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洞”风波之后视觉中国又侵权!未经同意售卖演员照片 被判赔21万】继四个月前私自销售“黑洞”照片遭遇“全民抗议”之后,视觉中国又因未经同意售卖演员照片,被判侵权。(21世纪)
视觉中国,或许并没有吸取“黑洞”的教训。
继四个月前私自销售“黑洞”照片遭遇“全民抗议”之后,视觉中国又因未经同意售卖演员照片,被判侵权。
8月2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侵犯肖像权案件。
演员聂远的妻子秦子越发现,视觉中国网站对外公开销售跟自己相关的图片,秦子越将经营视觉中国网站的两家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经许可销售他人图片属侵权行为。判汉华易美(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公开向秦子越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图片来源:天眼查
8月30日,视觉中国股票下跌1.57%,结束了四连阳。
“诉棍”败诉
“诉棍”视觉中国,败诉了。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秦子越诉视觉中国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开庭日期是2019年7月10日,被告人视觉中国旗下的两家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和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方认为,视觉中国未经其同意擅自将标识“秦子越”的数百张照片放置其网站进行使用并公开售卖,构成侵权,秦子越将上述两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50万元。
对此,视觉中国公司辩称,其不是涉案图片的实际使用者,也不是登载涉案图片的平台,视觉中国公司与本案无关,不是适格的被告。
汉华易美公司则表示,该公司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秦子越肖像,进行图片著作权授权时明确授权图片的使用仅限以新闻报道为目的,避免了对肖像权人肖像权的侵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即使享有涉案作品的相关著作权,但在公开展示、销售涉案图片时,由于上述图片载有自然人的肖像,也应当取得肖像权的许可。
其次,网站明知该些照片中的人物即秦子越,仍销售该些图片,属于明显利用原告肖像权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若不加以禁止,会严重侵害原告的肖像权利益。
法院认为,汉华易美公司商业性使用秦子越肖像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侵犯了秦子越的肖像权。
综合该案相关证据,法院认为尚不足以证明视觉中国公司实际参与了涉案网站的运营,故认定汉华易美公司系涉案网站的实际经营者,应当对网站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四个月前刚刚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的出现,距离视觉中国因“黑洞事件”完成整改还不到四个月时间。
4月18日,视觉中国在监管部门和舆论压力之下,表示暂停网站并进行整改,随后与5月12日整改完成网站恢复运营。
5月11日,在视觉中国发布恢复上线运营的声明上表示,公司从内容审核、版权运营管理、新增举报功能三方面对网站进行了整改:
在内容审核方面,公司展开了对平台存量内容的审核,排查敏感有害信息,审查合格的内容正逐步分批在平台上提供。同时,加强审核人员配备和技术保障,完善编审制度,并与人民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立合作,提升公司内容质量和合规服务的能力,建立起内容审核的长效机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版权运营管理方面,完善优化了公司的《版权信息标注规范》,规范了平台内容权属分类和收费标注信息,细化了版权声明、第三方权利提示和使用说明,使标注信息更加准确、简明易懂。
新增举报功能,方便客户对涉嫌“政治类”、“暴恐类”、“色情类”、“低俗类”、“侵权类”、“其他”等六大类有害内容进行举报。公司将及时处理相关举报。
事件发生期间,视觉中国迎来了借壳上市以来首次业绩大滑坡。
根据公开数据,2019年上半年视觉中国营收下降16.49%,净利润下降3.1%,扣非净利润下降2.1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4307.42万元,同比下降31.16%。
公司在半年报解释称,营收下降是受到“411事件”以及2018年底剥离亿讯资产组的影响。
不过,相比业绩的滑坡,视觉中国在二级市场上却很快恢复元气,在“411”事件发生后,视觉中国迎来连续三个一字跌停,市值蒸发三成,但在整改完成后,公司的股价快速回血。
截至8月30日,视觉中国收盘价为23.85元,总市值为167亿元,接近4月11日晚195亿的市值。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新时代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等一众卖方机构都对视觉中国未来盈利颇为看好,并给出了“买入”/“增持”评级。
其中,天风证券、国元证券分别给出视觉中国24.84元和24.31元的目标价,距离视觉中国当前收盘价还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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