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用并联有源电力滤波装置 JG/T 417-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建筑电气用并联有源电力滤波装置
JG/T 417-2013
Shunt active power filtering equipment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of building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追日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天津诺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大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艾软件有限公司、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图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佑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纳仕电气有限公司、思源清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弘电气有限公司、北京爱博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刚、张霄云、李雪佩、董国民、程建洲、魏学良、刘银玲、邓宏芬、韩永清、孙玉鸿、迟恩先、徐瑞新、邓大智、于鹏、程庭友、李朝晖、李柏奎、季建辉、刘帅、汤威、姚军茹。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电气用并联有源电力滤波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配电系统,频率为50Hz,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1000(或1140)V的并联有源电力滤波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900.1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GB/T 2900.33 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
GB/T 3797-2005 电气控制设备
GB/T 4025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588.1 无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
GB/T 4588.2 有金属化孔单双面印制板分规范
GB 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GB 7947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导体颜色或字母数字标识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GB/T 2900.3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并联有源电力滤波装置 shunt active power filtering equipment
采用电力电子器件作为主电路功率器件,可通过实时产生相应的谐波电流与电网谐波电流瞬时抵消的方法,实现滤波功能的并联型功率源装置。
3.2
基波(分量) fundamental(component)
对周期性交流量进行傅立叶级数分解,得到的频率与工频相同的分量。
[GB/T 14549-1993,定义3.3]
3.3
谐波(分量) harmonic(component)
对周期性交流量进行傅立叶级数分解,得到频率为基波频率大于1整数倍的分量。
[GB/T 14549-1993,定义3.4]
3.4
谐波滤除率 harmonic filtering ratio
装置接入后,己被滤除的第h次谐波电流的方均根值与装置接入前的第h次谐波电流的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5
总谐波滤除率 total harmonic filtering ratio
装置接入后,己被滤除的各次谐波电流的方均根值与装置接入前各次谐波电流的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6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装置处于稳态工作情况下,突然投入或切除谐波负载,在装置的工作范围内,总谐波滤除率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的时间。
3.7
额定补偿电流 rated compensation current
装置每相可输出的额定电流(方均根值)。
3.8
负载电流峰值因数 load current crest factor;CF
负载电流的峰值与有效值之比。
4 分类、代号和标记
4 分类、代号和标记
4.1 分类、代号
按工作方式分为:
a) 单相,代号为1;
b) 三相三线制,代号为3;
c) 三相四线制,代号为4。
4.2 标记
4.2.1 标记方法
装置标记由制造商(厂)代号、装置代号、额定补偿电流、额定工作电压、有功功率损耗、工作方式及本标准号组成。
示例:
额定工作电压380V、额定补偿电流100A、有功功率损耗3%、三相三线制工作方式,标记为:XAPF100/380-3-3-JG/T 417-2013。
4.2.2 产品系列
4.2.2.1 以装置的额定补偿电流分为:30、50、75、100、150、200、300、400(A)。其他电流值由用户与制造商商定。
4.2.2.2 以装置的额定工作电压分为:220、380、660、1000(1140)(V)。其他电压值由用户与制造商商定。
5 技术要求
5 技术要求
5.1 技术参数
5.1.1 额定工作电压(U
r)
装置接入的额定工作电压宜为:220V、380V、660V、1000(1140)V。
5.1.2 额定补偿电流(I
r)
装置在额定工作电压状态下,额定补偿电流宜为:30A、50A、75A、100A、150A、200A、300A、400A。
5.1.3 谐波治理范围
谐波治理范围:2次~50次。
5.1.4 额定绝缘电压(U
i)
装置额定绝缘电压U
i,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额定电压U r/V | 额定绝缘电压U i/V |
U r≤220 | 300 |
220<U r≤660 | 690 |
660<U r≤1000(1140) | 1200(1200) |
5.2 工作环境条件
5.2.1 环境温湿度
5.2.1.1 室内温度—5℃~+40℃,且24h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
5.2.1.2 室内相对湿度在+20℃以下时15%~90%,无凝露即可;在+40℃时不超过50%。
5.2.2 海拔
安装地点海拔高度不应超过1000m。
注:在海拔高于1000m处使用时,有必要考虑介电强度的降低和空气冷却效果的减弱。建议按照制造商和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5.2.3 安装场所
5.2.3.1 装置承受的振动频率应为10Hz~150Hz,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m/s
2。
5.2.3.2 安装场所周围介质无易燃、易爆危险,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尘埃。
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场所,建议按照制造商和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5.2.3.3 安装倾斜度不宜大于5°。
5.2.4 污染等级
装置应在不低于GB 7251.1-2005中6.1.2.3规定的污染等级3的环境中使用。
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场所,建议按照制造商和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5.3 一般要求
5.3.1 外观
5.3.1.1 面板应平整、美观、字迹清晰。门开启度不应小于90°,开启自如。门锁灵活可靠,锁定后不应晃动。
5.3.1.2 骨架、支持架(包括面板、门、侧板等)应采取防腐措施,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有牢固的附着力,不应有流痕、针孔、刷痕、起皮、起泡和透底漆等缺陷。
5.3.1.3 控制面板仪表应布置合理,方便观察,整个面板做到排列整齐、有序、色彩协调。
5.3.2 结构与安装
5.3.2.1 焊接件应焊接牢固。焊缝应均匀美观,无焊穿、裂纹、咬边、溅渣和气孔等现象。
5.3.2.2 电器元件应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元件布置整齐、端正,易于安装接线;受振动的元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5.3.2.3 所有电路板应封装,不裸露。
5.3.2.4 电力电子器件模块安装时应紧固,与模块接触的散热器台面应平整。强迫风冷却的部件应通风散热良好。
5.3.2.5 功率单元模块化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其运行时不得产生人身电击的风险。在设备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击危险。装置内的电路设计应耐受安装场所的最大热应力和电应力。
5.3.2.6 装置上应配备可操作显示界面。指示灯和按钮颜色应符合GB/T 4025的规定。
5.3.2.7 电阻、接触器等可能更换的元器件,应便于维护与更换。
5.3.2.8 装置应具备可靠的接地端子、明确的接地标志及合适的安全警告标志。
5.3.3 布线
5.3.3.1 母线和导线颜色应符合GB 7947的规定。
5.3.3.2 主电路接头间的相序和极性排列从装置正面观察,相序标识及排列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注:特殊情况下,相序排列与表2不符时,应有明显的标识。
5.3.3.3 母线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配置合理,整齐美观。载流件之间的连接应有足够的持久压力,但不得使母线受力而永久变形。
5.3.3.4 辅助电路绝缘导线的载流能力不应小于额定工作电流,其截面不应小于0.75mm²(多股铜导线),控制线路截面不应小于0.5mm²(多股铜软线),低电平信号(电子逻辑)控制线路截面不应小于0.2mm²。
5.3.3.5 导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一个接线端子上不宜超过两根连接导线,当连接两根导线时应采取适当措施。
5.3.3.6 绝缘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应小于标称工作电压。
5.3.3.7 电路板应符合GB/T 4588.1和GB/T 458 8.2的规定。
5.3.4 冷却
装置应采用强迫风冷。
5.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4.1 装置中的电器元件正常使用时,应保持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5.4.2 装置中不同极性的裸露带电体之间,以及它们与地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5.5 温升
5.5.1 当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出电流为额定值时,装置内部器件温升在热稳定后不应超过表4规定。
表4
5.5.2 连接到发热器件(如管形电阻、板形电阻等)上的导线应从侧方或下方引入,并剥去适当长度的绝缘层,换套耐热磁珠使导线的绝缘端部温度不超过+60℃。
5.5.3 装置内其他部位的温升限制应符合GB 7251.1-2005中表2和GB/T 3797-2005中4.9的规定。
5.6 介电性能
交流总进线端子和机壳间应进行介电性能试验。
5.6.1 绝缘电阻
设备中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的绝缘,应采用相应绝缘电压等级(至少500V)的绝缘测量仪器测量。测得的绝缘电阻按标称电压应至少为1000Ω/V且不小于1MΩ。
5.6.2 工频耐受电压
对主电路及与主电路连接的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不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的试验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5
表6
被测装置的额定绝缘电压U i/V | 工频耐压的试验电压(交流方均根值)/V |
U i≤12 | 250 |
12<U i≤60 | 500 |
60<U i | 2U i+1000V,但不小于1500V |
5.7 噪声
装置正常工作时的噪声,用声级计测量不应大于70dB。
5.8 防护等级
装置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中IP20的要求。
5.9 电气性能
装置在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前,应先进行轻载试验和负载试验。
5.9.1 输入电压范围
输入电压允差:额定电压的±15%。
5.9.2 输入频率范围
输入频率允差:额定频率的±2%。
5.9.3 输入电压不平衡度
三相输入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5%。
5.9.4 总谐波滤除率
当负载电流峰值因数(CF)不大于2.5时,在装置额定容量内,负载电流畸变率≤20%时,总谐波滤除率不应小于70%;20%<负载电流畸变率≤50%时,总谐波滤除率不应小于85%;负载电流畸变率>50%时,总谐波滤除率不应小于90%。有特殊要求时,应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谐波的计算方法见附录B。
5.9.5 有功功率损耗
装置输入额定电压、输出额定电流时,有功功率损耗不应大于装置额定视在功率的5%。
5.9.6 响应时间
装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0ms。有特殊要求时,应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
5.9.7 不平衡适应性
三相四线制装置在失去一相负载时应能正常运行;三相三线制装置在失去一相负载时不应损坏。
5.10 通信接口
5.10.1 装置应具有电流、电压、频率、内部温度等参数信息的实时监测功能。
5.10.2 装置宜具有运行方式、变流器、风扇等工作及故障状态的监视功能。
5.10.3 装置宜具有记录和存储功能。
5.10.4 装置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11 保护功能
5.11.1 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
当负载交流输入电压高于115%Ur时,装置应停止输出,并显示相应的提示:当电压低于85%Ur时,装置应停止输出,并显示相应的提示;当电压恢复至85%Ur~115%Ur时,装置应正常工作。
5.11.2 自动限流输出功能
当负载侧谐波源的谐波电流大于装置额定电流时,装置输出电流应限制在额定值内。
5.11.3 短路保护
装置内部器件短路时,应将故障装置与电力系统断开。
5.11.4 短路耐受强度
装置短路耐受强度应符合GB 7251.1-2005中7.5的规定。
5.11.5 过热保护
装置中的电力电子器件或散热器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当过热时,装置应停止输出,并显示相应的提示。
5.11.6 直流母线过电压保护
直流母线电压超过设定值时,装置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给出告警指示。
5.11.7 控制系统失电保护
当控制系统失电时,装置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给出告警指示。
5.11.8 安全接地保护
5.11.8.1 装置的金属外壳上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端子,并有明显、耐久的接地标志。与接地点相连接的保护导体的截面,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装置相导体截面积S1/mm² | 相应保护导体(PE、PEN)的最小截面积S 2/mm² |
S 1≤16 | S 1 |
16<S 1≤35 | 16 |
35<S 1 | S 1/2 |
5.11.8.2 当装置的框架或外壳作为保护电路的一部分时,其截面积不应小于表7规定的相应最小截面积。
5.11.8.3 装置的金属外壳和要求接地的电器元件金属底座与接地螺母间,应保证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与主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应大于0.1Ω。
5.12 电磁兼容性
装置的电磁兼容性(EMC)应按GB 7251.1-2005中7.10的要求执行。
6 试验方法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检查
6.1.1 检查装置应符合制造图样及相应的标准,元器件安装应牢固、端正、正确。
6.1.2 检查装置导线和电缆,相序、布置、色标和主电路连接等应符合要求。
6.1.3 经机械装配操作和电气线路检查、验证后,可进行通电操作试验,检查装置接线、工作特性应满足要求,验证接通、关断和转换能力。通电试验前,先检查装置中电路与原理图的一致性。接通电源,先空载、后在额定负载下检验其工作特性及操作,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6.1.4 按照5.10的要求检查装置的通讯接口。
6.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检查
装置中不等电位的裸导体之间,以及带电的裸导体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5.4的规定。出厂试验时可直观检查,保证规定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3 温升试验
试验时应有足够的时间使试样的各部位温度上升达到热平衡稳定值,温度变化小于1℃/h时,可认为温度已稳定,然后测取表4中部件与器件温升。测量可用温度计或热电耦。
试验温升不应超过表4的规定时,温升试验通过。
6.4 介电性能
6.4.1 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方法应按GB/T 3797-2005中5.2.4的规定执行,应符合5.6.1的要求。
6.4.2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试验方法应按GB/T 3797-2005中5.2.5.2的规定执行,试样没有击穿或闪络现象,则此项试验通过。
6.5 噪声试验
试验方法应按GB/T 3797-2005中5.2.14的规定执行,应符合5.7的要求。
6.6 防护等级试验
装置外壳防护等级试验应按GB 4208的规定执行,检验结果应符合5.8的要求。出厂试验时,可直观检查,保证规定的防护等级。
6.7 电气性能试验
电气性能试验应包括轻载试验、负载试验、总谐波滤除率、有功功率损耗、响应时间和不平衡适应性试验,试验方法见附录A。
6.8 保护功能试验
保护功能试验应包括过电压和欠电压变化范围、自动限流输出功能试验等,试验方法见附录A。
6.8.1 过电压和欠电压保护试验
具体试验方法见附录A。
6.8.2 自动限流输出功能试验
具体试验方法见附录A。
6.8.3 短路保护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
装置的短路保护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应按GB 7251.1-2005中8.2.3的规定执行,应符合5.11.3和5.11.4的要求。
6.8.4 过热保护试验
当装置风机断开或处于人为恶化散热状态,使装置满载工作,功率器件温度达到保护值时,装置应自动停机,并给出告警指示。当设备散热条件恢复正常后,装置应能恢复正常工作。
散热器过热保护试验可在断电情况时,在温箱中单独测试温控器件的动作情况,然后在轻载运行条件下模拟过热保护动作,应符合5.11.5的要求。
6.8.5 直流母线过压保护试验
模拟直流母线电压超过设定值时,使装置执行保护动作,检查是否自动发出告警。
6.8.6 控制系统失电试验
模拟控制系统失电,检查装置是否停止工作。
6.8.7 安全接地保护试验
检查接地点螺母、接地线,测量接地装置与金属外壳的接地螺母间的接触电阻值不应超过0.1Ω。
6.9 电磁兼容性试验
试验方法应按GB 7251.1-2005中7.10和8.2.8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 检验规则
7.1 试验分类
装置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
7.2 试验要求
装置的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要求,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7.3 型式试验
7.3.1 型式试验应对产品性能和质量考核,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7.3.2 型式试验样机必须是经过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试验样机可为一台,试验发现有不合格项时,应找出原因,经更改后再做型式试验,直至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7.3.3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己定型产品当设计、工艺或关键材料更改有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b) 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c) 出厂试验结果与上次试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 正常连续生产时,三年至少一次。
7.4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应检验器件、材料、工艺的缺陷和产品是否达到本标准的规定。每套装置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试验项目合格后方可发放产品合格证。
8 标志和铭牌
8 标志和铭牌
8.1 标志
8.1.1 装置应有耐久可识别的标志;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1.2 装置内部、电器元件标志应与随同装置一起提供的电路图上的标志一致。
8.2 铭牌
8.2.1 装置应配备铭牌,内容应完整、正确、字迹清晰,安装应坚固、耐久。
8.2.2 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商(厂)或商标;
b) 装置名称和型号规格;
c) 额定工作电压;
d) 额定补偿电流;
e) 有功功率损耗;
f)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g) 执行标准;
h) 出厂编号;
i) 制造日期;
j) 防护等级;
k) 外形尺寸,其顺序为高度、宽度(或长度)、深度;
l) 质量。
注:制造(厂)商对完整的成套设备承担责任。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包装
9.1.1 装置出厂包装应按GB/T 13384的规定执行。
9.1.2 包装箱内应附有安装与使用说明书、电路图、产品合格证明书、装箱文件资料清单等随机文件和附件备件。
9.2 运输和贮存
9.2.1 装置运输和贮存温度在—25℃~+55℃之间、空气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空气温度20℃±5℃)、在24h内不超过+70℃。如果与规定条件不符时,应由用户与制造商签订专门的协议。
9.2.2 装置运输时应采取紧固措施,不应倒置侧置,不应受到强烈震动和撞击,应避免雨、雪淋袭。
9.2.3 装置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易燃和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不应露天存放。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电气性能试验方法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电气性能试验方法
A.1 轻载试验
试验时,对装置施加额定交流电压,输出容量可小于额定容量的10%,检测主电路工作电压、输出电流和控制电路的工作电压、电流,确认设备的驱动信号波形、同步性及主回路各部件的波形是否正常。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1所示。将装置并联接入配电系统,调节非线性负载的功率,使装置的输出电流在10%,检验装置是否正确跟踪补偿负载谐波,检查触发电路、保护电路以及参数显示是否正确。
注:对于三相三线制装置,装置和负载的中线均需断开;对于三相四线制装置,装置和负载的中线均需可靠连接(以下试验相同)。
图A.1 装置基本试验电路
A.2 负载试验
负载试验应检验装置能否在额定条件下可靠工作。温升试验、过载试验和电气性能试验可与负载试验同时进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1所示。负载产生谐波的能力应大于装置的额定容量,负载输入端应串接2%~4%输入电抗器。
A.3 总谐波滤除率试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1所示,试验时,电能质量分析仪的电压探头应分别对应接在L1、L2、L3处;电流钳夹在TA1、TA2、TA3处测量配电系统的源电流;电流钳夹在TA4、TA5、TA6处测量非线性负载(谐波源)电流。
系统通电,启动装置和非线性负载(谐波源),调整负载,使装置的输出容量分别保持在额定容量的20%±5%和90%±5%,并保持10min,使设备达到稳态。从电能质量分析仪读取并记录三相电压、电流、谐波含量等数据,根据公式计算谐波滤除率。
注:对于三相三线制装置,装置和负载的中线均需断开;对于三相四线制装置,装置和负载的中线均需可靠连接(以下试验相同)。测量时应保证负载稳定,同时保证测量源和负载数据的准确;电能质量分析仪只有3个电流测量输入时,可将电能质量分析仪的两个电流钳分别夹在源和负载的同一相上,同一时刻测量电流数据。
A.4 自动限流输出试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1所示。装置正常运行,调节非线性负载功率,使装置的输出容量达到额定值,继续增加负载,使负载的谐波电流超过装置额定电流时,装置应能限流并正常工作,满足5.11.2的规定。
A.5 有功功率损耗试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1所示。装置正常运行,调节非线性负载功率,使装置的输出容量达到额定值±5%。电能质量分析仪的电压探头应分别对应接在L1、L2、L3处;电流钳对应夹在TA7、TA8、TA9处。读取并记录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之比即为损耗率(以百分数表示),应满足5.9.5的规定。
A.6 响应时间试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1所示。将电流钳夹在TA1、TA4、TA7或TA2、TA5、TA8或TA3、TA6、TA9处分别测量源电流、负载电流和装置的电流(TA1、TA2、TA3只作为监视,可不接),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非线性负载应具有高低2个档位,低档位运行时装置的稳态电流记作I1,非线性负载高档位运行时装置的稳态电流记作I
2,非线性负载高低2个不同档位运行时装置的稳态电流差值△I=I
2—I
1,其中:△I宜大于装置额定容量的50%,非线性负载电流的爬升速率不应小于0.5A/μs。
首先使非线性负载在低档位运行,系统稳定后,将非线性负载切换到高档位,用时间记忆示波器或录波器测量并记录非线性负载电流变化前后源电流、负载电流和装置的电流,从负载电流突增时刻起装置电流上升至I
1+0.9△I的最长时间,即为负载突增时装置的响应时间;系统稳定后,将非线性负载由高档位切换到低档位,用同样的方法测量装置从负载电流突减时刻起至装置电流下降至I
1+0.1△I的最长时间,即为负载突减时装置的响应时间。试验结果应满足5.9.6的规定。
A.7 不平衡适应性试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1所示。电能质量分析仪的电压探头应分别对应接在L1、L2、L3处,电流钳夹在TA1、TA2、TA3处。
启动装置,调整负载,使装置工作在额定状态,断开任一相负载,装置应满足5.9.7的规定。
A.8 输入电压范围试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2所示。电能质量分析仪的电压探头应分别对应接在L1、L2、L3处;电流钳夹在TA7、TA8、TA9处。
按照5.9.1的规定调节输入电压至最大值和最小值,并分别用电能质量分析仪进行测量,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图A.2 装置输入电压变化范围试验电路
A.9 输入电压不平衡度试验
试验条件同A.6,用调压器调节装置交流输入电压的1相或2相,按照5.9.3的规定调节输入电压不平衡度至最大值,并用电能质量分析仪进行测量,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A.10 输入频率范围试验
参考试验电路如图A.3所示,试验条件同A.6,试验系统采用变频电源供电,调节变频电源的输出频率,按照5.9.2的规定调节输入频率至最大值和最小值,并分别用电能质量分析仪进行测量,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注1:以上试验电路为等效电路,如果可能,非线性负载、无功功率发生器可采用可编程电子负载模拟的方法实现,响应时间试验中谐波负载电流的爬升速率不应小于0.5A/μs。
注2:对于A.8、A.9和A.10试验,在调压设备和变频电源无法满足试验要求时,允许使用替代的试验方法。
图A.3 装置频率变化范围试验电路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谐波计算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谐波计算
B.1 电流有效值[见式(B.1)] 式中:
Ih——第h次电流(方均根值);
N——标准约定的最高谐波次数。
B.2 电压有效值[见式(B.2)] 式中:
Uh——第h次电压(方均根值)。
B.3 谐波电流含量IH[见式(B.3)] 式中:
Ih——第h次谐波电流(方均根值)。
B.4 谐波电压含量UH[见式(B.4)] 式中:
Uh——第h次谐波电压(方均根值)。
B.5 谐波滤除率[见式(B.5)] 式中:
Ih——装置工作后,电网侧的第h次谐波电流方均根值,单位为安(A);
Inh——装置工作前,谐波源注入电网的第h次谐波电流方均根值,单位为安(A)。
B.6 总谐波滤除率[见式(B.6)] 式中:
Ih——装置工作后,电网侧的第h次谐波电流方均根值,单位为安(A);
Inh——装置工作前,谐波源注入电网侧的第h次谐波电流方均根值,单位为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