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47-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engineering of rural area
GB/T 51347-201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第10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347-2019,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 163-201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04月09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6.污水处理;7.施工预验收;8.运行、维护及管理。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邮编:100085)。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浙江大学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俊新 陈梅雪 郭雪松 杭世珺 何强 翟俊 王洪臣 罗安程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祁佩时 唐建国 赵乐军 方先金 陈少华 刘操 叶峰 孙永利 朱光灿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分散农户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分户的改厕与厕所污水处理工程。
1.0.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村庄建设规划和区位特点,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和分析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的处理方式、技术工艺和管理方式;并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与农业生产结构结合。
1.0.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术 语
2.0.1 农村生活污水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
农村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厕所污水和生活杂排水。
2.0.2 厕所污水 black water
人排泄及冲洗粪便产生的高浓度生活污水,也称为黑水。
2.0.3 生活杂排水 grey water
农村居民家庭厨房、洗衣、清洁和洗浴污水产生的污水,也称为灰水。
2.0.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rural area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或设备,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设备)、配套管网和辅助设施。
2.0.5 分户污水处理 onsite wastewater treatment
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方式。
2.0.6 村庄集中污水处理 rural centralized wastewater treatment
村庄或一定范围内农户的污水经管网收集就近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
2.0.7 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 rural wastewater into urban sewers
位于城镇内及其周边的村庄污水经污水支管收集后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方式。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要求,综合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处理水的排放与利用等的关系,结合农村及农业的相关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
3.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3.0.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有分户污水处理、村庄集中污水处理、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三种方式,并应按管网铺设条件、排水去向、纳入市政管网的条件、经济条件和管理水平等确定污水处理方式。
3.0.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应建立保障制度。
3.0.5 污水处理工程位置和用地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4 设计水量和水质
5 污水收集
6 污水处理
7 施工与验收
8 运行、维护及管理
8 运行、维护及管理
8.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宜采用城乡统筹,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和统一管理。
8.0.2 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及管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制度。
8.0.3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管道、管道接口和保存制度。
8.0.4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清理厨房下水和浴室排水清扫口。
8.0.5 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检查井。
8.0.6 应定期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及相关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清扫。
8.0.7 应定期根据水质水量特征调整运行参数。
8.0.8 宜定期对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本标准用词说明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得: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
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3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5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
6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GB 51221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47-2019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7-201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4月9日以第10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对国内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实践经验。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和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目前,农村污水未经有效处理排放已经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区域的农村在自然气候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而复杂的差异,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个包括技术、管理、组织、标准、经费、政策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这决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必须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技术模式、建设模式、运维模式和组织管理模式。本标准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
1.0.3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采用的污水处理技术类型很多,有些是城市污水厂的“小型化”,建设和运行成本过高,对运行维护人员专业化水平要求高,农村地区难以接受;而有些过于强调低成本的简易处理技术,难以稳定达到处理要求,应以因地制宜为原则选择污水处理的处理方式、技术工艺和管理方式。同时,为保证设施的长效运行,须重视配套管网和辅助设施建设。
根据农村的生产生活特征,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物质也是生产过程中的营养物质,应因地制宜与当地的农业生产结构进行结合,进行污水的综合利用,这样不仅可以实现污水的原位消纳,还可实现资源化利用。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冲厕所在农户普及,洗涤用水增加,大量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出,已成为湖泊和河流富营养化等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污水处理需求也日益增强,因此,推广适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已十分迫切。与城市污水处理体系不同,大部分农村没有完善的排水管网体系,同时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特别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将农村污染控制与村容整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综合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满足适用性、经济性的要求,充分利用已建排水设施,以降低投资成本。
3.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投资量大,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设施发挥的成效。为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对改善农村环境的积极作用,可以以县城范围综合整治为目标,按城乡统筹、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0.3 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以县城为单位开展,但不同设施处理的规模相差很大。调研发现,以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以村落为单位展开,近年来以单户或多户为单位的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增加,将污水泵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也有大量成功的案例。编制单位对这些污水处理方式进行了调研和总结,同时借鉴了日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集中与分散处理方式选择的经验,提出适合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方式,包括分户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
3.0.4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的稳定运行,有条件的地区需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县域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建设运行;且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点分散,频繁密集的监测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宜强调和监管污水处理设施的可靠性及其建设质量,并积极探索设备第三方认证及从业人员专业化;且应统筹考虑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资金来源和保障。
4 设计水量和水质
5 污水收集
6 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