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 5106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large and medium-scale biogas engineering
GB/T 51063-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7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63-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本规定;4.沼气站;5.沼气输送及应用;6.施工安装与验收;7.运行与维护。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东后街35号,邮编:100011)。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天人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盈和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三益能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车立新 方媛媛 张榕林 施国中 蔡磊 刘林 郑毅 李美竹 常旭宁 丁斌 孙平 时军 宋燕民 刘应书 刘慈恩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健 李长生 梅自力 杨铁荣 王纯莉 彭武厚 沈震寰 吴兆流 孙明烨 刘斌 陈文柳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大中型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厌氧消化工艺处理农业有机废弃物、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工业有机废渣、污泥,以供气为主且沼气产量不小于500m3/d,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
1.0.3 大中型沼气工程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运行稳定、设备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可行。
1.0.4 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缩略语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沼气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的要求。
3.0.2 沼气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原料的来源及性质、用户类别和用气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民用的沼气工程,沼气产量不宜小于500m3/d;
2 用于发电的沼气工程,沼气产量不宜小于1200m3/d;
3 用于提纯压缩的沼气工程,沼气产量不宜小于10000m3/d。3.0.3 用于民用、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质量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 用于民用、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质量
项目 民用集中供气 发电 提纯压缩 热值MJ/m3 ≥17 硫化氢(mg/m3) ≤20 ≤200 可与提纯压缩终端
用户协商确定水露点(℃) 在脱水装置出口处的压力下,
水露点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
温度低5℃3.0.4 沼气工程应配备保证供气安全的设施,且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0.5 当沼气站建设地区的地震加速度大于0.10g时,其建(构)筑物的设计应采取抗震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有关规定。
3.0.6 用于民用的沼气工程供电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二级负荷”的规定设计。
3.0.7 用于民用的沼气应进行加臭,加臭装置和加臭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的有关规定。
3.0.8 沼气工程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气味等污染,对排放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标准的有关规定。
3.0.9 沼气工程的管道、设备等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有关规定。
3.0.10 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有效措施。
4 沼 气 站
5 沼气输送及应用
5 沼气输送及应用
5.0.1 沼气输配管网应根据沼气用户的用气量及分布、施工和运行等因素,经多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中、低压供气方案;并宜按逐步形成环状供气管网进行设计。
5.0.2 管网供气压力可采用低压供气(小于0.01MPa)或中压供气(大于0.01MPa且小于0.2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低压供气时,管网供气压力应满足下式要求:式中:P——管网供气压力(Pa);
Pn——低压燃具额定工作压力(Pa);
△Py——储气装置到最远端燃具管道的沿程阻力损失(Pa);
△Pj——储气装置到最远端燃具管道的局部阻力损失(Pa)。
2 当管网供气压力不满足式(5.0.2)要求时,应设置增压机。
3 当采用中压供气时,应使用增压机升压,增压机的工艺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6.14条和第4.6.15条的规定。5.0.3 中压供气宜设调压装置,调压装置的工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5.0.4 沼气管道的计算流量、水力计算、管材选择、与其他管道的安全间距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5.0.5 沼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道,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有关规定。
5.0.6 沼气管道的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沼气管道出站后应设置阀门;
2 沼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
3 中压沼气管道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宜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5.0.7 民用低压用气设备的额定压力宜为1.6kPa,允许的压力范围应为0.8kPa~2.4kPa。
5.0.8 民用集中供气的室内沼气管道、沼气计量、用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5.0.9 供发电的沼气热值、水露点、硫化氢浓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0.3条的规定;温度、压力、压力波动、含尘量等其他参数应符合选用的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
5.0.10 供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进口管道上应设置快速切断阀。切断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6 施工安装与验收
7 运行与维护
附录A 预处理池工艺设计计算
附录B 膜式气柜最大储气量与最大承压的关系
附录B 膜式气柜最大储气量与最大承压的关系
表B 膜式气柜最大储气量与最大承压的关系
附录C 埋地沼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
附录C 埋地沼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
C.0.1 埋地沼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可按表C.0.1的规定执行。
表C.0.1 埋地沼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C.0.2 埋地沼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可按表C.0.2的规定执行。
表C.0.2 埋地沼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C.0.3 当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本规范表C.0.1和表C.0.2的规定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C.0.1和表C.0.2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
C.0.4 低压埋地沼气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埋地沼气管道距建(构)筑物的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
附录D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附录D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D.0.1 干秸秆粉碎室内环境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中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10区进行设计。
D.0.2 厌氧消化器外部罐壁上半部外4.5m以内,至器顶最高点以上7.5m内的范围内,爆炸危险区域应为2区(图D.0.2)。
图D.0.2 厌氧消化器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1-厌氧消化器;2-消化器基础;3-2区D.0.3 一体化膜式气柜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反应器外部罐壁上半部外4.5m以内,至器顶最高点以上7.5m内的范围宜设为2区(图D.0.3);
2 反应器顶部内外膜之间宜设为1区(图D.0.3)。
图D.0.3 一体化膜式气柜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1-厌氧消化器;2-消化器基础;3-2区;4-1区D.0.4 膜式气柜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外膜之间宜设为1区(图D.0.4);
2 外膜最大直径外4.5m以内,至柜顶以上7.5m的范围宜设为2区(图D.0.4)。
图D.0.4 膜式气柜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1-独立式膜式气柜;2-气柜基础;3-2区;4-1区D.0.5 其他用电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附录E 沼气站日常化验项目及检验周期
附录E 沼气站日常化验项目及检验周期
E.0.1 污水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可按表E.0.1选用。
表E.0.1 污水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表
E.0.2 污泥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可按表E.0.2选用。
表E.0.2 污泥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
E.0.3 沼气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可按表E.0.3选用。
表E.0.3 沼气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10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
1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12《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15《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
1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1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
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
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20《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2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2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
2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
2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
25《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
2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
27《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
2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
29《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
30《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31《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
3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
33《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
34《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
35《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 51063-2014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63-2014,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2日以第67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国内不同原料和用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如德国的VDMA4330(沼气工程的调试与运行管理) 《Biogasanlagen-Hinweise für Planung,Ausführung und Betrieb》及奥地利的S 2207-2(沼气工程第二部分:技术要求)《Biogasanlagen-Teil2:Technische Anforderungen an die Verfahrenstechnik》等。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近年来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迅速,工艺技术日趋成熟,规模与数量逐步加大,应用于沼气工程的原料来源也越来越广,不仅包括农业有机废弃物,还包括工业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但是在沼气工程建设当中尚存一些问题。如沼气工程的建设标准不齐全,工程质量参差不齐,沼气工程的专用设备和工装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已建的农业有机废弃物的沼气工程,由于各种原因某些沼气工程不能做到全年稳定运行。
同时,沼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在沼气供民用(集中供气、沼气锅炉、商业燃具)、发电、提纯压缩等应用过程中确保安全供气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本规范的制定主要是规范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确保沼气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运行,进一步促进沼气产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1.0.2 本规范规定日产气500m3以上的沼气工程为大中型沼气工程,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第一,本规范规定的原料不仅包括农业有机废弃物,还包括了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工业有机废渣及污泥等,而工业原料的产气能力比禽畜粪便大10倍以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大型沼气站建在污水处理厂较多,主要用于消化污水好氧生物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其产气规模都在几千到几万立方米;第二,根据对现有工程的调查,日产气规模在500m3及以上的沼气站才具备规模效益,基本可自负盈亏,供民用的(500m3,约500户)基本能回收管网基建等初投资;第三,日产气500m3以上的沼气工程的工艺、配套设备、管线及安全措施等须规范化建设,也是沼气走向产业化的有力支撑。
本规范规定沼气工程站内设施的建设,主要以产气、供气为主(不包括污废水处理中以减排为目的的厌氧工程),对于用气设备不做详细的规定。因此,所产沼气主要作为民用炊事;如用于发电上网或自用,其界限是提供到发电机前的沼气;对提纯压缩无论是供车用或民用,其界限是指提纯压缩机前的沼气。1.0.3 在沼气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积极引进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提升沼气工程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国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进步,保证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在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需要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出整体上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案,故作此项规定。
1.0.4 本条强调在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中,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有关安全、环保、节能、卫生等方面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
2 术语和缩略语
2 术语和缩略语
本章所列术语,其定义及范围,仅适用于本规范。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综合利用是指在工艺设计中要考虑对沼气、沼渣、沼液的充分利用。例如,沼气不仅可以直接用于民用、发电或提纯压缩,还可以用于沼气发电机组的热电联产,其产生的余热用于厌氧消化器的加温,冷量用于办公区域夏季空调制冷;沼渣、沼液用于还田利用,另外部分沼渣经过无害化处理以后还可以用于制作建筑材料。
沼气工程既是制取沼气的能源工程,又是处理有机废弃物的环境保护工程,所以其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另外为实施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健康卫生政策,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在沼气站的设计时还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3.0.2 原料来源和种类是指农业有机废弃物、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工业有机废渣和污泥等;发酵原料的性质取决于原料的物理化学性质,从而决定了不同的消化工艺、发酵时间和沼气产率;各种原料的性质见表1及表2。
表1 农业有机废弃物性质汇总表
注:1 产气率的数据来源于《沼气技术手册》(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ISBN 7-5364-1763-2/S·270)。其发酵温度35℃,发酵周期秸秆为90d,粪便为60d。
2 禽畜粪便的COD、NH3-N、TP、TN和pH值的数据来源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麦秸、稻草和玉米秸的产气率数据来源于《秸秆沼气工程工艺设计规范》NY/T 2142-2012。表2 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性质汇总表
用户类别是指沼气的最终用途,本规范主要是指供民用(集中供气、沼气供锅炉或商业中的炉灶使用等)、供发电、供提纯压缩,根据不同的产气规模推荐最适宜的用途。例如,作为民用沼气产气量不宜小于500m3/d,供发电时的沼气产量不宜小于1200m3/d;这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1m3沼气可发电1.5kWh~2.2kWh,目前国内100kW以上的发电机组已较为成熟,因此建议日产气量在1200m3~1600m3的沼气工程即可配100kW的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利用;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利用沼气用于提纯压缩的沼气工程的日产气量都在10000m3以上,所以规定供提纯压缩的沼气产量宜为日产气10000m3以上。
3.0.3 沼气质量对后端的用户设施影响较大。为了保证沼气系统和用户安全,减少腐蚀和堵塞管道,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保证系统的经济合理性,保持沼气的质量稳定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原料种类,本规范规定的沼气热值为17MJ/m3,综合考虑了不同原料所产沼气的热值;另外,如果低于此值,设备的使用效率将降低,沼气中的硫化氢及水蒸气凝结水还会造成金属管道的腐蚀,缩短管道的使用寿命。
民用沼气质量中水露点和硫化氢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中二类天然气标准提出的;用于发电的沼气中硫化氢含量,除应符合表3.0.3规定外,还应满足发电机组的要求;用于提纯压缩的沼气除应符合表3.0.3规定外,可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深度处理。3.0.4 安全供气除具备稳定可靠的气源外,还应具备保证安全供气的必要设施,如沼气净化设施、沼气储存设施和应急供气措施等。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3号令)中的“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条款。3.0.6 供给民用沼气站承担向城乡小区供气的重要任务,在任何情况下沼气站应做到持续、稳定地供气,而电力供应是保证沼气工程正常运行、不间断供气的必要条件。“二级负荷”(由两回线路供电)的电源要求从供电可靠性上完全满足民用沼气供气安全的需要,当采用两回路供电有困难时,可另设沼气或燃油发电机等自备电源。
3.0.7 用于民用的沼气工程包括集中供气、用于食堂炒菜及蒸锅灶和作为锅炉燃气,为保证民用户安全用气,在泄漏时使人及时觉察,沼气应进行加臭。因为沼气中的硫化氢与管道中的水蒸气结合,会对管道和设备造成腐蚀,吸入后对人身体的影响较大,因此,供民用的沼气应脱除硫化氢,但当硫化氢脱除达标后,因沼气变成无色无味的气体,所以应加臭以便沼气泄漏能及时察觉。
加臭剂的种类很多,参照天然气的加臭剂,其中四氢噻吩(THT)是目前国内外使用最多的加臭剂,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0.08mg/m3时即可以嗅到臭味。按沼气爆炸下限为8%计算,8%×20%=1.6%,相当于沼气中应加THT5mg/m3,按理论值的2倍~3倍,宜取10mg/m3~15mg/m3。3.0.8 沼气工程是一项净化环境、回收能源、综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的工程,但是其产生的沼液、沼渣如不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而直接排放,不仅会严重污染水源、破坏生态自然环境,还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应对沼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废水进行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沼气工程的建设更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防止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气体及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标准主要包括《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等。3.0.10 沼气工程建设、运行和使用应强调以人为本,防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不应该忽视安全,减少安全的投入,从而对人身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如在高空或易发生坠落的构筑物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另外在更换脱硫剂时散发的恶臭气体、粉碎秸秆时产生的灰尘都会对人体呼吸道造成损害,也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 沼 气 站
5 沼气输送及应用
5 沼气输送及应用
5.0.1 对于民用沼气工程,出于安全考虑首选低压供气;对于输送沼气量大的管路可选用中压供气,配备相应的增压机,经管路输送进入小区或村落前设置调压装置,达到调压或稳压的作用。对于传统的枝状供气管网,一处发生问题,将会影响下游所有用户,甚至需全线停气修复,并且首端与末端压力差别较大;而采用环状管网供气,则可避免以上问题。
5.0.2 低压供气,指压力小于0.01MPa;中压供气指压力大于0.01MPa且小于0.2MPa。本条款推荐了民用供气的室外管路压力不大于0.2MPa,一是因为目前有些沼气工程采用联村供气,输送的沼气量较大,距离较远,采用中压供气可以使输气管道的管径减小,从而降低管网投资;二是随着技术装备的发展,近年来一些新建工程采用了低压双膜气柜,根据用户分布情况及距离远近,采用增压机升压的方法进行沼气的输送。经过调研,市场上成熟的沼气增压风机为三叶罗茨鼓风机,流量范围为0.49m3/min~191.76m3/min,升压范围为9.8kPa~78.4kPa,压力大于低压,在中压之内;而市场上用于沼气输送的离心式鼓风机的排气压力在0.15MPa~0.2MPa之间,其压力范围正好适于中压供气管网压力宜小于0.2MPa的要求。
为保证距气柜远端的用户用气,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管材、管径、计算全程阻力损失并达到公式(5.0.2)的要求。5.0.5 用于输送沼气用的管道一般为埋地管道。近年来新建的沼气工程大多采用聚乙烯管道,因为埋地解决了聚乙烯管道的不耐候(紫外线)性,而且不用防腐,施工方便。因此推荐使用该种材质管道。
5.0.6 阀门设置原则是在某段管线出现故障时,能用阀门将故障段隔离,便于维修,同时不影响其他管段的正常运行。
5.0.7 当燃具前压力波动为0.5Pn~1.5Pn的范围内(Pn为燃具的额定压力),燃烧器的性能达到燃具质量标准的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标准》GB 16410中已明确。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家用沼气灶》GB/T 3606的规定,灶具前的沼气额定压力规定为800Pa或1600Pa。经实践证明,1600Pa的灶具具有燃烧稳定性好,不易出现黄焰和回火的现象,燃烧效率高,安全性好。5.0.9 沼气的性质对发电机的效率至关重要,表9、表10分别是德国MWM和GE Jembacher对进入发电机机组的沼气的技术要求。
表9 德国MWM沼气发电机组对沼气的主要要求
表10 GE Jembacher沼气发电机组对沼气的主要要求
5.0.10 切断阀的设置是在事故状态下的一种保护措施,以避免事故的扩大造成对后端的设备产生危害。快速切断阀的安装地点既要在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又要离开事故多发区,并且能快速切断气源。
6 施工安装与验收
7 运行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