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 JGJ/T 364-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underground structure engineering by covered excavation
JGJ/T 364-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4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364-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14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支护体系;5 盖板体系;6 土石方开挖与运输;7 结构施工;8 防水施工;9 施工监测;10 施工质量控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邮政编码:100142)。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土木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山东大学岩土与结构工程研究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油新华 吴平春 邓美龙 朱军军 焦安亮 王耀 尹清锋 朱世友 陈英盈 贺维国 吕军斗 刘树亚 孔恒 刘继锋 薛洪松 刘长剑 肖绪文 陈湘生 李术才 裴正强 刘学增 王晓形 郝本峰 黄种发 郭宏智 张晶波 张乐文 王亨林 杨玉杰 王文正 郑立宁 陈剑 黄力平 蔡玮 贾朝福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郭陕云 彭芳乐 高文生 崔江余 柳建国 杨斌 王元湘 余乐 周江天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规范盖挖法施工,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保护环境、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盖挖法的地下工程的施工。
1.0.3 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术 语
2.0.1 盖挖法 covered excavation
在盖板及支护体系保护下,进行土方开挖、结构施工的一种地下工程施工方法。盖挖法可分为顺作法和逆作法。
2.0.2 盖挖顺作法 upwards covered excavation
完成围护结构及盖板后,分层开挖土方、架设支撑,再自下而上施作地下结构的方法。
2.0.3 盖挖逆作法 downwards covered excavation
完成围护结构及盖板后,利用各层结构板和结构梁作为基抗水平支撑,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土方、由上至下逐层施作地下结构的方法。
2.0.4 盖板体系 cover system
铺盖于基坑上方的结构体系,包括盖板、盖板梁和盖板路面。分为永久盖板体系与临时盖板体系。
2.0.5 永久盖板 permanent cover structure
利用地下结构的顶板作为基坑上部支承的盖板。
2.0.6 临时盖板 temporary cover structure
铺设在基坑上部的作为盖挖临时支承的盖板。
2.0.7 临时立柱 temporary vertical column
盖挖法中在土方开挖前施作、结构施工完成后拆除的中间立柱。
2.0.8 永久立柱 permanent vertical column
盖挖法中在土方开挖前施作的用于支撑盖板的永久承载结构柱。
2.0.9 下置导墙 downwards guide wall
设置在顶板或中板下方与板同时浇筑的导墙。
2.0.10 六四式军用梁 type 64 military beam
于1964年设计定型的铁路桥梁抢修制式的全焊构架、销接组装、单层或双层的多片式、明桥面体系的拆装式上承钢桁架。
2.0.11 贝雷梁 bailey beam
由单销连接桁架单元作为桥跨结构主梁的下承式桥梁。
2.0.12 叠合墙 overlapped wall
围护结构与内衬墙连成整体,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的一种结构形式。
2.0.13 复合墙 composite wall
围护结构和内衬墙分离设置,两者之间不能传递剪力和弯矩,只能传递法向压力的一种结构形式。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施工前应根据相关技术资料核查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设计条件复核以及风险辨识和评估。实际施工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提请设计单位校核或调整设计方案,还应针对重大风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
3.0.2 实施方案应结合地面交通等环境条件确定,合理选择工程施工方法、出土口的位置和数量、施工机具的型号和数量。
3.0.3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内地下水位不应小于在作业面以下0.5m;
2 应满足坑底抗突涌验算及坑底、侧壁抗渗流稳定要求。
3.0.4 盖挖基坑内应采取通风、排烟、降尘、减噪、照明等措施,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中山岭公路隧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3.0.5 施工过程中,应对盖板和支护体系、地下水位、周边土体、地下管线、邻近建(构)筑物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反馈。
4 支护体系
5 盖板体系
6 土石方开挖与运输
7 结构施工
8 防水施工
9 施工监测
10 施工质量控制
10 施工质量控制
10.0.1 盖挖法工程的质量要求与控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10.0.2 各构件及其配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方可使用。
10.0.3 支护体系施工的检测项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的规定。
10.0.4 钢管柱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柱作为结构柱时,应全部进行垂直度与柱位的检测。
2 钢管柱桩基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其质量检查与验收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执行。
3 应对定位器的定位与安装进行检测。
4 钢管柱与护筒间填充的砂石应均匀密实。
5 钢管柱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中心线与基础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5mm;
2)柱顶面标高和设计标高允许偏差应为—20mm~0mm;
3)同层钢管柱顶高度差不应大于5mm;
4)柱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长度的1/1000内,且不应大于15mm。
10.0.5 基坑水平支撑的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规定。
10.0.6 盖板梁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盖板梁的材质、尺寸、高程、轴线位置进行检验;
2 应对型钢梁、钢桁架梁的外观进行检验;梁的安装与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中的规定;
3 钢筋混凝土梁的检查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执行。
10.0.7 临时盖板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商品预制盖板资料应齐全,包括盖板按标准图或设计要求的试验参数及检验指标、结构性能检验报告书和产品合格证;
2 应对盖板外观进行检验;
3 钢盖板在制作完成施作面层之前,应在设计荷载作用下,检测钢盖板的强度和刚度,对盖板的承载、变形性能应做详尽的室内载荷试验,并进行校核。
10.0.8 基坑开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规定执行。地铁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的规定执行。
10.0.9 防水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规定执行;
2 施工缝防水节点进行检验,表面应坚实、平整、洁净,止水带或止水胶条位置准确、固定牢靠。逆作法斜向施工缝防水节点处的混凝土应浇筑密实。
10.0.10 施工监测成果的检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的规定执行。
附录A 贝雷梁参数
附录A 贝雷梁参数
A.0.1 组成贝雷梁的各构件单元,应由工厂按设计图纸加工而成,使用中不得擅自改装,变更改构件参数。
A.0.2 贝雷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贝雷片为桁架式构件单元,由上、下弦杆、竖杆及斜杆焊接而成(图A.0.2-1),应作为贝雷梁架设的主梁使用(图A.0.2-2);
图A.0.2-1 贝雷片
1-销孔;2-竖杆;3-上弦杆;4-斜杆;5-下弦杆
图A.0.2-2 贝雷梁架设
1-支座结构;2-贝雷片
2 贝雷片材料应采用16锰低合金钢,各杆件性能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表A.0.2 贝雷片杆件性能
3 主梁采用多排贝雷片时,应使用支撑架加固上下两节贝雷片的接合部,并应在下弦杆的端部槽钢腹板上设置两个连接抗风拉杆的椭圆孔。
附录B 六四式军用梁参数
附录B 六四式军用梁参数
B.0.1 六四式军用梁构件根据材质分为标准型与加强型两种型号,构件检算时,构件承载能力应按表B.0.1取用。
表B.0.1 各杆件容许承载能力
注:“—”表示受压,反之受拉。
B.0.2 军用梁由三角构件和不同长度的端构件组合而成,使用时应根据军用梁的设计长度进行选取。六四式军用梁可组合成单层组合与双层组合型式,在盖挖法中宜采用单层组合型式(图B.0.2)。
图B.0.2 六四式军用梁单层组合拼装形式
1-三角构件;2-端构件;3-端弦杆;4-弦杆;5-支座结构
B.0.3 六四式军用梁适用跨度的范围及装配尺寸应按表B.0.3取用。
表B.0.3 军用梁装配尺寸
B.0.4 六四式军用梁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军用梁及其配件应具有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方可使用;
2 应使用军用梁配套的钢销、钢楔、螺栓、槽钢等附件,自行加工时,应经设计单位允许;
3 未经设计单位批准,不得用标准型构件替代加强型构件。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6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7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
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
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11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
1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
14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
15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
16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
JGJ/T 364-2016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JGJ/T 364-201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6月14日以第114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地下工程中使用的盖挖法施工的特点与关键技术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盖挖法施工在支护体系、盖板体系、土方、逆作结构、防水与监控量测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地下工程盖挖法施工规程》编写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地下工程日益增多。盖挖法以施工方便灵活、工期短、安全性高等特点,逐渐被广泛地应用于地下工程中。为使地下工程盖挖法达到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的全面统一,满足工程安全、环境安全和工程质量可靠的要求,需要制定统一的施工标准。
1.0.2 在特殊地质条件下进行盖挖法施工,除要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况结合当地的经验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工程施工。
2 术 语
2 术 语
2.0.1~2.0.3 盖挖法包括盖挖顺作法和盖挖逆作法,而其中逆作法还可分为全逆作法和半逆作法、部分逆作法等形式。盖挖逆作法,是采用结构顶板中的混凝土梁板作为路面体系,全逆作法中结构自上而下进行施作,半逆作法则是从底板向上施作结构,上述的这些逆作形式在本规程中统称为盖挖逆作法。盖挖逆作法具有道路导改次数少,占用路面时间较短的优势。
盖挖顺作法采用定型的预制标准覆盖结构(型钢或钢桁架等)作为临时路面体系,在路面下进行结构顺作施工,其特点是路面下作业空间较大,路面施工速度快,路面形式灵活方便。但结构完成后需要对临时路面结构(型钢或钢桁架等)进行拆除(图1)。
图1 盖挖法施工顺序
地下工程的盖挖法除了在类型上可分为顺作与逆作之外,在支护结构(围护桩、地下连续墙等)、支撑体系(钢支撑、混凝土支撑、锚索等)、盖板体系(永久盖板、临时盖板等)等方面也有多种形式,这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施工前应通过对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的核查或补充勘察,编制专项方案。通过设计条件复核,及时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调整设计方案。通过风险辨识和评估,确定重大风险源清单,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2 为了满足地面交通需要,盖挖法工程可选择整体或局部盖挖、一次性或分幅盖挖的不同形式。
3.0.4 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中规定的山岭隧道有关通风、排烟、防尘、噪声、照明等相应标准:
1 空气中氧气含量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9.5%以上。
2 施工通风应能满足洞内各项作业所需要的最小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风速在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坑道内不应小于0.25m/s,但均不应大于6m/s。
3 噪声不宜大于90dB。
4 隧道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3.0.5 盖挖法一般是在周边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或重要交通路段条件下采用的方法,除应按照基坑工程监测要求对支护结构体系、周边的建、构筑物进行监测外,还应对盖板体系进行必要的监测。对于重要的工程,还应对工程周边的岩土体物理力学性状进行监测。监测的结果,应及时反馈到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安全监督等单位,以便信息化施工,及时对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调整;必要时,应调整设计方案。
4 支护体系
5 盖板体系
6 土石方开挖与运输
7 结构施工
8 防水施工
8 防水施工
8.1 一般规定
8.1.5 顺作法与逆作法的防水施工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中作出了相关规定,应遵照执行。其中,逆作法中一些特殊节点处的防水处理,该规范未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照本规程8.2节相关规定执行。
8.2 逆作法节点防水处理
8.2.1 盖挖逆作法斜向施工缝角度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以20°~30°为宜。接头倾角过大,抗压承载力会降低(45°时降低10%),并出现滑移破坏的倾向。施工缝有多种做法,如一次浇筑至斜向施工缝和二次浇筑至斜向施工缝(斜向施工缝下约400mm~500mm侧墙段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二次浇筑),二次浇筑混凝土会增加施工缝,增加渗漏水的途径,同时增加了施工工作量,从工程实际来看,采用一次浇筑至斜向施工缝是成功的,本次予以推荐。
盖挖逆作法盖板(顶板)纵向施工缝多用于倒边施工的情况,接缝处宜设置台座。
8.2.3 盖挖逆作法盖板(顶板)结构做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盖板全部覆盖在围护结构上,另一种是部分覆盖在围护结构上。从受力的角度来考虑,盖板可与围护结构形成刚性节点或搭接。
8.2.5 盖挖逆作法施工缝、变形缝与明挖法、暗挖法等类似,本规程重点论述了盖挖逆作法盖板(顶板)的做法,其他结构处施工缝、变形缝做法可参照国内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9 施工监测
10 施工质量控制
10 施工质量控制
10.0.4 钢管柱作为永久结构柱时,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10.0.5~10.0.7 基坑钢支撑、钢管柱、临时盖板梁与盖板,虽属于临时工程,但其质量涉及工程的安全、使用功能,故必须进行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