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现场试验可分为原材料试验、施工试验、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原材料试验:包括钢筋、水泥、砂、石、砖、外加剂、防水卷材、涂料、建筑胶等。施工试验:指对施工过程中的半成品、分项工程进行检测;包括钢筋连接、砼力学性能(抗压、抗折等)、砼耐久性能(抗渗、抗冻)、砼(砂浆)配合比、土工试验等。
物资试验计划: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经理组织项目内业技术员和试验员根据物资总需用计划编写物资试验计划,物资试验计划内容包括确定物资检验和试验项目、规定物资质量标准、委托检测机构等。 物资试验计划包括原材料取样送检计划和砂浆、混凝土取样送检计划两种。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的规定。下列物资取样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1、检验试验计划未划分到检验批;
2、试验资料不能交圈;
(1)试验日志与其他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砼施工记录等)不对应。
(2)试验台帐与其他资料不对应。
(3)试验报告、合格证、试验台帐对于施工部位不对应 。
3、竖向结构与水平结构砼同时浇筑,但试件未分开注明,竖向砼与水平砼的工程量也不清楚,不便于追溯。
4、砼试件取样组数不对,配合比通知单与砼施工记录在单方水泥用量及坍落度上相差较大。
5、同条件试块的留置始终不能满足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大部分项目未能将同条件试块留置于施工现场进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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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7页,编制于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