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我省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的设计、安装和工程验收,确保我省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与建筑和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为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上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改造既有建筑上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1.0.3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做到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1.0.4 集中供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太阳能集热器应做成模块,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