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王兵,男,1972-3-7出身,42岁。我在成都考铁道部监理工程师证是否合格,请帮我查询一下,谢谢!
只要满足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就可以报考!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
这个和铁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是绑定一起的,只要你的专监证3年保持继续教育就可以了,总监证不需要继续教育。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监理专业委员会/ChildISOC1/manage/message/htm/201512/24/20151224150919.htm结果已经出来了。
看你的本事了
刚毕业的大学生,指望能拿个5000+呵呵。。。
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到哪都是有饭碗的
不需要,在注册之前参加有中国建设监知理协会主办的网络继续教育(相关专业),注册时提供合格的继续道教育合格证书就可以专了,比如你学工民建专业,参加了市政和机电专业的继续教属育就可以顺利注册市政和机电了,并且不需要提供业绩。
可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
《铁路工百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铁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分综合性建设监理单位和专业性建设监理单位两类,并划分甲、乙、丙三级。铁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铁路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铁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程序经审查批准,取得资质证书和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许可证书,并经当地工商度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
(7)中国铁路建设监理协会扩展资料:
《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三条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合格的分项、分部、单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证,专应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包括初验)时一般可不再重复检验。
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深度和工程的规模、难易程度、工期长短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部公布的标准,监理费的拨付由建设单位按年度投资计划及签订的监理合同拨付给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 监理费主要用于支付监理人员的工资、工地津贴、奖金、劳保、培训、差费,监理单位检测工具、利润以及监理单位和部工程建设监理总站管理费等。监理费的使用必须接受部的属监督。
建协铁函【2015】41号
各有关监理会员单位:
现将2015年第四期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单位按通知公布的名单,将合格人员的资料集中,到监理专业委员会统一办理《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办证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半身免冠照片(一寸)一张。
4、各单位办证人员来领证时,须携带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
办证时间自2016年1月25日开始 。
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在网上公布,监理委员会网址:www.carec.org.cn。
七、监理委员会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王占英 (路电)41377 市电:010-51841377
郭玉琴 (路电)43357 市电:010-51843357
附件:2015年第四期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2015年12月21日
要是铁路总公司的项目的话,他们是有权开除监理的。
《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第二十六条 被公布有重大不良行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由总公司工程监督总站copy通知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由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及时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和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网站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记有重大不良行为的监理人员和已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布期限内被再次记录(公布期限将累加计算)的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应要求其自公布之日起不得在原建设项目从事监理或其他工作,5日内离开该现场监理机构,并在公布期限内不得在总公司管理的任何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对不良行为性质特别严重的监理人员,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在总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
由中国工程监理人才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