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4部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 GB 17465.4-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4部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
Appliance coupler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general purposes Part 2-4:Couplers dependent on appliance weight for engagement
GB 17465.4-201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实施日期:2016年06月01日
前 言
GB 17465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7465《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 第2-1部分:缝纫机耦合器;
● 第2-2部分:家用和类似设备用互连耦合器;
● 第2-3部分:防护等级高于IPX0的器具耦合器;
● 第2-4部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
本部分是GB 17465的第2-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17465.4-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部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
本部分与GB 17465.4-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5.5的第2个破折号中的内容;
——5.5的第3段、7.1将“防溢水保护”改为“具有液体溢出防护措施”;
——增加了7.6;
——8.1增加了对重量啮合式连接器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的标志要求;
——8.2增加了对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的标志要求;
——删除了8.5,修改了8.6,增加了新的要求;
——修改了10.1;
——增加了10.2;
——增加了10.5;
——增加了12.3;
——修改了14.2;
——修改了表101(本版为表1)中在带电部件和与带电部件隔离的易触及部件之间的试验电压值;
——16.1第1段修改了确定完全啮合的最小重量的方法;
——修改了第18章;
——第19章增加了2个注释;
——第20章修改了正常操作的试验方法,以与整机标准保持一致;
——第21章明确了可以使用相关电器标准的加热试验要求,并增加了注2;
——删除了25.8,增加了新的要求;
——第26章明确了在与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啮合及不与之啮合的情形下对重量啮合式连接器进行试验;
——26.3补充了固体绝缘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附录B。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320-2-4: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4部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
本部分与IEC 60320-2-4:2009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根据我国地理气候环境,规定产品的使用环境温度为“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以与GB 17465.1-2009保持一致。IEC 60320-2-4:2009中规定使用环境温度为“通常不超过25℃,偶尔会达到35℃”。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GB/T 4207-2012 固体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IEC 60112:2009,IDT)代替IEC 60112;
● 用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代替IEC 60335-1;
● 用GB/T 5169.5-2008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5部分:试验火焰 针焰试验方法 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IEC 60695-11-5:2004,IDT)代替IEC 60695-11-5;
● 用GB/T 5169.1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试验火焰 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GB/T 5169.16-2008,IEC 60695-11-10:2003,IDT)代替IEC 60695-11-10;
● 因为24.1.3引用了GB/T 5169.21,所以在第2章中增加了GB/T 5169.2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1部分:非正常热 球压试验(GB/T 5169.21-2006,IEC 60695-10-2:2003,IDT);
● 用GB 14536(所有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IEC 60730(所有部分)]代替IEC 60730(所有部分);
● 用GB 15092.1 器具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5092.1-2010,IEC 61058-1 Ed.3.2:2008,IDT)代替IEC 61058-1;
● 用GB/T 16842-2008 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 检验用试具(IEC 61032:1997,IDT)代替IEC 61032;
● 用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EC 60664-1:2007,IDT)代替IEC 60664-1;
● 用GB 17465.1-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20-1:2007,MOD)代替IEC 60320-1;
● 用GB 17465.2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设备用互连耦合器(GB 17465.2-2009,IEC 60320-2-2:1998,MOD)代替IEC 60320-2-2;
● 用GB 17465.3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部分:防护等级高于IPX0的器具耦合器(GB 17465.3-2008,IEC 60320-2-3:2005,IDT)代替IEC 60320-2-3;
● 增加GB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为了保证用户正确的使用耦合器产品,8.1和8.2中增加了对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的标志要求。
——为了适应耦合器产品在整机产品上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整机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参照GB 4706.2-2007和GB 4706.19-2008的规定,修改了第20章正常操作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根据GB/T 1.1的编写体例要求,本部分的条款编号相比IEC 60320-2-4:2009有所调整;
——根据GB/T 1.1有关规定,在第1章“范围”中补充了“GB 17465的本部分规定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的结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
——为便于理解,增加了3.8不可拆线电器附件;
——因为14.2的试验需要3个附加试样,,5.5的第2个破折号中的“第14章”改为“14.1”;
——删除了IEC 60320-2-4:2009中一些适用于其他国家的注释,如8.6的注3。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标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思瑞克斯(广州)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宁波欧知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公牛集团有限公司、跃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天虹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翱泰温控器(深圳)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军、周娟、姜华、柯赐龙、金峰、阮立平、王朝圣、黎达坚、高一盼、张帆、蔡映峰、罗时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7465.4-2009。
1 范围
1 范围
GB 17465的本部分规定了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的结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打算内装或集成在交流电源频率为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电器或其他多部件结构的电气设备内,并依靠器具重量来保证正确啮合的两极器具耦合器。
注1:符合本部分的器具耦合器适用于器具使用的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1)。但是器具耦合器周围的环境温度可以超过这个指定值和由制造商来声明。器具输入插座和连接器的最大工作环境温度可能是不同的。
注2:在正常使用中,靠器具重量啮合的器具耦合器可能承受液体的溢出。当按照制造商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时,根据是否具有液体溢出防护措施,对器具耦合器进行分类。
注3:GB 17465.1-2009中标准活页C1~C23不适用于依靠器具重量啮合的器具耦合器。
注4:以下情况可能需要特殊的结构:
——在特殊条件的场所,例如,船上、车辆上以及类似场所;
——在危险的场合,例如,在很可能发生爆炸的场合。
-------------------
1)考虑我国地理气候环境,因此规定使用环境温度为“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以与GB 17465.1-2009一致。IEC 60320-2-4:2009该注中规定使用环境温度为“通常不超过25 ℃,偶尔会达到3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T 4207-2012 固体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IEC 60112:2009,IDT)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35-1:2004,IDT)
GB/T 5013(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EC 60245(所有部分)]
GB/T 5023(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IEC 60227(所有部分)]
GB/T 5169.5-2008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5部分:试验火焰 针焰试验方法 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IEC 60695-11-5:2004,IDT)
GB/T 5169.1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B/T 5169.11-2006,IEC 60695-2-11:2000,IDT)
GB/T 5169.12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2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试验方法(GB/T 5169.12-2013,IEC 60695-2-12:2010,IDT)
GB/T 5169.13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3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温度(GWIT)试验方法(GB/T 5169.13-2013,IEC 60695-2-13:2010,IDT)
GB/T 5169.1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试验火焰 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GB/T 5169.16-2008,IEC 60695-11-10:2003,IDT)
GB/T 5169.2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1部分:非正常热 球压试验(GB/T 5169.21-2006,IEC 60695-10-2::2003,IDT)
GB/T 8332 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燃烧法(GB/T 8332-2008,ISO 9772:2001,IDT)
GB 14536(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IEC 60730(所有部分)]
GB 15092.1 器具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5092.1-2010,IEC 61058-1:2008,IDT)
GB/T 16842-2008 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 检验用试具(IEC 61032:1997,IDT)
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EC 60664-1:2007,IDT)
GB 17465.1-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20-1:2007,MOD)
GB 17465.2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设备用互连耦合器(GB 17465.2-2009,IEC 60320-2-2:1998,MOD)
GB 17465.3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第2部分:防护等级高于IPX0的器具耦合器(GB 17465.3-2008,IEC 60320-2-3:2005,IDT)
IEC/TR 60083 IEC成员国家中标准化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插头插座(Plugs and socket-outlet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general use standardized in member countries of IEC)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 17465.1-2009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量啮合式耦合器 weight-engaged coupler
一种被内装或集成在器具上的、依靠器具重量来保证正确啮合功能的耦合器。
注:重量啮合式耦合器用在由两个部件组成的一个器具中,用于由连接到电源的电源基座,给执行器具功能的部件(功能部件)供电。
3.2 重量啮合式连接器 weight-engaged connector
进行电源连接和与相关的器具输入插座啮合的重量啮合式耦合器的部件。
3.3 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 weight-engaged appliance inlet
打算与器具的功能部件集成或内装的、与相关的器具啮合式连接器啮合的重量啮合式耦合器的部件。
3.4 可拆线重量啮合式连接器 rewirable weight-engaged appliance connector
在结构上可以更换电源线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
注1:电源线连接方法,按制造商安装说明书安装时,按器具标准要求的X型或Y型连接来分类。
注2:X型和Y型连接方法的要求参见GB 4706.1-2005。
3.5 X型连接 type X attachment
能够容易更换电源软线的连接方法。
注:该电源软线可以是专门制备并仅能从制造商或其服务机构处得到的。专门制备的软线也可包含器具的一部分。
3.6 Y型连接 type Y attachment
打算由制造商、或其服务机构或类似的具有资格的人员来更换电源软线的连接方法。
3.7 Z型连接 type Z attachment
不打碎或不损坏器具就不能更换电源软线的连接方法。
3.8 不可拆线电器附件 non-rewirable electrical accessory
由电器附件制造商进行连接和组装后,在结构上与软缆形成一个整体的电器附件。
4 一般要求
4 一般要求
按GB 17465.1-2009第4章的规定。
5 试验的一般说明
5 试验的一般说明
5.1 按GB 17465.1-2009的5.1的规定。
5.2 试样在按制造商安装说明书规定的交货状态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试验;用交流50Hz或60Hz电源试验。
不可拆线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应附有至少1m长的软线。
对于需要对按照制造商说明书安装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进行试验的条款,应提供代表性器具或器具部件。
5.3 按GB 17465.1-2009的5.3的规定。
5.4 按GB 17465.1-2009的5.4的规定。
5.5 对于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要求用3个试样经受规定的试验。
对于重量啮合式连接器要求6个试样进行试验:
——第1组3个试样经受除第14章、第15章、第16章、第19章、第20章和第21章、24.2外规定的试验;
——第2组3个试样经受14.1、第15章、第16章、第19章、第20章、第21章和25.8(包括第16章的重复)规定的试验。
对于声称具有液体溢出防护措施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需要3个附加试样经受14.2规定的试验。
对于弹性或热塑性材料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需要2个附加试样经受所适用的GB 17465.1-2009的24.2.1和24.2.2的试验。
对于带有指示器的不可拆线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需要3个指示器一极断开的附加试样,用于第15章的试验。
5.6 按GB 17465.1-2009的5.6的规定。
5.7 按GB 17465.1-2009的5.7的规定。
5.8 例行试验在附录A中规定。
6 标准额定值
6 标准额定值
6.1 标准额定电压是250V。其他额定电压值可以由制造商声明,但不应超过250V。
6.2 额定电流值应由制造商声明。耦合器在特定应用范围使用时可以有不同的电流额定值,额定的电流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16A。
是否符合6.1和6.2的要求,通过观察标志或制造商的安装和使用说明书来进行检查。
7 分类
7 分类
7.1 根据连接器按照制造商说明安装时,是否具有液体溢出防护措施分类。
7.2 按连接设备的类型分类:
——Ⅰ类设备器具耦合器;
——Ⅱ类设备器具耦合器。
注:类别的描述见GB/T 17045-2008。
7.3 按耦合器是否在通电情况下啮合或不啮合分类。
7.4 按耦合器最高工作环境温度分类。
7.5 按第20章的试验完成的周期数分类:
优选值:
——100000
——60000
——30000
——20000
——10000
——6000
注:对相同的耦合器的不同电流额定值可以声明不同的耐久性周期数。1个周期包括2个第19章所述的行程,即是连接1次后断开1次。
7.6 记录以下信息以涵盖所需试验:
——根据规定的电线最小横截面积;
——根据最大容许端子温升;
——根据最大容许端头温升;
——根据最大容许触头温升;
——根据正确啮合所需的最小器具重量;
——根据正确断开啮合所需的最小底座重量;
——根据对应器具输入插座的插销底部的最大插销温度:
● 冷条件下使用的器具耦合器(插销温度不超过70℃);
● 热条件下使用的器具耦合器(插销温度不超过120℃);
● 酷热状态下使用的器具耦合器(插销温度不超过155℃)。
注:温升限值同时适用于插座和连接器,必要时可单独规定。
8 标志
8 标志
8.1 重量啮合式连接器上应标有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和型号。
制造商的说明书中应有重量啮合式连接器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该电流、电压值由制造商声明。
8.2 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应标有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和型号。
制造商的说明书中应有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该电流、电压值由制造商声明。
8.3 按GB 17465.1-2009的8.3的规定。
8.4 按GB 17465.1-2009的8.4的规定。
8.5 在可拆线、不可换向重量啮合式连接器,端子上应标记如下:
——接地端子:符号
;
——中性线端子:字母N。
在不可拆线、不可换向的连接器中,触头不必标志,但软线应按22.1的规定来连接。
符合本章要求的连接器使用的器具输入插座(除了与器具或设备成一整体或装在里面),应具有本章要求的端子标志。
标志的符号或字母不应放在螺钉、可拆卸衬垫或其他可拆卸部件上。
注:考虑到将来可能引进统一的插头插座系统,而这一系统很可能是极性系统,因此端子的标志、导线连接的相关要求把那些需要极性电源系统的国家也考虑在内。建议将那些目前尚无极性插头插座系统的国家的这种要求也考虑在内。
可拆线连接器应提供下述说明:
a)一个表明导线连接方法的接线图,尤其标明接地导线的裕量长度及软线固定装置的安装;
b)一个全尺寸的示意图,表示出所要剥除的护套和绝缘的长度;
c)适用的软线的规格和型号;
d)连接器和输入插座连接的类型。
接地导线的连接应以具指导性的方式给出,最好有示意图。
对于直接供给设备制造商的连接器,不必带有这些内容。
8.6 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应附有安装和使用说明。这些说明应包含保证符合本部分所需的信息以及制造商依照第7章声明的分类。
对于将要专门交付给设备制造商的重量啮合式耦合器而言,可以用单页、信函或图纸等代替说明书。并非每个耦合器都应附有这类文件。
9 尺寸和互换性
9 尺寸和互换性
9.1 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可以做成适合它们的功能的任何形式,但是应符合本部分适用的要求。
9.2 当按制造商说明书安装时,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之间应不可能进行错误连接。在这些结构中,设计成在正常使用期间随着重量啮合式连接器从器具输入插座插入和拔出时出现瞬态单极连接,那么这样的瞬态单极连接是允许的。
重量啮合式耦合器应不允许与IEC/TR 60083规定的插头或移动式插座错误连接。我国单相插头型式尺寸应符合GB 1002。
重量啮合式耦合器应不允许与GB 17465.1-2009、GB 17465.2或GB 17465.3的标准活页规定的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错误连接。
是否合格,通过检验和参照制造商声明来检查。
注:“错误连接”包括单极连接和不符合防触电保护有关要求的其他连接。
如有怀疑,应参考适用的器具标准中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有关要求。
9.3 Ⅱ类器具设备的连接器应不可能插入Ⅰ类器具设备的器具输入插座。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来检查。
9.4 如果将器具输入插座安排嵌入器具或设备的外表面,而这个表面相对于器具输入插座的轴心是弯曲或倾斜的,则要求插销的端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出于器具输入插座的外壳。
通过将所有的插销,包括接地插销,连接到接触指示器的一个极上,另一个极则与其宽度大于器具输入插座的最大内尺寸的金属直尺连接,并将直尺置于器具输入插座外壳开口上所有可能的方向,以检查是否符合本要求。直尺不应接触到插销端部。
注:使用一个电压为40V~50V之间的电气指示器,以显示其与被测部位是否接触。
10 防触电保护
10 防触电保护
10.1 器具耦合器应设计成当器具输入插座与连接器部分或全部啮合时,器具输入插座的带电部件不能接触。
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应设计成,当它按正常使用时那样正确地装配和布线后,带电部件以及与带电部件连接的部件都应接触不到。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必要时通过用GB 17465.1-2009的图10所示的标准试验指来检查。试验指作用于每一个可能的位置,用电气指示器以显示其与被测部件是否接触。对于用橡胶或热塑性材料做外壳或基体的连接器,标准试验指施加20N的力于所有用绝缘材料制成的、有可能降低连接器的电气强度的区域,作用时间为30s。试验环境温度为(40±2)℃。
注:电压在40V~50V之间的电气指示器,用于显示是否与相关的部件接触。
10.2 只要器具输入插座的插销是易触及的,器具输入插座的插销和连接器的插套应不可能进行连接。
是否符合,通过手动试验及10.1的试验检查。
注:安装到终端成品内进行评估。
10.3 按GB 17465.1-2009的10.3的规定。
10.4 按GB 17465.1-2009的10.4的规定。
10.5 将GB/T 16842-2008的试具13,用不明显的力施加到穿过器具连接器的开口。
注:“不明显的力”视为不超过1N的力。
该试具应不能触及带电部件。
11 接地措施
11 接地措施
11.1 按GB 17465.1-2009的11.1的规定。
11.2 带接地触头的器具耦合器在结构上应能做到:当在插入连接器时,应在器具输入插座的载流触头通电前,接通接地连接。
当拔出连接器时,载流触头应在接地连接断开之前分离。
对不符合标准活页要求的器具耦合器,首先检查考虑了容差效果的图纸,然后按图纸检查试样,再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12 端子和端头
12 端子和端头
12.1 对于集成整体或内装于器具或设备中的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和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应符合器具或设备相关国家标准中适用的要求。
12.2 按GB 17465.1-2009的12.4的规定。
12.3 按GB 17465.1-2009的12.5的规定。
13 结构
13 结构
13.1 器具耦合器的设计应保证器具输入插座的接地触头和连接器的载流插套之间没有意外接触的危险。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检查。
13.2 按GB 17465.1-2009的13.2的规定。
13.3 按GB 17465.1-2009的13.3的规定。
13.4 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的插销应:
a)被可靠固定;
b)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c)不借助于工具不可能将它们拆下;和
d)有足够防止意外损坏的保护。
注1:本要求包括在一定范围浮动的插销。
无论是在输入插座或连接器部件中设计作为触头插销的元件,通过观察和第19章、第20章中的试验来检查其稳固性。
注2:本要求也适用于稍微有点浮动的插销。
注3:允许浮动的程度不是通过测量,而是使用量规来检查。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对于非实心插销,在所有其他试验完成后还要进行下述试验来检查是否合格。
把器具输入插座的外壳拆除,插销按GB 17465.1-2009的图11所示支撑着。
将直径为4.8mm的钢棒放在插销上,使钢棒的轴线垂直插销轴线。对插销施加100N的力1min。
试验后,插销不得有明显的变形。
插销固定的可靠程度,通过外观检查。如有怀疑,还要通过如下试验加以确定。
将试样加热到7.1相应类别规定的温度达1h,而且在试验的持续时间,包括卸下测试负载后5min,应维持这一温度。
将器具输入插座牢牢地固定,使本体无过度的收缩或变形。固定的方法应使插销保持原来位置。
每个插销应经受(60±0.6)N的力,此力沿插销的轴线方向施加(但不要使用爆发力),并维持60s不变。
对所有的插销,这个力应先朝离开器具输入插座底座的方向施加,然后再朝器具输入插座底座的方向施加。
如果任一插销在试验期间,移动的距离不大于2.5mm,而且在撤掉推进的测试力后的5min之内或在撒掉拉出的测试力后的5min之内,所有插销仍能保持在标准规定的公差之内,插销的固定就算合格。
13.5 重量啮合式耦合器的触头系统应能自调节,以便能提供足够的接触压力。
对于除0.2A以外的连接器,触头自身的调节应不取决于绝缘材料的弹力。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来检查。
注:触头的自调节可以由器具输入插座或连接器或两者共同提供。
13.6 按GB 17465.1-2009的13.6的规定。
13.7 按GB 17465.1-2009的13.7的规定。
13.8 按GB 17465.1-2009的13.8的规定。
13.9 对于连接器,接地插套应固定在本体上。如果接地插套和接地端子不在同一体上,则应使用铆接、焊接或类似的可靠方法将不同的部件固定在一起。
接地插套和接地端子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必要时通过特殊试验来检查。
注:本要求包括有某种程度浮动的接地插套。
13.10 按GB 17465.1-2009的13.10的规定。
13.11 内装在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中的熔断器、继电器、温控器和热断路器,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内装在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中的开关或能量调节器应分别符合GB 15092.1和GB 14536(所有部分)。
当集成或内装到器具或设备中的重量啮合式输入插座能明确作为器具输入插座的部件时,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通过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对开关、熔断器、继电器、温控器和热断路器或能量调节器进行试验来检查。
14 防潮
14 防潮
14.1 重量啮合式耦合器应耐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潮湿条件。
假如与重量啮合式耦合器一起使用的设备在正常使用中承受液体溢出,保护装置应当由该设备提供。
是否合格,通过本章所规定的潮湿处理后,立即进行第15章的试验检查。
在经受潮湿处理时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不啮合,可拆线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不装上软线。
潮湿试验在潮湿箱中进行,潮湿箱中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1%~95%之间。在所有可以放置试样的位置上,空气温度保持在20℃~30℃之间的任意一个适当值(t±1)℃。
在放入潮湿箱之前,使试样温度达到t℃~(t+4)℃。
样品在潮湿箱内的时间:
——168h(7d),对于作为独立的配件提供、而不是内装在其他设备中的有接地触头的连接器和带有接地触头的器具输入插座;
——48h(2d),对于其他情况。
注1:多数情况下,在潮湿试验前,试样在规定温度下保持至少4h,就可达到该温度。
注2:在潮湿箱内有Na2SO4或KNO3饱和水溶液的容器,该容器要使溶液与空气有充分的接触面积,用这样的方法能够获得91%~95%之间的相对湿度。
为了使潮湿箱达到规定的条件,应确保恒定的空气循环,通常使用隔热潮湿箱。
经受潮湿处理后,试样不得出现本部分意义上的损坏。
如果器具或设备的功能部件被安装在其电源基座上,根据本部分使用的器具输入插座用于可能承受液体溢出并影响到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或其他设备上时,那么耐潮湿保护应由器具提供。
14.2 声称具有液体溢出防护措施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的结构应保证按照制造商安装说明,安装在代表性电源底座内时,连接器不受液体影响。
是否合格,通过下述试验检查:
将电源基座放在水平表面上,将约含1%氯化钠的30mL去离子水,通过一长为30mm、内径为8mm的垂直管子倾倒至器具连接器上。管口高于连接器上表面200mm,盐溶液应在2s内稳定地倾注。对于多个触头孔相隔间距大于30mm的连接器,在清洁的电源基座试样的每个孔或每组孔上方重复本试验。
然后,按15.3的规定对代表性的电源基座和连接器进行电气强度试验,对加强绝缘,电压减为2500V。
使用附录B中的装置进行本试验。
15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1 按GB 17465.1-2009的15.1的规定。
15.2 按GB 17465.1-2009的15.2的规定。
15.3 在15.2试验结束后立即对绝缘施加基本呈正弦波形、频率为50Hz~60Hz的电压1min。试验电压值如表1所示。
绝缘材料的易触及部分,要用金属箔覆盖。
注意避免对基本绝缘施加过压力。特别是金属箔与接地部件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加强绝缘规定的爬电距离。
在与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啮合及不与之啮合的情形下对重量啮合式连接器进行测试。
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应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迅速升高到满值。
应注意试验电压有效值(r.m.s.)的测量值应在±3%的范围内。
试验期间不应发生闪络或者击穿。
用于此试验高压变压器在其输出电压调到相应试验电压之后,当输出端短路时,输出电流至少为200mA。电路的过载释放器对小于100mA的输出电流不应动作。
注:不造成电压降低的辉光放电可以忽略不计。
16 插入和拔出连接器所需的力
16 插入和拔出连接器所需的力
16.1 通过安装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确定完全啮合(它们能自由啮合且啮合轴是垂直的)的最小重量。垂直向下在器具输入插座上施加与规定的最小器具重量减去器具输入插座的重量相当的力。器具插座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完全进入连接器。可以手动克服密封挡板等引起的初始阻力,但耦合器应完全在规定力的作用下完全啮合。
是否合格,通过16.2和16.3的试验检查。试验在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上进行,并在第21章的试验后重复进行。应该为本试验提供有代表性的器具和电源基座,要使其重量都达到制造商所规定的最轻重量。
16.2 完全啮合所需的最轻重量可通过安装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使它们自由地并沿着垂直轴线啮合确定其值大小。相当于所规定器具的最轻重量减去器具输入插座的重量的力垂直向下作用于器具输入插座。器具输入插座应按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完全进入连接器。
注:进行该试验的装置将取决于所考虑的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的结构。达到规定的最轻重量的有代表性的器具可以用来施加此力。
16.3 电源基座正确分离所需的最轻重量可通过将重量啮合式器具连接器放置在水平表面上,并把一个相当于制造商规定的最轻重量与连接器相连,使其沿着垂直轴线啮合确定其值大小。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应该能在表面上自由移动。
然后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被完全与连接器啮合和拔出。
连接器不应保留在器具输入插座内。
注:具有制造商规定的最轻重量的有代表性的电源基座可以用来提供本试验要求的重量。
对7.4中规定了最高工作环境温度(高于环境温度)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进行两次测试,一次在环境温度下,另一次在器具输入插座插座的温度升至规定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后。
17 触头的工作
17 触头的工作
器具耦合器的插套和插销应是滑动连接的,连接器的插套应能提供足够的接触压力,并且在正常使用时不应劣化。
插套和插销之间的压力效果不取决于安装插套和插销的绝缘材料部件的弹性。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第16章、第18章、第19章、第20章、第21章和25.8规定的试验进行检查。
18 用于热条件和酷热条件下的器具耦合器的耐热性能
18 用于热条件和酷热条件下的器具耦合器的耐热性能
注:如果器具耦合器是一种非标准型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那么可以使用制造商提供的与相应的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啮合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联合进行18.2和18.3规定的试验。
18.1 按GB 17465.1-2009的18.1的规定。
18.2 按GB 17465.1-2009的18.2的规定。
18.3 按GB 17465.1-2009的18.3的规定。
19 分断容量
19 分断容量
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应具有足够的分断容量。
对于明确打算不会在带电情况下断开啮合的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不进行本试验。
是否合格,对于额定电流超过0.2A的耦合器,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
连接器应安装在适当装置上。
器具输入插座的定位,应使其通过啮合方向的平面垂直位置上。
器具输入插座的两个带电触头在内部互相连接,并将外部的电气负载与电源串联。该外部负载的试验电压为275V、试验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25倍,对于额定电流大于或等于10A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功率因数应为
,对于其他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功率因数为0.6±0.05。外部负载的放置的位置,应不影响到试验外壳的环境温度。在GB 17465.1-2009的图15中给出了一个适当的电路的例子。
以每分钟15~20个行程的速度,使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啮合、断开各50次(共100个行程)。行程的长度应能充分确保连接器与输入插座啮合面分离至少30mm。
注1:允许一定程度的横向移动,以模拟预定使用情况。
电流不通过接地电路(如有)。
如采用空心电感,则并联一个电阻,使电阻的分流约为电感电流的1%。如果能保证电流是基本正弦波的,也可采用铁心电感。
试验期间,在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或在这些部件和接地线路(如有)的部件之间,不得出现闪络现象或持续的飞弧现象。
在试验之后,试验不应有影响进一步使用的损坏,器具输入插座的触头的进入区域不应有任何严重的损坏。在有怀疑的情况下,把一个新的器具输入插座装在试验装置上进行重复试验。假如试样通过了第二次试验而没有出现进一步的明显损坏,则认为耦合器符合要求。
注2:一次行程是指连接器连接或断开一次。
注3:本试验在环境温度下进行。
20 正常操作
20 正常操作
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产生的机械应力、电应力和热应力,而不会出现过度的磨损或者其他有害影响。
是否合格,按第19章中所述的试验装置对连接器进行试验来检查。
应为本试验提供有代表性的器具和电源基座,要使其重量都达到制造商所规定的最轻重量。
将器具的两个导电插脚连在一起,并将一个外部阻性负载与电源串联。当器具供以最大额定电压时,外部负载要使供电回路的电流为1.1倍的额定电流。
器具大约以每分钟10次的速率放到底座上并取下,在通电情况下,进行制造商所声明的一半的周期数插拔;在不通电的情况下,进行声明的另一半的周期数插拔。
如果连接触头不能接入或断开负载,试验在不通电下进行。
若重量啮合式耦合器打算用于许多不同的、并具有不同额定电流的器具类型上时,应分别对单独试样针对每一种器具类型进行规定的相应次数的啮合和断开周期试验,试验电流根据制造商声明的额定电流来确定。
试验后,试样应承受15.3中所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该样品不得出现下述现象:
——影响进一步使用的磨损;
——外壳或挡板的恶化;
——重量啮合式耦合器触头的进入孔出现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损坏;
——电气连接或者机械连接的松动;
——密封胶的渗漏。
如果对过度磨损有疑问,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GB/T 16842-2008的13号试具来穿过器具连接器的开口。该试具应不能触及带电部件。“不明显的力”视为不超过1N的力。
注1:在本章的电气强度试验之前,不用重复潮湿处理。
注2:允许配合连接器与被测器具输入插座发生一定程度的横向移动,以模拟预定使用情况。
21 温升
21 温升
触头和其他载流部件的设计应能防止由于通过电流而引起温升过高。
是否合格,对额定电流超过0.2A的连接器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
连接器应安装制造商规定的软线。
连接器应装配制造商规定的能保证正确啮合的相应的器具输入插座。
相当于1.25倍额定电流的交流电应通过载流触头1h。
也可以使用相关电器标准的加热试验要求,以代替在1.25倍额定电流下进行的1h试验。
对于带接地触头的连接器,则电流要通过一个载流触头和接地触头1h。
温度的测定可以利用熔化粒子、变色指示器或者热电偶的方法,测温装置的选择和放置的原则应使它们对测定温度的影响可以忽略。
接线端子、端头和触头的温升不得超过制造商声明的数值,还应考虑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以及规定软线的结构和材料,相应器具标准的要求也要考虑。
在试验后,在5.5中所规定的三个样品中的第二套应经受第16章所规定的试验。
注1:在试验期间,连接器不要暴露于外部热源。
注2:对带有接地触头的连接器,25.8适用。
22 软线及其连接
22 软线及其连接
22.1 不可拆线连接器应接有符合GB/T 5023或GB/T 5013的软线。
软线不应轻于表2中的型号,而横截面积不应小于表2中的规定值。
不可拆线连接器应配有相应型号的软线,该软线的型号由表2中的连接器的种类所对应,并且软线的标称横截面积应不小于表2中的规定值。
在不可拆线而且不可逆插的连接器中,软线的芯线应按下述方法连接触头:
绿/黄双色芯线连接接地触头;
棕色芯线连接相触头;
浅蓝色芯线连接中性触头。
注1:参见GB 17465.1-2008的8.6的注。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测量以及检查软线是否符合GB/T 5023或GB/T 5013的要求来鉴定。
对于电流额定值在表2中没有规定的不可拆线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的软线横截面积,不应小于比其高一等级的电流额定值所规定软线横截面积。连接器的软线规格应符合GB 4706.1-2005的25.7规定的要求。
注2:GB 4706.1-2005的25.8规定横截面积的要求不适用。
22.2 其软线固定装置和拉力释放装置全部由打算与其集成或内装在一起的器具或设备的电源基座提供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不进行本条的试验。其他部分或者全部提供软线固定装置的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在按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安装后,应当根据打算与其内装或者集成的器具或设备的相应国家标准进行试验。
23 机械强度
23 机械强度
23.1 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是否合格,通过对按制造商说明书安装的重量啮合式器具耦合器进行23.2的试验来检查。
23.2 对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与器具集成或者内装在一起,有外露表面的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和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应按GB 17465.1-2009的图21所示的弹簧冲击试验装置对其外露表面进行试验。
试验装置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壳体、冲击元件和装载弹簧的释放锥。
壳体由外壳、冲击元件的导向套、释放机构和所有钢性固定在这些部件上的全部零件组成,其总质量为1250g。
冲击元件由锤头、锤杆和击发栓钮组成,其总质量为250g。
锤头上有一个洛氏硬度为HR100,半径为10mm的聚酰胺半球面,锤头固定在锤杆上的方式是,当冲击元件在释放点时,从锤头顶端到锥体前平面的距离为20mm。
释放锥的质量为60g,当释放爪在冲击元件释放时,锥体弹簧应产生20N的力。
锤头弹簧的调整,应使弹簧的压缩量约为20mm时,压缩量(mm)和弹簧张力(N)的乘积等于1000,经过这样的调整,冲击能量为(0.5±0.05)N·m。
调整释放机构弹簧,使弹簧产生刚好足够的压力使释放爪保持在咬合位置。
拉动击发栓钮直到释放爪与锤杆上的沟槽咬合为止,试验装置即处于准备击发状态。
将试验器垂直于试样表面,对着试样推动释放锥,对试样进行冲击。
缓慢增加压力以便使释放锥向后移动直到与释放棒接触为止,释放杆因此而移动,并操纵释放机构使锤头进行撞击。
将试样刚性支撑,并经受12次撞击,依次选择试样最薄弱的4个点冲击,每个点各冲击3次。
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明显的裂纹。
24 耐热和抗老化性能
24 耐热和抗老化性能
24.1 耐热性能
24.1.1 器具耦合器应有足够的耐热性能。
通过24.1.2~24.1.3的合适的试验来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24.1.2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与设备形成一体或安装在设备上的器具输入插座除外)保持在(100±2)℃的烘箱内1h。
如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一起提交,试验时应将它们结合在一起。
试验中,试样不应出现任何影响进一步使用的变化,密封胶不应流淌到使带电部件裸露的程度。
注: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密封胶的轻微的位移。
24.1.3 如果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和重量啮合式连接器绝缘材料的部件劣化时,有可能导致器具输入插座或连接器不符合本部分,那么这些部件应具有充分耐热性。
本要求不适用于固定软线的部件、软线护套、与软线模压在一起的连接器部件和陶瓷部件。
是否合格,通过按GB/T 5169.21对有关的部件进行球压试验来检查。
试验温度应为(40±2)℃加上第21章试验期间确定的最大温升,或者(125±2)℃,如果此值是较高的话。
24.2 抗老化性能
按GB 17465.1-2009的24.2的规定。
25 螺钉、载流部件及其连接
25 螺钉、载流部件及其连接
25.1 按GB 17465.1-2009的25.1的规定。
25.2 按GB 17465.1-2009的25.2的规定。
25.3 电气连接的设计应使接触压力不通过(除陶瓷或者具有不低于陶瓷特性以外的材料)绝缘材料来传递。
如果金属零件有足够的弹性能补偿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或变形,则本要求不适用于重量啮合式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
注1:材料的适宜性结合尺寸的稳定性来考虑。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来检查。
注2:本要求并不排除应用于电流最大为0.2A,用扁平金属箔线进行的电气连接,其连接的接触压力通过绝缘材料获得,而该材料的特性可以在正常使用的任何情况下,特别是考虑到绝缘部件的收缩、弯曲、老化和冷变形的情况,仍然确保可靠和永久性的接触。
25.4 按GB 17465.1-2009的25.4的规定。
25.5 按GB 17465.1-2009的25.5的规定。
25.6 按GB 17465.1-2009的25.6的规定。
25.7 按GB 17465.1-2009的25.7的规定。
25.8 对于带有接地触头的器具耦合器,接地端子或接地端头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
如果保护特低电压电路里,其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是基于器具的额定电压而规定的,那么本要求不适用于在保护特低电压电路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装置。
在预期使用耦合器的代表性器具中进行下述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从空载电压不超过12V(交流或直流)的电源取得电流,并且该电流等于器具额定电流1.5倍或25A(两者中取较大者),让该电路轮流在连接器的接地端子或接地触头与代表性器具的每个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流过。
在器具连接器的接地端子或端头与代表性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压降。由电流和该电压降计算出电阻,该电阻值不应超过0.1Ω。
注1:在有疑问情况下,试验要一直进行到稳定状态建立。
注2:电源软线的电阻不包括在此测量之中。
注3:注意在试验时,要使测量探棒顶端与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影响试验结果。
26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26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26.1 总则
器具输入插座和连接器的结构应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足够承受器具可能经受的电气应力。
在与重量啮合式器具输入插座啮合及不与之啮合的情形下对重量啮合式连接器进行试验。
是否合格,通过26.2~26.4的要求和试验来检查。
注:本要求和试验以GB/T 16935.1-2008为基础,从该标准可得到更多信息。
对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的评定应分别进行。
26.2 电气间隙
26.2.1 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3中的规定值,并考虑表4过压类别对应的额定脉冲电压的影响。
器具输入插座和连接器属于Ⅱ类过压类别。
注:GB/T 16935.1-2008给出了关于过压类别的信息。
小于表3所规定值的电气间隙不允许用作基本绝缘。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测量来检查。
在装配时可拧紧到不同位置的部件,如六角螺母之类和可活动部件要被置于最不利的位置上。
当测量时,施加一个力于裸露导线和可触及表面以尽量减少电气间隙。该力如下:
——对裸露导线,为2N;
——对可触及表面,为30N。
该力通过GB/T 16842-2008的B型试验探针施加。狭孔假定为被金属平板盖住。
测量电气间隙的方法按GB/T 16935.1-2008规定和本部分的图1进行。
26.2.2 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应足够承受正常使用期间出现的过压,考虑额定脉冲电压。表3的数值适用。
注:过压可能来源于外部电源或开关动作。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26.2.3 附加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3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26.2.4 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3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但以使用下一个更高等级的额定脉冲电压值作为基准。
注:对于双重绝缘,当在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之间无中间导电部件时,电气间隙通过带电部件和可触及表面测量,且该绝缘系统认为是加强绝缘。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26.2.5 对于功能性绝缘,表3中的数值适用。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26.3 爬电距离
26.3.1 器具输入插座和连接器的结构应使其爬电距离不小于与其工作电压相应的值,并考虑其材料组和污染等级。
注1:连接到中性线部件的工作电压值与连接到相线部件的工作电压值相同。
适用2级污染,除非:
——采取了预防措施保护绝缘,此时适用1级污染;
——绝缘经受导电性污染,此时适用3级污染。
注2:GB/T 16935.1-2008给出了污染等级的解释。
注3:4级污染不适用于器具耦合器。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注4:测量爬电距离的方法按GB/T 16935.1-2008规定进行。
在装配时可拧紧到不同位置的部件,如六角螺母之类和可活动部件要被置于最不利的位置上。
当测量时,施加一个力于裸露导线和可触及表面以尽量减少爬电距离。该力如下:
——对裸露导线,为2N;
——对可触及表面,为30N。
该力通过GB/T 16842-2008的B型试验试具施加。
由GB/T 16935.1-2008的4.8.1.3给出的材料组与相比电痕化指数(CTI)值之间的关系,如下所示:
——材料组Ⅰ:600≤CTI;
——材料组Ⅱ:400≤CTI<600;
——材料组Ⅲa:175≤CTI<400;
——材料组Ⅲb:100≤CTI<175。
这些CTI值根据GB/T 4207-2012使用溶液A得到。如果不知道材料的CTI值,按附录C在规定的CTI值进行耐电痕化指数(PTI)试验,以确定材料组。
注5:GB/T 4207-2012的相比电痕化指数(CTI)试验,其设计是为了在该试验条件下比较各种绝缘材料的性能,即含水污染物液滴落在引起电解传导的水平表面上。它给出了定性的比较,但在绝缘材料有形成电痕化的倾向时,它也给出了定量的比较,即相比电痕化指数。
注6:GB/T 16935.1-2008给出了爬电距离的评定程序。
26.3.2 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不应少于表5的规定值。
对于玻璃、陶瓷和其他不会发生电痕化的无机绝缘材料,爬电距离不必大于相应的电气间隙。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26.3.3 附加绝缘的爬电距离应至少为表5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注:对于附加绝缘,表5中的注不适用。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26.3.4 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应至少为表5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的2倍。
注:对于加强绝缘,表5中的注不适用。
是否合格,通过测量来检查。
26.3.5 功能性绝缘的爬电距离不应小于表5的规定值。
26.4 穿通绝缘距离
对于附加绝缘,固体绝缘厚度至少应为1mm;对于加强绝缘,固体绝缘厚度至少应为2mm。
注:这并不意味着该厚度仅仅指固体绝缘材料的厚度,它可由固体绝缘材料加上一层或多层的空气组成。
下列情况,本要求不适用:
——对附加绝缘,如果至少由2层组成,若每层都经受住15.3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对加强绝缘,如果至少由3层组成,若其中任意两层一起均能经受住15.3的电气强度试验。
在这种情况下,各层应不能由云母或类似片状材料组成。
各层应尽可能粘结在一起,只要在粘结之前能够将其分开单独试验就可以了。
是否合格,通过观察和试验来检查。
固体绝缘的厚度可以较小,前提是固体绝缘的易触及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防止锐利工具的刺穿。
对绝缘进行下述试验,以确定其是否合格。如果附加绝缘厚度不少于1mm,并且加强绝缘厚度不少于2mm,则不进行该试验。
在绝缘温度上升至第21章测得的温度。然后,使用坚硬的钢针对绝缘表面进行刮蹭,其针头端部为40°的圆锥形,尖端圆周半径为(0.25±0.02)mm。针头保持在与水平面80°~85°,施加(10±0.5)N的轴向力。针头沿绝缘表面以大约20mm/s的速度滑行,进行刮蹭。要求进行两行平行的刮蹭,其间要保证留有足够的空间不致互相影响。其覆盖长度约达到绝缘总长度的25%。转90°再进行两行与之相似的刮蹭,但它们与前两行刮蹭不可相交。用GB 4706.1-2005图7所示的试验指甲加以大约10N的力于已被刮蹭的表面进行试验,不出现如材料分离之类的进一步损坏。试验后,绝缘应经受住15.3的电气强度试验。然后,使用坚硬钢针施加一个(30±0.5)N的垂直力于绝缘表面的一个未刮蹭部位。以该钢针为一个电极对绝缘进行15.3的电气强度试验。
27 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27 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
27.1 绝缘材科的耐热、耐燃
27.1.1 非金属材料部件耐燃和耐火焰蔓延。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以及在内装或集成人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内部产生火焰时,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蔓延的其他部件。
是否合格,通过27.1.2和27.1.3的试验来检查。
试验在连接器或者器具输入插座取下的非金属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与正常使用时同样的方位放置。
这些试验不在导线绝缘层上进行。
27.1.2 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在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 5169.16,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GB/T 833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
27.1.3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如下试验:
27.1.3.1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27.1.3.2和27.1.3.3规定的试验。然而,这些试验不适用于: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装在印制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
27.1.3.2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与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可燃性试验温度(按GB/T 5169.12)应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27.1.3.3 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 5169.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75℃;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75℃。
当进行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50℃;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50℃。
注:元件的触头如开关触头被认为是连接件。
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上。
能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列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按GB/T 5169.16材料类别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27.2 耐电痕化
按GB 17465.1-2009的27.2的规定。
28 防锈
28 防锈
按GB 17465.1-2009第28章的规定。
29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29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按GB 17465.1-2009第29章的规定。
说明:
1——可触及非接地金属部件;
2——外壳;
3——可触及接地金属部件;
4——不可触及非接地金属部件。
带电部件L1和L2彼此是分开的,部分被含孔的塑料外壳包围,部分被空气包围,并与固体绝缘相接触。一片非可触及金属部件内装在结构内,有两个金属盖,其中一个是接地的。
绝缘类型 电气间隙
基本绝缘 L1A
L1D
L2F
功能性绝缘 L1L2
附加绝缘 DE
FG
加强绝缘 L1K
L1J
L2I
L1C
注:如果L1D或L2F的电气间隙满足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要求,则不测量附加绝缘的DE或FG的电气间隙。
图1 电气间隙示例
附录A 工厂接线的器具耦合器有关安全方面的例行试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工厂接线的器具耦合器有关安全方面的例行试验
(防触电保护和正确的极性连接)
本附录按GB 17465.1-2009附录A的规定。
附录B 用于14.2试验的装置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用于14.2试验的装置
用于14.2试验的装置见图B.1。
附录C 耐电痕化试验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耐电痕化试验
C.1 按GB/T 4207-2012第1章的规定。
C.2 按GB/T 4207-2012第2章的规定。
C.3 按GB/T 4207-2012第3章的规定。
C.4 按GB/T 4207-2012第4章的规定。
C.5 按GB/T 4207-2012第5章的规定。
C.6 按GB/T 4207-2012第6章的规定。
C.7 按GB/T 4207-2012第7章的规定。
C.8 按GB/T 4207-2012第8章的规定。
C.9 按GB/T 4207-2012第9章的规定。
C.10 耐电痕化指数测量(PTI)如下:
a)程序
在材料规范或电工设备规范的IEC标准或其他标准中,如果只需要进行耐电痕化试验,应按C.8进行50滴试验,但试验只在规定电压下进行。规定数量的试样应经受住在第50滴液滴已经滴下后,至少25s无电痕化失效,无持续燃烧发生。
由于空气电弧,过流装置动作,不再继续,电痕化失效。
耐电痕化电压应是25V的整数倍。
规定的电压为100V、175V、400V或600V,适用时。
在5个试样上进行试验。
b)报告
按GB/T 4207-2012的10.2的规定。
C.11 按GB/T 4207-2012第11章的规定。
附录D 针焰试验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针焰试验
D.1 按GB/T 5169.5-2008第1章的规定。
D.2 按GB/T 5169.5-2008第2章的规定。
D.3 按GB/T 5169.5-2008第3章的规定。
D.4 按GB/T 5169.5-2008第4章的规定。
D.5 按GB/T 5169.5-2008第5章的规定。
D.6 按GB/T 5169.5-2008第6章的规定。
D.7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为(30±1)s。
D.8 按GB/T 5169.5-2008第8章的规定。
D.9 试验程序如下:
a)试验样品的位置
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试验时应将试验样品安放在正常使用时最易起燃的位置。固定试验样品的方式不应影响试验火焰的施加或火焰蔓延,应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情况一致。
b)针焰的应用
试样安排使得火焰能施加在如GB/T 5169.5-2008图1例子所示的水平或垂直边缘。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应按有关规范中的规定。
试验火焰被定位在火焰尖端与试验样品表面接触的位置。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将试验火焰移开。
如果在火焰施加期间试验样品滴下熔化或有焰的材料,燃烧器可与垂线倾斜45°以防止材料落入燃烧管,燃烧器顶端中心与试验样品剩余部分之间保持(8±1)mm的空间,忽略熔化的材料丝。
当有关规范要求在同一试验样品上进行多于一个点的试验时,应注意确保前面试验造成的劣化不会影响要进行的试验的结果。
c)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试样经受不住该试验,则在另外两个试样上重复该试验,这两个试样都应经受住该试验。
D.10 按GB/T 5169.5-2008第10章的规定。
D.11 燃烧持续时间(tb)不应超过30s。但对印制电路板,不应超过15s。
D.12 按GB/T 5169.5-2008第12章的规定。
D.13 按GB/T 5169.5-2008第13章的规定。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GB/T 17045-2008 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