 材 料
5 建筑设计
6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7 框架结构设计
8 剪力墙结构设计
9 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
10 外挂墙板设计
11 构件制作与运输
12 结构施工
13 工程验收
附录A 多层剪力墙结构水平接缝连接节点构造
附录A 多层剪力墙结构水平接缝连接节点构造
A.0.1~A.0.4 本附录提供了几种常见的、用于多层剪力墙结构中预制剪力墙水平接缝连接节点的做法。其中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是根据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提出的,钢筋焊接连接、预埋件焊接连接节点是参照原行业标准《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JGJ 1-91的相关节点构造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