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其中包括:基础、主体结构、建筑防水、防腐保温、电梯安装、初装修装饰、幕墙、室内给排水、消防、空调、电器安装及其他专业工程(电梯、消防、空调安装工程主设备由业主供货)。
建筑概况
本工程由地下三层,地上十层组成。总用地面积为9487.8m2,总建筑面积为40715.2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6340.2 m2,地上建筑面积为24375.0 m2,法院占13164.4 m2,检察院占11210.53 m2,地上为综合办公区,地下一至三层为机械式停车场,下车库,设备用房,羁押室,其中地下三层兼作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室掩体,地下车库停车644辆,本工程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本工程楼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300。
结构概况
一、结构设计标准
1、设计基准期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
2、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3、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
4、人防工程等级为六级;
5、基本风压为0.75KN/m2。
二、结构形式:
主体: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
基础:岩石上的独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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