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保卫部为主组织,按月份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考评内容按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实施。
2、《安全目标责任书》由安全保卫部负责拟定。由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基层单位在元月签定,每年一签。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和责任单位(部门)签订后,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3、考核评分采用自评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3.1各单位、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但最迟不超过每月8日),将各自上月份安全工作情况自评结果按规定的格式报送安全保卫部。逾期未报的,每拖延一天扣考核分1分。
3.2各单位、部门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自评必须真实、客观,严格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分。否则将按《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考评方法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责任单位(部门)的当月安全工作奖。
3.3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结合安全工作需要,按月编制安全目标责任计划,并于每月2日前(逢节假日提前到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月安全工作计划及上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报送安全保卫部。
附《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自评表
《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抽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