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 JGJ/T258-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crete composite slab with precast ribbed panel
JGJ/T 258-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36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258-2011,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8月2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基本设计规定;5.叠合楼板结构设计;6.构造要求;7.工程施工;8.工程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彭家巷468号,邮政编码:410153)。
本规程主编单位: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衡阳市衡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大学
兰州大学
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万斯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周绪红 吴方伯 何长春 黄海林 陈伟 邓利斌 刘彪 李骥原 唐仕亮 颜云方 张波 蒋世林 陈赛国 黄璐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马克俭 白生翔 孟少平 吴波 何益斌 余志武 张友亮 肖龙 陈火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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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了提高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的设计与施工技术水平,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耐久、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环境类别为一类、二a类,且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等于9度地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楼板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当遇有板底表面温度大于100℃或有生产热源且表面温度经常大于60℃或板承受振动荷载情况之一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专门设计。
1.0.3 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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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术 语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预制带肋底板 precast ribbed panel
由实心平板与设有预留孔洞的板肋组成,经预先制作并用于混凝土叠合楼板的底板。预制带肋底板包括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预制非预应力带肋底板。
2.1.2 实心平板 solid panel
预制带肋底板的下部实心混凝土平板,其内配置受力的先张法纵向预应力筋或纵向非预应力钢筋。
2.1.3 板肋 rib
沿预制带肋底板跨度方向设置并带预留孔洞的肋条,其截面形式可为矩形、T形等。
2.1.4 预留孔洞 preformed hole
为布置横向穿孔的非预应力钢筋或管线等而在板肋上设置的孔洞。
2.1.5 胡子筋 beard-shape reinforcement
实心平板端部伸出的纵向受力钢筋。
2.1.6 拼缝防裂钢筋 joint anti-crack reinforcement
布置于预制带肋底板拼缝处横向穿孔钢筋上方,用于约束可能产生裂缝的构造钢筋。
2.1.7 横向穿孔钢筋 transversal perforating reinforcement
垂直于板肋并从预留孔洞穿过的非预应力钢筋。
2.1.8 叠合层 cast-in-situ concrete topping
在预制带肋底板上部配筋并浇筑混凝土的楼板现浇层。
2.1.9 叠合楼板 composite slab
在预制带肋底板上配筋并浇筑混凝土叠合层形成的楼板。
2.1.10 叠合楼盖 composite floor system
由各类梁与预制带肋底板组成,并通过配筋及浇筑混凝土叠合层而形成的装配整体式楼盖。
2.2 符 号
2.2 符 号
2.2.1 材料性能
f′
tk、f′
ck——与施工阶段对应龄期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cu相应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f
tk1——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f
y——非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
G
k1——叠合楼板(包括预制带肋底板和叠合层)自重标准值;
G
k2——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标准值;
Q
k——第一阶段可变荷载标准值Qk1与第二阶段可变荷载标准值Qk2两者中的较大值;
q——均布荷载设计值;
q
1——叠合楼板自重设计值;
q
2——外加荷载设计值;
M
1G——叠合楼板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
1Gk——叠合楼板自重标准值Gk1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值;
M
1Q——第一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
2k——第二阶段荷载标准组合下在计算截面上产生的弯矩值;
M
2G——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
2Gk——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标准值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值;
M
2Q——第二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M
2Qk——使用阶段可变荷载标准值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值;
V
1G——叠合楼板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V
1Q——第一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V
2G——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V
2Q——第二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σ
ct、σ
cc——施工阶段相应的荷载标准组合下产生在构件计算截面预拉区、预压区边缘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压应力;
σ
ck——使用阶段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控制截面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
σ
pc——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在控制截面抗裂验算边缘混凝土的法向预压应力;
σ
sq——荷载准永久组合下叠合楼板纵向非预应力钢筋的应力。
2.2.3 几何参数
B——板的计算宽度;
l
0——板的计算跨度;
W
0——叠合楼板计算截面边缘的换算截面弹性抵抗矩;
W
01——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换算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抵抗矩。
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
γ
0——结构重要性系数;
γ
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γ
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3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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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混凝土
3 材 料
3.1 混凝土
3.1.1 预制带肋底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叠合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3.1.2 混凝土力学性能标准值和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取用。
3.2 钢 筋
3.2 钢 筋
3.2.1 受力的预应力筋宜采用消除应力螺旋肋钢丝或冷轧带肋钢筋;受力的非预应力钢筋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也可采用热轧光圆钢筋。
3.2.2 受力的预应力筋和受力的非预应力钢筋力学性能标准值和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的规定取用。受力的预应力筋的直径不应小于5mm;受力的非预应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
3.2.3 在预制带肋底板和叠合层中配置的各类构造钢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其直径不应小于4mm。
4 基本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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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 基本设计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规程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4.1.2 叠合楼板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与整个结构保持一致。
4.1.3 叠合楼板的设计应满足下列三个阶段的不同要求:
1 制作阶段:预制带肋底板在放张、堆放、吊装及运输阶段,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的板底不应出现裂缝;预制非预应力带肋底板的板底不宜出现受力裂缝;
2 施工阶段:应对预制带肋底板的承载力、裂缝控制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
3 使用阶段:应对叠合楼板的承载力、挠度及裂缝控制分别进行计算或验算。
预制带肋底板在制作、运输及安装时,应考虑动力系数,其值可取1.5,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4.1.4 叠合楼板应根据施工阶段支撑设置情况分别采用下列不同的计算方法:
1 施工阶段不加支撑的叠合楼板,应对预制带肋底板及浇筑叠合层混凝土后的叠合楼板按二阶段受力分别进行计算。预制带肋底板可按一般受弯构件考虑,叠合楼板应考虑二次叠合的影响,此时,应按本规程第4.2节的规定进行荷载与内力分析;其承载力、挠度及裂缝控制应按本规程第5章的规定计算或验算。
2 施工阶段设有可靠支撑的叠合楼板,可按整体受弯构件考虑,其承载力、挠度及裂缝控制计算或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有关整体受弯构件的规定。
4.1.5 叠合楼板可与现浇梁、叠合梁、钢梁等组合成叠合楼盖。此时,梁的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各类梁的刚度应能保证叠合楼板按单向简支板、连续板或边支承双向板的计算条件。叠合楼板也可直接搁置或嵌固于墙中,并应按设计情况确定其嵌固程度。
支承在混凝土剪力墙、承重砌体墙以及刚性的钢梁、现浇梁、叠合梁等上方的叠合楼板,应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9.1.1条的规定,分别按单向板或双向板进行计算。
4.1.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叠合楼板验算,对采用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应采用荷载标准组合进行计算;对采用预制非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应采用荷载准永久组合进行计算。
4.2 荷载与内力分析
4.2 荷载与内力分析
4.2.1 施工阶段不加支撑的叠合楼板,内力应分别按下列两个阶段计算:
1 第一阶段:叠合层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设计值之前的阶段。荷载由预制带肋底板承担,预制带肋底板按简支构件计算;荷载包括预制带肋底板自重、叠合层混凝土自重以及施工阶段的可变荷载。
2 第二阶段:叠合层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值之后的阶段。按叠合楼板计算;荷载考虑下列两种情况并取较大值:
1)施工阶段:考虑叠合楼板自重,面层、吊顶等自重以及施工阶段的可变荷载;
2)使用阶段:考虑叠合楼板自重,面层、吊顶等自重以及使用阶段的可变荷载。
施工阶段的可变荷载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取用。
4.2.2 承受均布荷载的叠合楼板,其均布荷载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均布荷载设计值(kN/㎡);
q
1——叠合楼板自重设计值(kN/㎡);
q
2——外加荷载设计值(kN/㎡);
G
k1——叠合楼板(包括预制带肋底板和叠合层)自重标准值(kN/㎡);
G
k2——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标准值(kN/㎡);
Q
k——第一阶段可变荷载标准值Q
k1与第二阶段可变荷载标准值Q
k2两者中的较大值(kN/㎡);
γ
0——结构重要性系数;
γ
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γ
Q——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4.2.3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对预制带肋底板和叠合楼板进行弹性分析或塑性内力重分布分析的弯矩设计值和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取用:
式中:M
1G——叠合楼板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
M
1Q——第一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
M
2G——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当考虑内力重分布时,应取调幅后的弯矩设计值;
M
2Q——第二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当考虑内力重分布时,应取调幅后的弯矩设计值;
V
1G——叠合楼板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N);
V
1Q——第一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N);
V
2G——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N);
V
2Q——第二阶段可变荷载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剪力设计值(N)。
4.2.4 当叠合楼板符合单向板的计算条件时,其内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受均布荷载简支板的跨中弯矩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B——板的计算宽度(mm);
l
0-——板的计算跨度(m)。
2 承受均布荷载的多跨叠合连续板,当相邻两跨的长跨与短跨之比小于1.1、各跨荷载值相差不大于10%时,可按弹性分析方法计算内力设计值,并可对其第二阶段荷载产生支座弯矩设计值进行适度调幅,调幅幅度不宜大于20%。
4.2.5 承受均布荷载的单向叠合楼板,其剪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第4.2.4条的计算原则确定。
4.2.6 承受均布荷载的双向叠合楼板,可按弹性分析方法计算内力设计值,也可对其第二阶段荷载产生支座弯矩设计值进行适度调幅,调幅幅度不宜大于20%。按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分析方法设计的叠合楼盖,其钢筋伸长率、钢筋种类及环境类别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5.4.2条的规定,并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当双向叠合楼板的x、y方向相对受压区高度均不大于0.15时,也可采用塑性铰线法或条带法等塑性极限分析方法计算内力设计值。
4.2.7 承受均布荷载的单向多跨叠合板,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值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多跨钢筋混凝土叠合连续板,在荷载准永久组合下,可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第7.2.1条规定的截面刚度关系进行内力计算;
2 多跨预应力混凝土叠合连续板,在荷载标准组合下,跨中截面可按不出现裂缝的刚度,支座截面可按出现裂缝的刚度分别进行内力计算。
4.2.8 承受均布荷载的双向叠合楼板,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内力值,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方法计算,也可按正交异性板计算。
4.2.9 采用先张法生产的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在相应各阶段由预加力产生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进行计算。
5 叠合楼板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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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 叠合楼板结构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预制带肋底板及叠合楼板应按短暂设计状况、持久设计状况进行设计,对地震设计状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有关抗震构造措施的规定。
5.1.2 在短暂设计状况、持久设计状况下的预制带肋底板及叠合楼板均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计算,并应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验算。
5.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5.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5.2.1 预制带肋底板及叠合楼板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5.2.2 在均布荷载作用下,不配置箍筋的一般叠合楼板,可不对叠合面进行受剪强度验算,但应符合本规程第6.1.3条的构造规定。
5.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5.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5.3.1 预制带肋底板在制作、施工、堆放、吊装等阶段的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可按下列公式验算:
式中:σ
ct、σ
cc——施工阶段相应的荷载标准组合下产生在构件计算截面预拉区、预压区边缘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压应力(N/
mm²);
f′
tk、f′
ck——与施工阶段对应龄期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f′
cu相应的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
mm²)。
2 预制非预应力带肋底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并宜采取防裂的构造措施。
5.3.2 在使用阶段,对采用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沿平行板肋方向的裂缝控制,应按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规定按下列公式验算:
式中:σ
ck——使用阶段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控制截面抗裂验算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应力(N/
mm²);
σ
pc——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后在控制截面抗裂验算边缘混凝土的法向预压应力(N/
mm²);
f
tk1——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
mm²);
M
1Gk——叠合楼板自重标准值Gk1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值(N·mm):
M
2k——第二阶段荷载标准组合下在计算截面上产生的弯矩值(N·mm);
M
2Gk——第二阶段面层、吊顶等自重标准值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值(N·mm);
M
2Qk——使用阶段可变荷载标准值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弯矩值(N·mm);
W
01——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换算截面受拉边缘的弹性抵抗矩(
mm³);
W
0——叠合楼板计算截面边缘的换算截面弹性抵抗矩(
mm³)。
5.3.3 采用预制非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的正、负弯矩区,以及采用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的垂直板肋方向正、负弯矩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规定的裂缝宽度限值及相应计算公式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5.3.4 采用预制非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纵向非预应力钢筋应力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σ
sq——在荷载准永久组合下叠合楼板纵向非预应力钢筋的应力,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进行计算(N/
mm²);
f
y——非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N/
mm²)。
5.3.5 采用预制非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和采用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的叠合楼板的挠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进行验算。
6 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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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 构造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预制带肋底板的截面形式、侧面形式可根据结构实际情况分别按图6.1.1-1、6.1.1-2取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6.1.1-1 预制带肋底板截面形式示意 a-实心平板的宽度;b-板肋的宽度;b
f-翼缘的宽度;h
f-翼缘的高度;b
w-腹板的宽度;h
w-腹板的高度;h
1-预制带肋底板的总高;h
2-实心平板的高度;h
3-板肋的高度;h
4-预留孔洞的高度
1 板肋及预留孔洞的宽度和高度应满足施工阶段承载力、刚度要求。
2 边孔中心与板端的距离l
1不宜小于250mm,肋端与板端的距离l
2不宜大于40mm,预留孔洞的宽度l
4不应大于2倍预留孔洞的净距l
3。
图6.1.1-2 预制带肋底板侧面形式示意
1-实心平板;2-板肋;3-预留孔洞;l
1-边孔中心与板端的距离;l
2-肋端与板端的距离;l
3-预留孔洞的净距;l
4-预留孔洞的宽度;h
4-预留孔洞的高度
6.1.2 叠合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10mm且不应小于90mm。叠合层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80mm且不应小于60mm;高度超过50m的房屋采用叠合楼板时,其叠合层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80mm。板肋上方混凝土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当叠合楼板跨度小于或等于6.6m时,实心平板的厚度h
2不应小于30mm;当叠合楼板跨度大于6.6m时,实心平板的厚度h
2不应小于40mm。
6.1.3 预制带肋底板上表面应做成凹凸差不小于4mm的粗糙面。承受较大荷载的叠合楼板,宜在预制带肋底板上设置伸入叠合层的构造钢筋。
6.1.4 叠合楼板开洞应避开板肋位置,宜设置在板间拼缝处。圆孔孔径d或长方形边长b不应大于120mm,洞边距板边距离l1不应大于75mm(图6.1.4),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洞未截断实心平板的纵向受力钢筋且开洞尺寸不大于80mm时,可不采取加强措施;
2 开洞截断实心平板的纵向受力钢筋或开洞尺寸在80mm~120mm之间时,应采取有效加强措施,可根据等强原则在孔洞四周设置附加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数量不应少于2根,沿平行板肋方向附加钢筋应伸过洞边距离l
a不应小于25d(d为附加钢筋直径),沿垂直板肋方向附加钢筋应伸至板肋边。
图6.1.4 叠合楼板开洞加强措施 1-预制带肋底板;2-板肋;3-沿平行板肋方向附加钢筋;4-沿垂直板肋方向附加钢筋;b-长方形边长;l
1-洞边距板边距离;l
a-沿平行板肋方向附加钢筋伸过洞边距离
6.1.5 当按设计要求需设置现浇板带时,现浇板带的设置及配筋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6.1.6 叠合楼板基于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基于耐火极限要求的耐火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表6.1.6的规定。
表6.1.6 叠合楼板耐火保护层最小厚度
注:计算耐火保护层时,应包括抹灰粉刷层在内。
6.2 钢筋配置
6.2 钢筋配置
6.2.1 实心平板的纵向受力钢筋应按计算配置,并应沿实心平板宽度范围内均匀布置。先张法预应力筋之间的净间距应根据浇筑混凝土、施加预应力及钢筋锚固等要求确定,但不应小于其公称直径的2.5倍和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的1.25倍,且不应小于15mm。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端部100mm长度范围内应设置不小于3根Φ4的附加横向钢筋或钢筋网片。
6.2.2 板肋顶部的全长范围内应设置预应力或非预应力纵向构造钢筋,数量不应少于1根;当采用非预应力钢筋时,直径不应小于6mm。
6.2.3 横向穿孔钢筋应从预留孔洞中穿过,并应沿垂直板肋方向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6.2.4 叠合楼板叠合层中配置的上部纵向受力非预应力钢筋,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最小配筋率要求和构造规定。
6.2.5 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叠合层区域,应在板的叠合层上部双向配置防裂构造钢筋,沿平行板肋、垂直板肋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10%,间距不宜大于200mm。防裂构造钢筋可利用原有钢筋贯通布置,也可另行设置钢筋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要求搭接或伸入周边梁、墙内进行锚固。
6.2.6 预制带肋底板采用的吊钩或内埋式吊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
6.3 拼缝构造
6.3 拼缝构造
6.3.1 实心平板侧边的拼缝构造形式可采用直平边、双齿边、斜平边、部分斜平边等(图6.3.1)。拼缝宽度b
j不宜小于10mm,拼缝可采用砂浆抹缝或细石混凝土灌缝,砂浆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15,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0,且宜采用膨胀砂浆或膨胀混凝土。
6.3.2 在预制带肋底板拼缝上方应对称设置拼缝防裂钢筋,拼缝防裂钢筋可采用折线形钢筋或焊接钢筋网片。折线形钢筋沿平
图6.3.1 实心平板侧边拼缝构造形式
1-实心平板;2-砂浆或细石混凝土;3-叠合层;4-直平边;5-双齿边;6-斜平边;7-部分斜平边
行拼缝方向的间距l
1不应大于200mm、沿垂直拼缝方向的宽度l
2不应小于150mm;焊接钢筋网片沿平行拼缝方向的焊点间距l
3不应大于150mm、沿垂直拼缝方向的宽度l
4不应小于150mm(图6.3.2)。折线形钢筋、焊接钢筋网片垂直拼缝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图6.3.2 拼缝防裂钢筋构造
1-预制带肋底板;2-折线形钢筋;3-焊接钢筋网片;
l
1-折线形钢筋沿平行拼缝方向的间距;l
2-折线形钢筋沿垂直拼缝方向的宽度;l
3-焊接钢筋网片沿平行拼缝方向的焊点间距;l
4-焊接钢筋网片沿垂直拼缝方向的宽度
6.4 端部构造
6.4 端部构造
6.4.1 预制带肋底板的支承长度l
1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4.1):
1 当与混凝土梁或剪力墙整体浇筑时,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0mm;
2 搁置在承重砌体墙或混凝土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80mm;搁置在钢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mm当在承重砌体墙上设混凝土圈梁,利用胡子筋拉结时,支承长度不应小于40mm。
图6.4.1 叠合楼板端部支承长度与连接构造
1-预制带肋底板;2-横向穿孔钢筋;3-板面分布筋;4-支座负筋或板面构造钢筋;5-胡子筋;6-承重砌体墙或混凝土梁;7-钢梁;8-抗剪连接件;9-设混凝土圈梁的承重砌体墙;10-混凝土圈梁;11-现浇混凝土梁;12-剪力墙;l
1-预制带肋底板的支承长度;l
2-胡子筋长度;l
3-板面构造钢筋伸入板内的长度
6.4.2 叠合楼板与承重砌体墙、钢梁、混凝土梁或剪力墙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锚固或连接措施(图6.4.1),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胡子筋长度l
2不应小于50mm。当与混凝土梁或剪力墙整体浇筑时,胡子筋长度不应小于150mm;当胡子筋影响预制带肋底板铺板施工时,可在一端不预留胡子筋,并在不预留胡子筋一端的实心平板上方设置端部连接钢筋替代胡子筋,端部连接钢筋应沿板端交错布置,端部连接钢筋支座锚固长度l
1不应小于10d、伸入板内长度l
3不应小于150mm(图6.4.2)。
2 横向穿孔钢筋的锚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3 按简支边或非受力边设计的叠合楼板,当与混凝土梁、墙整体浇筑或嵌固在承重砌体墙内时,应设置板面上部构造钢筋,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4 当叠合楼板与钢梁之间设置抗剪连接件时,其栓钉抗剪连接件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图6.4.2 叠合楼板设置端部连接钢筋构造
1-预制带肋底板;2-胡子筋;3-端部连接钢筋;l
1-端部连接钢筋支座锚固长度;l
2-胡子筋长度;l
3-端部连接钢筋伸入板内长度
7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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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 工程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叠合楼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预制带肋底板制作、转运路线、道路条件及吊装方案等作出规定,并应经审查批准后施工。
7.1.2 预制带肋底板宜在工厂制作,也可在施工现场制作。
7.1.3 开工前,应对参加预制制作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7.1.4 预制带肋底板的制作场地和施工现场应满足起吊、堆放、运输等要求,防止构件破损、丧失稳定等情况的发生。
7.1.5 叠合楼板的安装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和国家有关劳保安全技术的规定。
7.2 预制带肋底板制作
7.2 预制带肋底板制作
7.2.1 预制带肋底板采用模具生产时,模具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定性,且应满足预制带肋底板预留孔、预埋吊件及其他预埋件的定位要求。对跨度较大的预制带肋底板的模具应根据设计要求预设反拱。
7.2.2 制作预制带肋底板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制作先张法预制带肋底板时,台座应满足承受张拉力的要求。台座表面应光滑平整,2m长度内的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mm,在气温变化较大的地区应设置伸缩缝。
7.2.3 预制预应力带肋底板的预应力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
7.2.4 预制带肋底板可根据需要选择自然养护或蒸汽养护方式。当采用蒸汽养护时,应制定养护制度并严格控制升降温速度和最高温度。
7.2.5 预制带肋底板的上表面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处理。无设计规定时,一般采用露骨料粗糙面,也可采用自然粗糙面。露骨料粗糙面可在混凝土初凝后,采取措施冲刷掉未凝结的水泥浆形成。
7.3 预制带肋底板起吊、运输及堆放
7.3 预制带肋底板起吊、运输及堆放
7.3.1 预制带肋底板的吊点位置应合理设置,起吊就位应垂直平稳,两点起吊或多点起吊时吊索与板水平面所成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
7.3.2 装车时,应将预制带肋底板绑扎牢固,防止构件松动脱落。
7.3.3 运输时,预制带肋底板从支点处挑出的长度应经验算或根据实践经验确定。
7.3.4 现场堆放时,场地应夯实平整,并应防止地面不均匀下沉。
7.3.5 预制带肋底板应按照不同型号、规格分类堆放。
7.3.6 预制带肋底板应采用板肋朝上叠放的堆放方式,严禁倒置。各层预制带肋底板下部应设置垫木,垫木应上下对齐,不得脱空。堆放层数不应大于7层,并应有稳固措施。
7.4 预制带肋底板铺设
7.4 预制带肋底板铺设
7.4.1 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核对预制带肋底板的型号及长度,并宜在待铺设部位注明型号及长度。
7.4.2 对施工阶段设有可靠支撑设计的叠合楼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对模板与支撑进行设计,并应提出支撑的布置图。
对施工阶段不加支撑设计的叠合楼板,当预制带肋底板施工荷载较大或跨度大于等于3.6m时,预制带肋底板跨中宜设置不少于1道临时支撑。
7.4.3 支撑拆除时,叠合层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预制带肋底板跨度不大于2m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50%;
2 当预制带肋底板跨度大于2m且不大于8m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3 当预制带肋底板跨度大于8m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100%。
7.4.4 安装预制带肋底板时,其搁置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预制带肋底板与梁或墙间宜设置厚度不大于30mm坐浆或垫片。
7.4.5 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并应避免单个预制楼板承受较大的集中荷载;未经设计允许,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预制带肋底板进行切割、开洞。
7.4.6 当按设计要求需设置现浇板带时,现浇板带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板带宽度小于200mm,可采用吊模现浇;板带宽度不小于200mm,应采用下部支模现浇。
7.4.7 预制带肋底板铺设完成后,应按本规程第6.3.1条的规定进行抹缝或灌缝处理。
7.5 叠合层混凝土施工
7.5 叠合层混凝土施工
7.5.1 叠合层混凝土浇筑前,预埋管线可置于板肋间或从预留孔洞内穿过。
7.5.2 开关盒、灯台或烟感器等的安装开洞,应符合本规程第6.1.4条的规定。
7.5.3 浇筑叠合层混凝土前,应按照设计要求铺设横向穿孔钢筋、拼缝防裂钢筋及叠合层内其他钢筋,并对钢筋布置进行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筑叠合层混凝土。
7.5.4 浇筑叠合层混凝土前,必须将预制带肋底板表面清扫干净并浇水充分湿润。当气温低于5℃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有关冬期施工的规定。
7.5.5 后浇带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留设和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
7.5.6 浇筑叠合层混凝土时应布料均衡,并应采用振动器振捣密实。
7.5.7 叠合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可采用直接浇水、覆盖麻袋或草帘浇水养护等方法。养护持续时间不得少于7d。
8 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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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 工程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根据工程量和施工方法,可将叠合楼盖、柱或墙等组成的混凝土结构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支撑、钢筋、预应力、混凝土、预制带肋底板、现浇叠合层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按工作班、楼层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8.1.2 预制带肋底板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应由预制构件企业或施工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本规程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预制构件由企业生产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在施工现场生产时,应按批进行检验。
8.1.3 预制带肋底板安装、钢筋、叠合层混凝土等分项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8.2 预制带肋底板
8.2 预制带肋底板
8.2.1 预制带肋底板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2.1确定。
表8.2.1 外观质量缺陷
Ⅰ 主控项目
8.2.2 预制带肋底板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带肋底板不得用于结构中。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执行。
8.2.3 预制带肋底板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已经出现的外观质量问题,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2.4 预制带肋底板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胡子筋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8.2.5 预制带肋底板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2.6 预制带肋底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2.6的规定。检查数量:同一工作班生产的同类型构件,抽查5%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见表8.2.6。
表8.2.6 预制带肋底板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1 目重偏差检验仅用于型式试验;
2 L为预制带肋底板标志跨度。
8.3 预制带肋底板安装
8.3 预制带肋底板安装
8.3.1 预制带肋底板安装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表8.3.1。
表8.3.1 预制带肋底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8.3.2 预制带肋底板胡子筋的伸出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8.4 钢筋与叠合层混凝土
8.4 钢筋与叠合层混凝土
Ⅰ 主控项目
8.4.1 在浇筑叠合层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连接接头位置以及预埋件数量、位置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8.4.2 叠合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8.4.3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8.4.4 施工缝和后浇带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8.5 叠合楼板
8.5 叠合楼板
8.5.1 叠合楼板中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8.5.2 叠合楼板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执行,并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8.5.3 叠合楼板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3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 叠合楼板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要求。
8.5.4 当叠合楼板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技术处理,然后通过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5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