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要求,决定启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查询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方式
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服务”栏,点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进入查询系统。通过输入持证人员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
二、查询范围
(一)已录入查询系统的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发证机关、证书类别及有效期等信息;
(二)通过“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全国平台)注册的考核发证机关、考试机构、考试点及培训机构的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及办公电话等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自启用查询系统之日起,凡未使用国家统一题库考试的人员信息,省级发证机关不得通过查询系统给予注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不能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查询、不能全国通用。没有通过全国平台注册的考试机构、考试点不得承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
(二)通过系统查询的打印件可作为异地复审证明材料。查询不到的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按相关规定核查证书真伪,并将情况如实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三)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做好数据定期更新。各省级考核发证机关应于证书发放10日内将数据推送至全国平台。查询系统启用前发放的证书数据,由各省考核发证机关按要求整理于7月底前上传至全国平台。
(四)查询系统面向社会免费提供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编发〔2005〕3号)和人事部《关于同意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复函》(国人部函〔2005〕147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其主要职责为:
(一)参与拟定、修订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
(五)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六)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务院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国家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十)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编发〔2005〕3号)和人事部《关于同意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复函》(国人部函〔2005〕147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其主要职责为:
(一)参与拟定、修订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
(五)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六)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地方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务院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国家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十)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它属于行政部门,组成人员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管理,所以它的组成人员是民。
拓展资料
部门职责: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力量配备: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的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旱灾、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综上所述,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它的组成人员也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因为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改制后都退出现役,所以,应急管理部的成员都是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是并于到应急管理部,但是职责还存在,不会消失,只是以后没有单独的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国家还是很重视的,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权责很大,很广,应该是对安全生产的强化。
(5)国家应急安全局生产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反应灵敏、专常兼备、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救灾减灾防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应急管理部主要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火灾、水旱灾害等的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到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报考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即可。
截止2020年,应急管理局和安监局没有区别。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1、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3、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
4、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5、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7、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8、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9、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10、优化水利部职责。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1、优化审计署职责。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12、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8)国家应急安全局生产扩展资料:
2019年8月26日,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部分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应急管理局。
更名后的应急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有效整合经开区的应急救灾资源和力量,构建起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主动转变角色,坚决扛起新职责、新使命,认真做好职能承接和部门协调,加快构建起符合工作实际的应急防控工作体系,团结一心,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保障经开区人民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