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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四、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组织对所发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登记和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九、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接受工会、股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科(室)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
二、经常组织安全科(室)等有关职能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对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五、协助主要负责人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工作。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五同时” 制度审查和执行工作。
七、对在用的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九、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十、接到伤亡事故(中毒事故)报告时,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安全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二、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组织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实和按期完成。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新工人进厂的安全教育。
五、 参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六、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备用,定期进行演习,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二、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四、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五、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六、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班组长(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四、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五、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六、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七、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发生事故后,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职责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厂(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二、综合管理厂(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厂(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厂(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三、负责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厂(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厂(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组织厂(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七、拟订厂(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八、负责对厂(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安全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七、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八、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一、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三、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四、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五、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六、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二、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企业技术措施计划。
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四、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五、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六、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三、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科(室)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企业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三、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四、与全体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二、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三、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三、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
四、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五、保证安全经费能够及时、有效的投入。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四、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五、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六、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出纠正。
七、对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存在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建议。
八、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要求本单位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 目的
明确各管理部室、二级单位以及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提高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项目部各级岗位人员职责
2.1 项目经理职责
2.1.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2.1.3 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并主持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4 审定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2.1.5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2.1.6 确保本项目部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2.1.7 确保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2.1.8 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2.1.9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 生产副经理职责
2.2.1 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2.2.3 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2.2.4 负责组织对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2.2.5 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2.6 组织对频发性违章的原因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2.2.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工程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工程分包方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2.2.8 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2.2.9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2.3 项目部总工(副总)职责
2.3.1 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3.3 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3.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重大施工项目和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2.3.5 监督工程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2.3.6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3.7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2.3.8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2.3.9 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2.3.10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2.4 二级单位主任(副主任)职责
2.4.1 主任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4.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4.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2.4.4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4.5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2.4.6 按时提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4.7 指导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检查人员履行职责。
2.4.8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2.4.9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2.4.10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4.11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2.4.12 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5 二级单位专工(技术负责人)职责
2.5.1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2.5.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2.5.3 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2.5.4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2.5.5 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2.5.6 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2.5.7 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2.5.8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2.5.9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2.5.10 参加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2.6 班(组)长职责
2.6.1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6.2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2.6.3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6.4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2.6.5 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2.6.6 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6.7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2.6.8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2.6.9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2.6.10 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三无五清”。
2.6.11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2.6.12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2.7 班(组)技术员职责
2.7.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2.7.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2.7.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2.7.4 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2.7.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长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8 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责任
2.8.1 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8.2 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2.8.3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2.8.4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2.8.5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2.8.6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保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2.8.7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2.8.8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8.9 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2.8.10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2.9 二级单位专职安全员职责
2.9.1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本单位主任(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9.2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2.9.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9.4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2.9.5 协助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督促班(组)的安全文化建设。
2.9.6 参加单位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2.9.7 参加和组织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9.8 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工作例会。
2.9.9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2.9.10 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2.9.11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2.9.12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2.9.13 按“三不放过”原则,协助项目部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0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2.10.1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10.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2.10.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2.10.4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10.5 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2.10.6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2.10.7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10.8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我看对你的分分了,我给你找了些我们矿的岗位责任制度,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记得给分分啊,呵呵
一、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的三者关系。
3、直接领导各副矿长的工作,检查、督促并支持各副矿长搞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召开矿办工会,组织编制审查生产、经营、安全、技术及职工生活等方面的愿景规划,年、季、月度计划、生产计划,重大问题报请审查批准后执行。
5、主持召开行政工作会议,总结部署煤矿的生产建设任务及各项工作,领导全矿干部职工积极兑换完成,保证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
6、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营责任制,推进科学技术进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效率,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7、组织研究决定生产薄弱环节的技术改造方案和措施,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出生产经营整改措施和发展目标。
8、阅批上级领导行政机关来文,审签本矿行政文件,签署重大事故报告及其奖惩意见,决定本矿行政机构的设置,组织制定、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维护煤矿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9、负责聘任、解聘行政领导干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10、搞好民主管理,支持和奖励职工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劳动竞赛活动。
11、进场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个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关心职工生活,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努力办好职工生活福利事业,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水平。
(二)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贯彻上级有关指示,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消除事故隐患,搞好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参与审核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加生产建设计划的审定。
3、参加上级和本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及安全例会,研究安全动态,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措施,布置检查工作,解决重大安全问题,防治重大事故的发生。
4、参与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并研究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5、掌握矿井水、火、瓦斯、煤层、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各类事故的规律和预防、处理事情。对严重违章作业和安全情况不好的工作面,有权下令停止作业。
6、组织监察人员,深入了解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对防水、防火。防瓦斯、防层及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工程设施要经常检查严格把关,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限制解决。
7、直接领导安全质量监察等工作,审批有关文件和报告;监督和领导矿安全检查科的工作。
(三)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做好矿井的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根据年、季、月计划和长远计划,组织编制生产准备计划、生产编制生产准备计划、生产作业计划并参加全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经矿长审查,矿物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3、掌握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情况,按月召开生产分析平衡会议,及时解决生产和安全上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请矿长和上级解决。
4、责采、掘、机、运、通等各生产环节的协调,组织搞好工作面的掘进准备、设备安装及巷道维修等工作,确保接替正常,资源开发合理。
5、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其他安全措施,努力搞好安全生产。抓好矿井通风、洒水和生产环境的卫生工作,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6、加强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和区队基层管理。坚持并督促检查领导上岗值班制度的贯彻执行,事事按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做到班班有领导上岗,不安全不生产。
7、主持生产日常工作,审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报告。主持搞好人员的合理调配和奖惩、培训、考核、晋级,负责奖励办法和奖金额的审查。
(四)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领导全矿机电管理工作,管好、用好、维护好全矿机电设备,完成机电工作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织编制设备大修、更新改造,配件备品及用电计划,经矿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3、掌握全矿机电设备的动态,参加生产副矿长主持的生产综合平衡会议。定期召开机电工作会议,分析讨论机电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本矿不能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组织全矿性的机电设备质量大检查,定期分析机电设备的完好、防爆、使用、维修和事故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负责抓好“三防”工作。
5、负责全矿机电工程计划和作业计划的审批工作。
6、贯彻机电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后台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明、情况清,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良好。
7、抓好机电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维修和管理水平,确保机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五)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当好矿长助手。
2、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季、月度的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提出矿井整体布局的安全意见,严格及技术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领导编制本矿地质测量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三量”充足,接替正常。负责采、掘平衡和水平、采掘工作面的衔接。
5、领导编制和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的扩建、改建及开括延伸设计,审查矿井采掘技术设计,各项基建工程设计,组织工程验收和质量检查。
6、审定各区、队的采掘布置、工作面布置以及巷道布置方案,审定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定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7、编制审定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水、火、瓦斯、煤层、顶板不安全隐患 的处理方案和设计并拟定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8、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地质勘探和资料的收集工作,掌握水文资料,制定防排水计划措施,掌握岩层移动规律,制定各种煤柱的保留设计,以及塌陷地区的处理,掌握地质储量的各级开采储量,督促有关单位绘出平面和断面图。
9、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
10、负责对技术干部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各级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对技术档案的管理,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
11、组织基建工程竣工的验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使巷道和基建工程达到优质、安全、经济、合理的要求。
(六)通风矿长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做好矿井通风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全矿日常通风管理各项工作。
2、对全矿通风安全一切日常工作负主要责任。
3、配合总工程师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的总体规划,根据井下实际制定各工作面配风计划。
4、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班前安全和通风知识学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通风检查。
5、负责审核、检查各区队作业规程中有关通风管理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掌握矿井通风管理的第一手资料。如巷道的风阻、风量分配、气候条件、瓦斯涌出等情况。
7、严把通风构筑物质量关,加强通风人员、瓦斯检查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通风管理制度。
8、对破坏通风设施的现象有权作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职能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全矿各项日常通知、传达、收发、接待等事物性工作。
2、负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决定、通知、通报等的执行情况。
3、负责及时批转、印发上级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表等。
4、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会议报告的起草和会务准备工作。
5、督促检查各科室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随时向矿长报告。
(二)调度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根据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全矿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定负责督促检查。
3、负责接受和传达矿领导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定,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生产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分析、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驶调度职权。
5、负责全矿井安全检测、产量、人员定位、视频等各大监控系统的建设、日常监测和维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有效监测矿井安全状况。
(三)安全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等,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安全生产。
2、深入现场跟班检查,验收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设备维修质量,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防止事故发生。对矿井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监督相关队组及时整改。
3、参加作业规程的审批。
4、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5、参加安全规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检查安全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组织避灾培训和演习。
6、参与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生产系统的安全质量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冻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三定表”的形式下达给责任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7、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装置、仪器的使用,不断改善安全条件,负责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提出对安全工作的建议。
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9、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做到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熟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10、对井下实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事故隐患较大的区域要实行重点安全检查。
11、检查人员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建立台账归档。
12、参加本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要在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有重大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3、在检查过程中,有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各类事故。
15、参加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审查工作。
16、监督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计划,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和检查其落实情况。
17、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停表及防护用品。
18、监督安全设施的运行,严把支护质量关。
(三)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参与矿井长远规划、采掘接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参与工程设计、作业规程的审批并监督实施。
3、负责按作业规程进行现场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4、负责提供矿井井田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储量情况,保证矿井有序、合理、安全、有效地开采。
5、协助安全部门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做好矿井技术质料的管理工作,加强档案室的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质料转借他人或供他人查阅。
7、定期检查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情况,发现施工与设计有出入时,必须就地纠正。做好图纸的绘制和相关技术质料的编制工作,达到规范、准确。并为机电科、通风科、安全科、调度室供基础图。
8、合理规划采掘布局,达到矿井稳产高产。
9、做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10、做好采煤安全标准化、掘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11、主持编制矿井年度采掘计划,每季度出一份计划调整报告。
12、坚持经常下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正确指导生产工作。
13、严把工程验收质量关,不徇私情,确保质量达标。
1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遵守矿规矿纪,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和业务培训。
1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每月生产计划的制定工作。
16、进行隐患排查,静止“三违”,把安全工作放至一切工作的首位。
17、负责查明矿井的各种地质构造和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的其他因素,提供有关矿生产的各种资料,准确预报和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地质问题。
18、查明音响生产的各种水患,分析并掌握地下水的来源及规律,并负责防治水设计和探放水设计及参与巷探设计。
19、按照《煤炭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对煤炭资源进行合理管理。负责测算统计、上报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量等。掌握矿井的各类储量的动态及其变化情况,参与储量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储量的报审和审批工作。
20、负责对矿井“三量”的测算和上报及矿井采区、工作面回采统计工作。
21、负责进行井上下各种测量工作和导线测量延伸工作,以及井巷施工的改向和定位工作,掌握井上下的各项工程绘制各种矿图,参与采掘进度的月检工作,并及时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
22、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察工作,提供地表及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留煤柱设计。
23、负责对矿井周围小煤窑、古窑的地质勘测工作。
24、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管理工作,强化质料复查工作。
25、做好采掘工作面的矿压观测工作,达到指导安全生产的目的。
(五)通风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阵,具体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方面的各项工作。
2、根据矿井年度开采计划,计算全矿个采取所需的风量,拟定风流路线,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经济。
3、掌握矿井的通风能力和通风系统,负责全矿通风、瓦斯、煤尘以及灭火等工作的检查及处理。
4、建立健全矿井的通风管理制度。
5、根据需要设置和拆除通风构筑物,维修通风巷道,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6、制定和填写通风报表,绘制和填写通风系统图。
7、按要求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主扇性能鉴定,组织进行反风试验。
8、会同有关部门培训通风人员和瓦斯检查人员。
9、负责做好本科室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0、根据矿井发展远景制定通风规划。
11、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参与矿井开拓、采区设计及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审。
12、负责进行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13、负责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调整,核算矿井需要风量、配合机电部门合理调整主扇运行情况。
14、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方面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现场管理经验,对各类仪器、仪表的使用、保养、维修负责。
(六)机电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具体负责全矿井上下所有各类电工作具体管理、安排和实施,保证矿井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正常生产。
2、对机电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机电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全矿范围内付诸实施。
3、对各工作面的大型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4、管好有好机电设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的检验、调配、维修、大修和报废工作。
5、做好安全供电工作。
6、负责机电设备配件的计划、回收、复用工作。
7、监督各生产队的机电维修工作,确保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8、负责机电工种即技术操作规程和责任制的制定,做好对机电技术人员的配置、培训工作。
9、负责制定有关机电工作的规划和统计报表。
10、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和设备“四率”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11、抓好机电技术革新和日常维护工作,做好机电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工作。
12、对入井设备进行防爆性检查,确认可靠和四证齐全方可入井使用。
(七)监控中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调度室的管理下进行工作。
2、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人员考勤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监控和维护。
3、发现各作业场所有异常情况,要按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4、认真监控各作业场所安全情况,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班漏岗现象。
6、对违章违纪人员要进行登记,并上报值班矿长。
7、完成调度室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八)保卫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矿区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车辆出入矿区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3、负责做好拉煤车的管理、登记。
4、配合辖区派出所做好暂住人口登记、治安管理工作。
5、在负责区范围内搞好民爆物的押运、保卫工作。
6、抓好民爆物库员对民爆物品的警卫工作。
这是个通用版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四、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组织对所发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登记和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九、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接受工会、股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科(室)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
二、经常组织安全科(室)等有关职能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对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五、协助主要负责人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工作。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五同时” 制度审查和执行工作。
七、对在用的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九、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十、接到伤亡事故(中毒事故)报告时,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安全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二、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组织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实和按期完成。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新工人进厂的安全教育。
五、 参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六、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备用,定期进行演习,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二、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四、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五、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六、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班组长(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四、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五、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六、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七、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发生事故后,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职责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厂(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二、综合管理厂(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厂(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厂(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三、负责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厂(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厂(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组织厂(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七、拟订厂(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八、负责对厂(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安全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七、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八、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一、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三、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四、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五、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六、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二、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企业技术措施计划。
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四、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五、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六、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三、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科(室)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企业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三、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四、与全体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二、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三、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三、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
四、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五、保证安全经费能够及时、有效的投入。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四、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五、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六、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出纠正。
七、对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存在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建议。
八、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要求本单位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