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目的与范围
(一)为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大力推进在建筑全过程的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循环利用,促进本市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是建筑施工工地。
(三)本指导意见所称的节约型工地,是指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主、围绕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的符合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建筑施工方案优化,建筑施工过程管理,建筑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及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等内容要求的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