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22-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rtificial fountain and water scenery engineering
CJJ/T 222-2015
发布日期2015年2月5日 实施日期2015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222-2015,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2月5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6.验收;7.运行、维护和管理。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88号,邮编:100097)。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大连福瑞喷泉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水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佳景园喷泉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戴思乐泳池设备有限公司
扬州恒源自来水喷泉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大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通兴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喷泉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江苏双龙水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汉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光大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华润喷泉喷灌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极水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水艺喷泉灌溉园林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鸿正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福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东方经典喷泉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沃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张小阳 王云中 卢少波 张青虎 古小琳 曹捩 许晓平 徐佳 王连涛 苏欣 裴少云 喻笑迎 胡迦慈 石磊 徐继来 周昱 陈祖林 李良君 郑航 贾志学 庞昱 何文 王跟东 傅伟 钱东郁 蒋盘福 权桂芳 瞿扬清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郑克白 张存民 徐元德 陈志杰 史福生 杨征 罗金耀 梁伊任 于向东 蔡彬 徐扬纲 李梅丹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使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室内外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
1.0.3 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术 语
2.0.1 喷泉水景 fountain scenery
以喷泉为主要景观元素营造的水景景观。
2.0.2 水喷泉 opening fountain
水体直接暴露在外,人能看到水池、水面及喷水设备的喷泉,也称为敞露式喷泉。
2.0.3 旱喷泉 covering fountain
水池和喷水设备均被覆盖,地面上只留有喷水口的喷泉。
2.0.4 水旱喷泉 opening-dry fountain
水喷泉和旱喷泉相结合的综合性喷泉。
2.0.5 景观用水 water for water scenic use
用于营造景观水体和各种水景构筑物的用水的总称。
2.0.6 娱乐性景观用水 water for recreational water scenic use
人体可接触或部分接触的水景景观用水,如:水景河道、儿童戏水池、人可涉入的其他水体等。
2.0.7 观赏性景观用水 water for ornamentation water scenic use
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景景观用水,如:不设娱乐设施的景观河道、人工湖泊及其他观赏性景观用水。
2.0.8 高压人工造雾 artificial water-mist with high pressure
常温清水经净化加压后,通过高压配水管网从特制喷头的喷口喷出直径为微米级的水粒,在空气中云集,形成白色雾状的景观。
2.0.9 高压人工造雾装置 device of artificial water-mist with high pressure
能够对常温清水净化并加压产生高压人工造雾的设备。
2.0.10 水火相融景观 water scenery mingling with gushing fire
喷水与喷火同时出现的喷泉水景景观。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喷泉水景工程应满足安全、卫生、实用、美观、经济和节能、节水的要求,并应便于运行、维护和管理。
3.0.2 建造在湖泊、河道上的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3.0.3 喷泉水景工程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4 设 计
5 施 工
6 验 收
7 运行、维护和管理
附录A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A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A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附录B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B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本规程用词说明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4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7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9 《34~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
10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13 《防洪标准》GB 50201
1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1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16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
1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18 《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
19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20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2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2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24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2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26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27 《电气控制设备》GB/T 3797
2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泵的特殊要求》GB 4706.66
30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13.1
31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GB/T 5013.4
3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33 《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 7000.218
34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GB 7247.1
3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23节:布线系统载流量》GB/T 16895.15
36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保护》GB 16895.21
3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
38 《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09部分:电铃和电钟变压器的特殊要求》GB 19212.09
39 《电压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0部分:Ⅲ类手提钨丝灯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GB 19212.10
40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
4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42 《喷泉喷头》CJ/T 209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22-2015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CJJ/T 222-2015,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5日以第744号公告批准、发布。
在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喷泉水景工程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喷泉水景工程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对各种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分别作出了规定。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人居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喷泉水景工程是建造绿色住区,美化城市环境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我国喷泉水景行业面临极好的机遇。近年来,喷泉水景行业蓬勃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缺乏系统指导喷泉水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喷泉水景工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造成技术、经济不合理。喷泉水景工程是多学科系统工程,在喷泉水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中应贯彻节能、节水和环保政策,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既适用于城镇的天然和人工建造的河、湖泊类喷泉水景工程;也适用于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室内外喷泉景观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
1.0.3 因喷泉水景工程为多学科系统工程,其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涉及多学科标准,本规程为指导喷泉水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的综合性规范,所提出的是基本要求,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喷泉水景工程应满足的各项要求,将安全、卫生放在各项之首,重点强调了其重要性。
3.0.2 随着喷泉水景工程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但广泛用于庭院、广场、住宅小区、公园等场所,还大量应用于湖泊、河道的水景景观中,如:吉林松花江、吉林东辽河、湖南浏阳河、内蒙古小黑河、江苏濠河、广西南湖等均建有大型的喷泉水景,而这些河道都具有行洪功能。因此,建造在湖泊、河道上的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3.0.3 喷泉水景工程水形造型部分主要由泵、管道、阀门、喷头及水下动力设备等构成,这些材料、设备及安装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喷泉水景的造型效果,故应按本条规定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4 设 计
5 施 工
6 验 收
6 验 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工程验收是保证喷泉水景工程质量必不可少的程序和重要措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列出了喷泉水景工程质量验收划分表。
6.1.3~6.1.7 表6.1.1中序号为1~8和10的喷泉水景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的验收规定,其共同点是均有相应专业的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1.8 针对目前喷泉水景工程效果图、三维动画与实际工程效果客观上存在的差距,为避免工程效果验收时产生争议,应以工程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效果对喷泉水景工程的视觉效果作验收,并以此为主要验收依据。同时规定以效果图、三维动画为参考验收依据,进行工程效果的验收。喷泉喷高等可通过仪器实测验证。
6.4 竣工验收
6.4.1 建设工程移交用户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联合进行竣工验收,对于工程的安全性、工程质量、使用效果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综合评价。竣工验收的时间应安排在各子分部及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7 运行、维护和管理
7 运行、维护和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各运行单位应根据竣工文件、喷泉水景工程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手册内容,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规定。
7.1.2 因喷泉水景工程涉及多专业,故运行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1.3 因供水压力或水流的变化,喷头的角度可能会有变化,会导致喷泉水形与设计效果不符,故应经常检查喷头及阀门。
7.1.4 在本条规定的条件下,喷泉水景效果好,反之,效果不好。
7.2 运行、维护和管理
7.2.3 喷泉水景工程运行时可能出现的需停机检查的8种工况。在未解决问题之前,喷泉设备投入运行会造成设备损坏、控制系统失控,只有解决了问题,故障修复后才能再次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