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GB/T 18919—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The reuse of urban recycling water Classified standard
GB/T 18919—200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 0 0 2 年 1 2 月 2 0 日
实施日期:2 0 0 3 年 0 5 月 0 1 日
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修改单的公告
Circular on lssuing the Modification Sheet of GB 18918-200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2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管理,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现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本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修改单
4.1.2.2 修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前 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方针,提高城市污水利用效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本部分为第一项。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上海沪标工程建设咨询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技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金屏、周锡全、姜文源、王琳、吕士健、王超、张红彦、薛明。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原则、类别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资源利用的规划,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和管理,并为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各类水质标准提供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城市污水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排入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的统称。在河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和截流的雨水。
3.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以城市污水为再生水源,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可用的水质标准,通过管道输送或现场使用方式予以利用的全过程。
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参 考 文 献
参 考 文 献
GB 1576—2001 工业锅炉水质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2002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GB 12941一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T 14848—19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CJ/T 3020—199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T 3025—19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标准
CJ/T 3070—1999 城市用水分类标准
CJ 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同标准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