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 50870-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Unified code for technique for constructional safety
GB 5087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70-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7.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5月13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有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及应急救援,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政编码:210036)。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参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上海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山东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南京工业大学
东南大学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聚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学军 李爱国 王群依 王鸣军 王晓峰 王先华 王建波 成国华 刘朝晖 陈月贵 陈耀才 李钢强 邹厚存 张英明 金少军 陶为农 郭正兴 谈睿 董军 蒋剑 蔡纪云 漆贯学 魏吉祥 魏邦仁
主要审查人:应惠清 任兆祥 王平 王俊川 孙宗辅 吕恒林 李守林 李善志 吴胜兴 陈浩 贾洪 夏长春 瓢喜萍
1 总则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统一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内容,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做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先进可靠、经济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制订以及实施管理。
1.0.3 本规范是制订建筑施工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应遵循的统一准则,建筑施工各项专业安全技术标准尚应制订相应的具体规定。
1.0.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 术语
2.0.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technique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消除或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的工艺和方法。2.0.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 assurance system of technology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消除或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由企业建立的安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度。2.0.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technique planning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总体目标制订的消除、控制或降低建筑施工过程中潜在危险因素和生产安全风险的专项技术计划。2.0.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 technique analyzing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分析建筑施工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危害程度及其消除或控制技术措施可靠性的技术活动。2.0.5 危险源辨识 hazard source 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根源、状态,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0.6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 temporary structures for construction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暂设性的、能承受作用并具有适当刚度,由连接部件有机组合而成的系统。2.0.7 极限状态 limit state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整体或局部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导致其不能满足规定功能的安全技术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2.0.8 作用 action
施加在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或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2.0.9 作用效应 action effect
施加在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上的作用在结构或结构构件中产生的影响。2.0.10 抗力 resistance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或构件承受作用效应的能力。2.0.1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technique control for constructionsafety
为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克服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状态的不确定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活动。2.0.1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 technique monitoring forconstruction safety
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相反馈的技术活动。2.0.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预警 technique early warning forconstruction safety
在建筑施工中,通过仪器监测分析、数据计算等技术手段,针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所采取的预先报警和事前控制的技术措施。2.0.14 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pre-arranged planning of emergency rescue for construction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结合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事先制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2.0.1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technique management forsafety construction
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有效实施所采取的组织、协调等活动。2.0.16 安全技术文件 safety technique file
存档备查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实施依据,以及记录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活动的资料。2.0.17 安全技术交底 explaining in aspects of safety technique
交底方向被交底方对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法进行说明的技术活动,用于指导建筑施工行为。2.0.18 安全技术实施验收 acceptance of implement of safety technique
根据相关标准对涉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确认的活动。2.0.19 保证项目 dominant item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20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保证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应包括安全技术规划、分析、控制、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及其他安全技术等。
3.0.2 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将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量化分析中,建筑施工危险等级系数的取值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建筑施工危险等级系数
3.0.3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和所处环境,根据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并应综合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
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4.0.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
4.0.2 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确定施工安全目标;规划内容应覆盖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4.0.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编制应依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场地条件和周边环境、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
4.0.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编制应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目标、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安全技术分析、安全技术控制、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安全技术管理、措施与实施方案等。
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
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7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及应急救援
8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附录A 安全技术归档文件范围及内容
附录A 安全技术归档文件范围及内容
表A 安全技术归档文件范围及内容
续表A
续表A
附表A
附表A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 50870-2013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5月13日以第3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过程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 总则
1.0.1~1.0.3 本规范明确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面的统一要求及建立一个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分析、控制、监测、预警的具体技术内容由相应的专业技术标准制订。
2 术语
2 术语
2.0.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是研究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事故因素及其产生、发展和作用方式,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其存在,或者有效抑制、阻止其孕育和发动,并同时采取保险和保护措施,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的技术。
2.0.4 本条界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有助于准确区分安全技术分析与结构分析、施工分析、质量分析等相关领域概念的差别,明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目的和任务。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本条是从事故致因理论研究入手,以事故预防控制程序为出发点,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内容作了定性的规定。为了主动、有效地预防事故,必须充分分析和了解、认识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即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其中安全分析技术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失效分析、事故统计分析、安全作业空间分析以及安全评价技术等;安全控制技术包括专项施工技术、监控、保险、防护技术等;监测预警技术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检测、安全信息、安全监控、预警提示技术等;应急救援技术包括总响应技术、专项救援技术、医疗救护技术等;其他安全技术包括安全卫生、安全心理、个体防护技术等。
3.0.2 建筑施工危险等级的划分与危险等级系数,是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认识及计算参数的定量选择。危险等级的划分是一个难度很大的问题,很难定量说明,因此采用了类似结构安全等级划分的基本方法。危险等级系数的选用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重要性细数相协调。
目前,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法的《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要求,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采用分部分项目工程的概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可对应于Ⅰ级危险等级的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可对应于Ⅱ级危险等级的要求,这样做可以较好地与现行管理制度衔接。具体划分内容见表1。表1 危险等级划分表
续表1
续表1
本条统一规定了不同危险等级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技术分析时的宏观差别,体现高危险、高安全度要求的基本原则,同时对量化差别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量化指标可由各类具体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确定。
3.0.3 本条规定安全技术的选择所考虑的因素应包括:工程的施工特点,结构型式,周边环境,施工工艺,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上、地下各类管线以及工程所处地的天气、水文等。应采取诸多方面的综合安全技术,从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两方面考虑,其中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有:辨识和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故障-安全设计、减少故障和失误等;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有:隔离、个体防护、避难与救援等。
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4.0.4 工程概况内容包括:工程特点,工程地点及环境特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施工条件和技术保证条件,工程难点分析等。实施方案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机械选择、环境保护等。
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
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7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及应急救援
8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