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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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 50178-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4年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3]46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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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区分我国不同地区气候条件对建筑影响的差异性,明确各气候区的建筑基本要求,提供建筑气候参数,从总体上做到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防止气候对建筑的不利影响,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第1.0.3条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时,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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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建筑气候区划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建筑气候的区划应采用综合分析和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第2.1.2条 建筑气候的区划系统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两级:一级区划分为7个区,二级区划分为20个区,各级区区界的划分应符合图2.1.2的规定(见文后插图)。

第2.1.3条 建筑上常用的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等21个气候要素的分布,应按本标准附录一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附图1.1至附图1.21的规定采用。

第2.1.4条 建筑气候参数应按本标准附录二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附表(一)至(九)的规定采用。

    注:当建设地点与本标准附录二各表所列气象台站的地势、地形差异不大,水平距离在50km以内,海拔高度差在100m以内时,本标准附录二所列建筑气候参数,可直接引用。

 

第二节 区划的指标

第二节 区划的指标

第2.2.1条 一级区划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各一级区区划指标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一级区区划指标 表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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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条 在各一级区内,分别选取能反映该区建筑气候差异性的气候参数或特征作为二级区区划指标,各二级区区划指标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二级区区划指标 表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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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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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第Ⅰ建筑气候区

第三章 建筑气候特征和建筑基本要求

第一节 第Ⅰ建筑气候区

第3.1.1条 该区冬季漫长严寒,夏季短促凉爽;西部偏于干燥,东部偏于湿润;气温年较差很大;冰冻期长,冻土深,积雪厚;太阳辐射量大,日照丰富;冬半年多大风。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31~—10℃,7月平均气温低于25℃;气温年较差为30~50℃,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10~16℃;3~5月平均气温日较差最大,可达25~30℃;极端最低气温普遍低于—35℃,漠河曾有—52.3℃的全国最低记录;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145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0%~70%;年降水量为200~800mm,雨量多集中在6~8月,年雨日数为60~160d。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40~200W/㎡,年日照时数为2100~3100h,年日照百分率为50%~70%,12~翌年2月偏高,可达60%~70%。

    四、12~翌年2月西部地区多偏北风,北、东部多偏北风和偏西风,中南部多偏南风;6~8月东部多偏东风和东北风,其余地区多为偏南风;年平均风速为2~5m/s,12~翌年2月平均风速为1~5m/s,3~5月平均风速最大,为3~6m/s。

    五、年大风日数一般为10~50d;年降雪日数一般为5~60d;长白山个别地区可达150d,年积雪日数为40~160d;最大积雪深度为10~50cm,长白山个别地区超过60cm;年雾凇日数为2~40d。

第3.1.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ⅠA区冬季长9个月以上,1月平均气温低于—28℃;多积雪,基本雪压为0.5~0.7kPa;该区为永冻土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4.0m左右。

    二、ⅠB区冬季长8~9个月,1月平均气温为—28~—22℃;年冰雹日数为1~4d;年沙暴日数为1~5d;基本雪压为0.3~0.7kPa;该区为岛状冻土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2.0~4.0m。

    三、ⅠC区冬季长7~8个月,1月平均气温为—22~—16℃;夏季长1个月左右;年冰雹日数为3~5d;年沙暴日数为5d左右;东部基本雪压值偏高,为0.3~0.7kPa;最大冻土深度为1.5~2.5m。

    四、ⅠD区冬季长6~7个月,1月平均气温高于—16℃;夏季长2个月;年冰雹日数为5d左右;西部年沙暴日数为5~10d;最大冻土深度为1.0~2.0m。

第3.1.3条 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可不考虑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使建筑物满足冬季日照和防御寒风的要求;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合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大及大风的不利影响;屋面构造应考虑积雪及冻融危害;施工应考虑冬季漫长严寒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ⅠA区和ⅠB区尚应着重考虑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和地下管道的影响,防止冻土融化塌陷及冻胀的危害。

    四、ⅠB、ⅠC和ⅠD区的西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冰雹和防风沙。

 

第二节 第Ⅱ建筑气候区

第二节 第Ⅱ建筑气候区

第3.2.1条 该区冬季较长且寒冷干燥,平原地区夏季较炎热湿润,高原地区夏季较凉爽,降水量相对集中;气温年较差较大,日照较丰富;春、秋季短促,气温变化剧烈;春季雨雪稀少,多大风风沙天气,夏秋多冰雹和雷暴;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10~0℃,极端最低气温在—20~—30℃之间;7月平均气温为18~28℃,极端最高气温为35~44℃;平原地区的极端最高气温大多可超过40℃;气温年较差可达26~34℃,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7~14℃;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145~90d;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少于80d;年最高气温高于或等于35℃的日数可达10~2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0%~70%;年雨日数为60~100d,年降水量为300~1000mm,日最大降水量大都为200~300mm,个别地方日最大降水量超过500mm。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50~190W/㎡,年日照时数为2000~2800h,年日照百分率为40%~60%。

    四、东部广大地区12~翌年2月多偏北风,6~8月多偏南风,陕西北部常年多西南风;陕西、甘肃中部常年多偏东风;年平均风速为1~4m/s,3~5月平均风速最大,为2~5m/s。

    五、年大风日数为5~25d,局部地区达50d以上;年沙暴日数为1~10d,北部地区偏多;年降雪日数一般在15d以下,年积雪日数为10~40d,最大积雪深度为10~30cm;最大冻土深度小于1.2m;年冰雹日数一般在5d以下;年雷暴日数为20~40d。

第3.2.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ⅡA区6~8月气温高,7月平均气温一般高于或等于25℃;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20~80d;暴雨强度大;10~翌年3月多大风风沙,沿海一带4~9月多盐雾。

    二、ⅡB区6~8月气温偏低,7月平均气温一般低于25℃;年平均相对湿度偏低;3~5月多风沙;年降水量普遍少于ⅡA区。

第3.2.3条 该区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应满足冬季防寒、保温、防冻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满足冬季日照并防御寒风的要求,主要房间宜避西晒;应注意防暴雨;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冬季密闭性且兼顾夏季通风和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大、多大风的不利影响;建筑物宜有防冰雹和防雷措施;施工应考虑冬季寒冷期较长和夏季多暴雨的特点。

    三、ⅡA区建筑物尚应考虑防热、防潮、防暴雨,沿海地带尚应注意防盐雾侵蚀。

    四、ⅡB区建筑物可不考虑夏季防热。

 

第三节 第Ⅲ建筑气候区

第三节 第Ⅲ建筑气候区

第3.3.1条 该区大部分地区夏季闷热,冬季湿冷,气温日较差小;年降水量大;日照偏少;春末夏初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梅雨期,多阴雨天气,常有大雨和暴雨出现;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夏秋常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易有暴雨大风天气;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7月平均气温一般为25~30℃,1月平均气温为0~10℃;冬季寒潮可造成剧烈降温,极端最低气温大多可降至—10℃以下,甚至低于—20℃;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90~0d;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40~11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较高,为70%~80%,四季相差不大;年雨日数为150d左右,多者可超过200d;年降水量为1000~1800mm。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10~160W/㎡,四川盆地东部为低值中心,尚不足110w/㎡;年日照时数为1000~2400h,川南黔北日照极少,只有1000~1200h;年日照百分率一般为30%~50%,川南黔北地区不足30%,是全国最低的。

    四、12~翌年2月盛行偏北风;6~8月盛行偏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3m/s,东部沿海地区偏大,可达7m/s以上。

    五、年大风日数一般为10~25d,沿海岛屿可达100d以上;年降雪日数为1~14d,最大积雪深度为0~50cm;年雷暴日数为30~80d,年雨凇日数,平原地区一般为0~10d,山区可多达50~70d。

第3.3.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ⅢA区6~10月常有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30年一遇最大风速大于25m/s;暴雨强度大,局部地区可有24小时降雨量400mm以上的特大暴雨,夏季有海陆风,不太闷热。

    二、ⅢB区夏季温高湿重,闷热天气多;冬季积雪深度最大可达51cm;四川盆地部分的日照百分率极低,光照度偏低。

    三、ⅢC区夏季不太闷热,日照百分率普遍较低;川南黔北日照百分率极低,光照度偏低。

第3.3.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降温要求,冬季应适当兼顾防寒。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有利于良好的自然通风,建筑物应避西晒,并满足防雨、防潮、防洪、防雷击要求;夏季施工应有防高温和防雨的措施。

    三、Ⅲ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四、ⅢB区北部建筑物的屋面尚应预防冬季积雪危害。

 

第四节 第Ⅳ建筑气候区

第四节 第Ⅳ建筑气候区

第3.4.1条 该区长夏无冬,温高湿重,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小;雨量丰沛,多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易有大风暴雨天气;太阳高度角大,日照较小,太阳辐射强烈;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高于10℃,7月平均气温为25~29℃,极端最高气温一般低于40℃,个别可达42.5℃;气温年较差为7~19℃,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5~12℃;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100~20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左右,四季变化不大;年降雨日数为120~200d,年降水量大多在1500~2000mm,是我国降水量最多的地区;年暴雨日数为5~20d,各月均可发生,主要集中在4~10月,暴雨强度大,台湾局部地区尤甚,日最大降雨量可在1000mm以上。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30~170W/㎡,在我国属较少地区之一,年日照时数大多在1500~2600h,年日照百分率为35%~50%,12~翌年5月偏低。

    四、10~翌年3月普遍盛行东北风和东风;4~9月大多盛行东南风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4m/s,沿海岛屿风速显著偏大,台湾海峡平均风速在全国最大,可达7m/s以上。

    五、年大风日数各地相差悬殊,内陆大部分地区全年不足5d,沿海为10~25d,岛屿可达75~100d,甚至超过150d;年雷暴日数为20~120d,西部偏多,东部偏少。

第3.4.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ⅣA区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大于25m/s;年平均气温高,气温年较差小,部分地区终年皆夏。

    二、ⅣB区2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小于25m/s;12~翌年2月有寒潮影响,两广北部最低气温可降至—7℃以下;西部云南的河谷地区,4~9月炎热湿润多雨;10~翌年3月干燥凉爽,无热带风暴和台风影响;部分地区夜晚降温剧烈,气温日较差大,有时可达20~30℃。

第3.4.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该区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通风、防雨要求,冬季可不考虑防寒、保温。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宜开敞通透,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建筑物应遍西晒,宜设遮阳;应注意防暴雨、防洪、防潮、防雷击;夏季施工应有防高温和暴雨的措施。

    三、ⅣA区建筑物尚应注意防热带风暴和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四、ⅣB区内云南的河谷地区建筑物尚应注意屋面及墙身抗裂。

 

第五节 第Ⅴ建筑气候区

第五节 第Ⅴ建筑气候区

第3.5.1条 该区立体气候特征明显,大部分地区冬温夏凉,干湿季分明;常年有雷暴、多雾,气温的年较差偏小,日较差偏大,日照较少,太阳辐射强烈,部分地区冬季气温偏低;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0~13℃,冬季强寒潮可造成气温大幅度下降,昆明最低气温曾降至—7.8℃;7月平均气温为18~25℃,极端最高气温一般低于40℃,个别地方可达42℃;气温年较差为12~20℃;由于干湿季节的不同影响,部分地区的最热月在5、6月份;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90~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0%~80%;年雨日数为100~200d,年降水量在600~2000mm;该区有干季(风季)与湿季(雨季)之分,湿季在5~10月,雨量集中,湿度偏高;干季在11~翌年4月,湿度偏低,风速偏大;6~8月多南到西南风;12~翌年2月东部多东南风,西部多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3m/s。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日140~200W/㎡,年日照时数为1200~2600h,年日照百分率为30%~60%。

    四、年大风日数为5~60d;年降雪日数为0~15d,东北部偏多;最大积雪深度为0~35cm;高山有终年积雪及现代冰川;该区为我国雷暴多发地区,各月均可出现,年雷暴日数为40~120d;年雾日数为1~100d。

第3.5.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ⅤA区常年温和,气温较低;气温年较差为14~20℃,气温日较差为7~11℃,日照较少。

    二、ⅤB区除攀枝花和东川一带常年气温偏高外,其余地方常年温和,但雨天易造成低温;气温年较差和气温日较差均为10~14℃;年雷暴日数偏多,南部部分地区可超过120d;年雾日数偏多,可超过100d。

第3.5.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应满足湿季防雨和通风要求,可不考虑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宜使湿季有较好自然通风,主要房间应有良好朝向;建筑物应注意防潮、防雷击;施工应有防雨的措施。

    三、ⅤA区建筑尚应注意防寒。

    四、ⅤB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防雷。

 

第六节 第Ⅵ建筑气候区

第六节 第Ⅵ建筑气候区

第3.6.1条 该区长冬无夏,气候寒冷干燥,南部气温较高,降水较多,比较湿润;气温年较差小而日较差大;气压偏低,空气稀薄,透明度高;日照丰富,太阳辐射强烈;冬季多西南大风;冻土深,积雪较厚,气候垂直变化明显;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0~—22℃,极端最低气温一般低于—32℃,很少低于—40℃;7月平均气温为2~18℃;气温年较差为16~30℃;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12~16℃,冬季气温日较差最大,可达16~18℃;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90~285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30%~70%;年雨日数为20~180d,年降水量为25~900mm;该区干湿季分明,全年降水多集中在5~9月或4~10月,约占年降水总量的80%~90%,降水强度很小,极少有暴雨出现。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80~260w/㎡,年日照时数为1600~3600h,年日照百分率为40%~80%,柴达木盆地为全国最高,可超过80%。

    四、该区东北部地区常年盛行东北风,12~翌年2月南部和东南部盛行偏南风;其他地方大多为偏西风,6~8月北部地区多东北风,南部地区多为东风;年平均风速一般为2~4m/s,极大风速可超过40m/s;空气密度甚小;年平均气压值偏低,大多在600hPa左右,只及平原地区的2/3~1/2。

    五、年大风日数为10~100d,最多可超过200d;年雷暴日数为5~90d,全部集中在5~9月;年冰雹日数为1~30d;12~翌年5月多沙暴,年沙暴日数为0~10d;年降雪日数为5~100d,年积雪日数为10~100d;高山终年积雪,有现代冰川,最大积雪深度为10~40cm。

第3.6.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ⅥA区冬季严寒,6~8月凉爽;12~翌年5月多风沙,气候干燥;年降水量一般为25~200mm,山地高处降水较多,可超过500mm。

    二、ⅥB区全年皆冬,气候严寒干燥,为高原永冻土区,最大冻土深度达2.5m左右,年沙暴日数为10d左右。

    三、ⅥC区冬季寒冷,6~8月凉爽;降水较多,比较湿润;多雷暴且雷击强度大;西部地区年太阳总辐射照度偏高,超过260W/㎡;年沙暴日数偏多,可达20d。

第3.6.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应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的要求,夏天不需考虑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注意防寒风与风沙;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密闭性,充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结构上应注意大风的不利作用,地基及地下管道应考虑冻土的影响;施工应注意冬季严寒的特点。

    三、ⅥA区和ⅥB区尚应注意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影响,并应特别注意防风沙。

    四、ⅥC区东部建筑物尚应注意防雷击。

 

第七节 第Ⅶ建筑气候区

第七节 第Ⅶ建筑气候区

第3.7.1条 该区大部分地区冬季漫长严寒,南疆盆地冬季寒冷;大部分地区夏季干热,吐鲁番盆地酷热,山地较凉;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大;大部分地区雨量稀少,气候干燥,风沙大;部分地区冻土较深,山地积雪较厚;日照丰富,太阳辐射强烈;该区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1月平均气温为—20~—5℃,极端最低气温为—20~—50℃;7月平均气温为18~33℃,山地偏低,盆地偏高;极端最高气温各地差异很大,山地明显偏低,盆地非常之高,吐鲁番极端最高气温达到47.6℃,为全国最高;气温年较差大都在30~40℃,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10~18℃;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110~180d;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小于120d。

    二、年平均相对湿度为35%~70%;年降雨日数为10~120d;年降水量为10~600mm,是我国降水最少的地区;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8月,约占年总量的60%~70%;山地降水量年际变化小,盆地变化大。

    三、年太阳总辐射照度为170~230W/㎡,年日照时数为2600~3400h,年日照百分率为60%~70%。

    四、12~翌年2月北疆西部以西北风为主,东部多偏东风;南疆东部多东北风,西部多西至西南风;6~8月大部分地区盛行西北和西风,东部地区多东北风;年平均风速为1~4m/s。

    五、年大风日数为5~75d,山口和风口地方多大风,持续时间长,年大风日数超过100d;区内风沙天气盛行,是全国沙暴日数最多的地区,年沙暴日数最多可达40d;年降雪日数为1~100d。

第3.7.2条 该区各二级区对建筑有重大影响的建筑气候特征值宜符合下列条件:

    一、ⅦA区冬季干燥严寒,为北疆寒冷中心;夏季干热,为北疆炎热中心;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可达72d;年降水量少于200mm;基本雪压值小于0.5kPa;最大冻土深度为1.5~2.0m。

    二、ⅦB区冬季严寒,夏季凉爽,较为湿润;基本雪压值偏高,为0.3~1.2kpa;最大积雪深度为30~80cm;最大冻土深度为0.5~4.0m;有永冻土存在;高山终年积雪,有现代冰川;冬季多阴雨天气;4~9月山地多冰雹。

    三、ⅦC区冬季严寒,夏季较热;年降水量小于200mm,空气干燥,风速偏大,多大风风沙天气;日照丰富;最大冻土深度为1.5~2.5m;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20~70d。

    四、ⅦD区冬季寒冷,夏季干热,日照丰富,平均风速偏小,常年干燥少雨,年降水量小于200mm,多风沙天气;吐鲁番盆地夏季酷热,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约为120d,高于或等于35℃的天数为97d。

第3.7.3条 该区建筑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必须充分满足防寒、保温、防冻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二、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构造处理应以防寒风与风沙,争取冬季日照为主;建筑物应采取减少外露面积,加强密闭性,充分利用太阳能等节能措施;房屋外围护结构宜厚重;结构上应考虑气温年较差和日较差均大以及大风等的不利作用;施工应注意冬季低温、干燥多风沙以及温差大的特点。

    三、除ⅦD区处,尚应注意冻土对建筑物的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危害。

    四、ⅦB区建筑物尚应特别注意预防积雪的危害。

    五、ⅦC区建筑物尚应特别注意防风沙,夏季兼顾防热。

    六、ⅦD区建筑物尚应注意夏季防热要求,吐鲁番盆地应特别注意隔热、降温。

 

附录一 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

附录一 全国气候要素分布图

    附图1.1 一月平均气温(℃)分布图

    附图1.2 七月平均气温(℃)分布图

    附图1.3 气温年较差(℃)分布图

    附图1.4 年平均气温日较差(℃)分布图

    附图1.5 一月平均相对湿度(%)分布图

    附图1.6 七月平均相对湿度(%)分布图

    附图1.7 年降水量(mm)分布图

    附图1.8 最大积雪深度(cm)分布图

    附图1.9 冬季风向玫瑰图分布图

    附图1.10 夏季风向玫瑰图分布图

    附图1.11 全年风向玫瑰图分布图

    附图1.12 年日照时数(h)分布图

    附图1.13 年总光照度[klx]分布图

    附图1.14 年扩散光照度[klx]分布图

    附图1.15 年太阳总辐射照度[W/㎡]分布图

    附图1.16 冬季太阳总辐射照度[W/㎡]分布图

    附图1.17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W/㎡]分布图

    附图1.18 最大冻土深度[cm]分布图

    附图1.19 年雷暴日数[d]分布图

    附图1.20 年沙暴日数[d]分布图

    附图1.21 年冰雹日数[d]分布图

    以上附图见文后插图。

附录二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

附录二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一) 附表2.1-1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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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二) 2.1-2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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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三) 附表2.1-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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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四) 附表2.1-4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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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五) 附表2.1-5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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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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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六) 附表2.1-6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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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七) 附表2.1-7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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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八) 附表2.1-8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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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主要城镇气候参数表(九) 附表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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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区属号“ⅠB.3”中,“Ⅰ”表示一级区编号,“B”表示二级区编号,“3”表示该区内城镇编号。

        ② 降、积雪的初、终日中加“*”者表示出现年数占整编年数2/3或以上,以便与每年均有出现的相区别。

        ③ 凡资料数值加“#”的,表示资料欠准确,但仍可使用。空格表示缺资料或按规定不作统计。

        ④ 表中“地名”系以国务院批准的1989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

附录三 名词解释

附录三 名词解释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93》

附录四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录四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国家气象中心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谢守穆 周曙光 马天健 刘崇颐 王昌本 王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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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公路勘测规范 JTGC10-2007》

2020-11-9 8:50:52

建筑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51031-2014》

2020-11-9 8: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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