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目录
- 1. 总则(或目的) 3
- 2. 适用范围 3
- 3. 相关文件 3
- 4. 定义 4
- 5. 职责 4
-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4
- 7. 附录 11
内容简介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外包工程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施工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国**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局对外发包工程实行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准入制度。本局范围内所有外来施工单位都必须预先办理《深圳供电局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合格证》(附录1)。
1.3工程施工项目实行进场前安全资质审查制度。承建本局工程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经过本局项目实施部门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办齐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1.4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安全考核制度。施工过程发生事故、障碍、未遂及违章,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记录与本工程竣工结算、新工程招投标和对安全资质审查合格证年审挂钩。
2.适用范围
局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各三产公司〔含分包企业〕及进入本局施工的外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