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的,这要看你是什么百行业的了,如果是危险化品生产、储存、装卸、矿山、金属冶炼的话频率就要高些度,但是按安全生产法第二知十九条规定也只是要做安全评价,并没有说每年一次的,具体道的时间限制要看具体的行业细则。
其他行业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法都没有要求做,只内是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七条提了容一下,也不是很清晰的要求。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施工企内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的内容应包括生产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4个评分项目。评分项目及其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容
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记录,应采用本标准附录C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百生产评价,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进行全面核查、科学分析、综合评价,是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手专段.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中明确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属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首先要简述控制目标,如果单位没有控制目标,可以对照下面的修改一下,然后说明你的执行情况。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本标准的主要百内度容是:
1、 评价内容;知2、评道分方回法;3、评价答等级。
http://ke.网络.com/link?url=Hy-V2PtsurUg_g96zvPDMA2si2mVyht0lRgW_BVnzdBP1w2dnxo3YSNY4x__RXN3xeL3TzHn9AZutOJ6wxDWia
评分表中的条款均是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条件,必须做到,所以本标准不设置优良等级。
是这样的:
5 评价等级
5.0.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抄级,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对有在建工程的企业袭,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2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条文说明
5 评价等级
5.0.1规定了本标准的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被评价企业暂时无施工现场,则评价结论最高等级为基本合格,即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设定标识,以便于跟踪管理。
5.0.2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各评分表的评zd分量化结果,在经过汇总后,评价等级划分的原则是: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一项共同标准为各评分表中无实得分数为零的评定项目,因为评分表中的条款均是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条件,必须做到,所以本标准不设置优良等级。
详见: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
评分表中的条款均是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条件,必须做到,所以本标准不设置优良等级。
是这样的:
5 评价等级
5.0.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应分为合格百、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宜符合下列要求:度
1对有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2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条文说明
5 评价等级
5.0.1规定了本标准的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被评价企业暂时无施工现场,则评价结论最高等级为基本合格,即内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设定标识,以便于跟踪管理。
5.0.2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各评分表的评分量化结果,在经过汇总后,评价等级划分的原则是: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一项共同标准为各评分表中无实容得分数为零的评定项目,因为评分表中的条款均是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条件,必须做到,所以本标准不设置优良等级。
详见: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
安全评价报告
崔维贤
1. 危化企业安评概述
2. 危化企业安评报告编制
3. 危化企业安评报告附件编制
4. 危化企业安评报告格式
1导则的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
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释义:分支机构、生产单位可能不是独立法人,可以是法人或二级法人,但其生产成本是独立核算单位,也就是可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2评价内容
2.1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2.2 生产装置、设施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调查)
2.3 生产装置、设施所在地自然条件(调查)
2.4 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方法评价)
2.5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
3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一)确定现状安全评价范围
(二)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三)确定安全评价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五)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六)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4安全评价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释义:首先要满足发证规定和要求。一般以属危化品(2002版名录可查到)的产品或中间产品为主线,考虑生产或加工工艺流程的装置,兼顾区域的完整性,商定评价范围。 同一证中的各生产产品不宜分多家机构评价。
5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一)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数据(参见导则附件1)
(二)搜集、整理生产单位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等物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
6安全评价概念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要评价的是风险(总体)和危险点(局部),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
安全评价工作可归纳为:识别、评价、控制
怎样识别两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
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
(2)第二类危险源
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
(3)危险源与事故
一起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在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两类危险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第一类危险源在事故时释放出的能量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易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两类危险源共同决定危险源的危险性。
危化企业安评报告编制
第二部份
1、编制说明
2、被评价单位概况
3、安全评价的范围
4、安全评价程序
5、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6、危险分析结果
7、评价内容的结果
8、事故的后果预测
9、对策措施与建议
10、安全评价结论
1编制说明
简述企业和评价对象沿革;已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情况(特别是“安全三同时”);报告编制的目的(现多为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告编制的依据:法规、规章、行政指导性文件; 执行、采用或参考的标准、规范;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委托编制报告的单位、日期、内容和要求;评价原则:
以法律、法规及标准为依据,从第三方的角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的安全状况,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依托。视信誉为生命,信守对客户的承诺,坚持质量第一,用精湛的技能、诚信的工作态度,向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服务。等等。
2被评价单位概况
⑴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⑵被评价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基本情况
⑶被评价单位是否有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网站)
⑷是否国家国务院颁布监控的化学品
可参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表格
3安全评价的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被评价单位和评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释义:首先要满足发证规定和要求。一般以属危化品(2002版名录可查到)的产品或中间产品为主线,考虑生产或加工工艺流程的装置,兼顾区域的完整性,商定评价范围。 同一证中的各生产产品不宜分多家机构评价。
4安全评价程序
(一)确定现状安全评价范围
(二)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三)确定安全评价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四)定性、定量分析安全评价内容
(五)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六)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
(七)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5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详见附件五《方法确定和简介》
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参见导则附件2)为主,其他方法为辅
⒉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释义:安全检查表主要解决“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管理层和生产层),其它评价方法主要解决“固有危险程度”(总体或整个企业)
6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分析结果得出见附件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⒈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⒉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
(二)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生产单位外部周边情况和所在地自然条件
⒈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单位周边社区的影响
⒉分析生产单位周边社区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⒊分析自然条件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7评价内容的结果
结果得出见附件二《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一、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⒈ 管理层分析结果(从检查表得出)
2.生产层分析结果(从检查表得出)
二、生产装置、设施的固有危险程度(风险)
通过评价方法(指数法)得出固有危险程度(风险)等级
三、重大危险源判断结果
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判断出重大危险源(高危场所)的名称和位置
8事故的后果预测
预测过程见:附件三《事故后果预测过程》
定性后果预测:根据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照资料和安全知识判断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也可以根据已发生过事故或事件,推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事件树分析找出可能发生事故的途径。
定量后果预测:通过数学模型,计算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范围。估算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程度。
9对策措施与建议
(一)对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同时可根据国内外实际情况提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二)按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风险程度(按高、中、低分类)以及紧迫程度 ,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的建议(前馈控制)
(三)提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及其建议(后馈控制)
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
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预防生产装置和操作失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
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安全对策措施的制定原则
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当其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其次考虑经济效益;
应按消除危害、预防事故、减弱风险、隔离危害、使用连锁装置和警告的顺序;
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一般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落实;
安全操作规程及其执行;
安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安全教育、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等;
对设备、设施、装置、工具等检查、维修管理等;
职工健康监护等。
应急预案有三方面的含义
事故预防:
通过危险辨识、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应急处理:
万一发生事故(或故障)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消除故障或将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救援抢险:
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控制危险源
◆抢救受害人员
◆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
◆作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或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在评估了事故形式、发展过程、危害范围和破坏区域的条件下,为降低事故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计划和安排。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
要切合本系统、单位的实际条件制订预案。
制订的预案要有权威性,各级应急组织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预案要定期演习和复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
应急队伍要进行专业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各专业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
应急器材要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10安全评价结论
(一)根据安全评价结果,作出可接受程度的结论
总体通过评价综合指数等方法得出结论
(二)针对安全评价结果,作出采取何种措施后的可接受程度结论
从人、机、物(料)法、环角度检查,通过检查表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状况,提出安全对策(对策可以直接,也可以间接)。有些重大问题可要求企业找专家认证。
(三)对照许可证审查表整理列出判断结果,供安监部门参考。
第三部份
危化企业安评报告附件编制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
2、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3、事故后果的预测过程
4、相关图表
5、方法确定和简介
6、原始资料目录
7、法定检测、检验汇总表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过程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⒈分析属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和中间产品,列出MSDS(16项)
⒉对工艺过程、装置、设施和场所,按参照GB/T13861-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分析,参照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六类:
•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生理性和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搬举重物;作业空间;工具不合适;标识不清)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电 6 淹溺 7 灼烫 8 火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塌 11 冒顶片帮12 透水13 放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17 容器爆炸18 其他爆炸19 中毒和窒息20 其他伤害 。
(二)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生产单位外部周边情况和所在地自然条件
⒈生产单位周边社区情况(东、南、西、北)
⒉ 分析生产装置、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生产单位周边社区的影响及生产单位周边社区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
⒊分析自然条件(台风、洪水、地震、地质、雷区、风向、涡风地带等)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影响(参考初步设计)
2定性、定量分析过程
一、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过程
⒈ 管理层检查表内容
⑴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⑶分析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及其持续改进情况
⑷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⑸分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⑹分析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⑺分析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⑻分析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⑼分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⑽分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调查处理情况
2.生产层检查表内容
⑴外部条件分析危险化学品生产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
②分析生产装置、设施是否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③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生产单位周边社区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④
(2)内部安全生产条件
①分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②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③分析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作业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④分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继续培训和考核情况以及安全操作能力、水平;
⑤分析设备、设施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及其变更设备、设施的配套措施;
⑥分析生产工艺及其变更情况;
⑦分析生产原料、辅助材料及其变更原料、辅助材料的情况;
⑧分析作业场所及其变更情况和法定监测、监控情况;
⑨分析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及其变更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⑩分析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其检修、维护和法定检验、检测情况;
⑾分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⑿分析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安全生产条件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分项列表)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分项列出相应的规章制度)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分项列出相应的安全规程)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7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第7.6、7.7条规定以外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0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重点!)
10.1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
10.2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10.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参照规范逐项列出)
10.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参照规范重点列出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按装置列出!
(1) 装置(厂房、作业场所):针对每套装置列出重点检查的主要问题,从而找出事故隐患。
(2) 储存设施:针对实际情况列出重点检查的主要问题,从而找出事故隐患。
(3) 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阀等是否定期检验(抽查重点)
(4) 火灾或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是否防爆。
(5) 通讯系统是否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6) 可燃或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是否设置,重点检查关键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 火灾报警装置是否配备,重点检查关键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 是否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且符合规范要求。
(9) 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10) 公用工程(水、电、气、风等)(简单列出水、电、气、风等是否满足生产要求)
10.5不得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10.6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10.7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参照规范逐项列出与周边防护距离情况,即平面布置情况)
10.8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仅检查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企业情况列出应具备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
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是否辨识、确定了的重大危险源)
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
1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
(三)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
(四)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列出必须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二、生产装置、设施的固有危险程度(风险)评价过程
介绍几种评价方法
1 . 预先危险分析(PHA)
2
危险可操作性研究(HAZOP)
4.
危险指数评价方法(RR)
5.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3事故后果的预测过程
定性后果预测:
根据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对照资料和安全知识判断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也可以根据已发生过事故或事件(案例),推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事件树分析找出可能发生事故的途径 。
4相关图表
1.平面布置图
2.流程简图
3.防爆区域划分图
4.安全评价过程制作的图表
5方法确定、简介和评价过程
方法确定: 一般先选用检查表法评价安全条件;
用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指数法)确定固有危险程度
方法简介:摘录《安全评价教材》的方法简述
评价过程所用的表格和计算内容
序号
填写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
结果
依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安全生产条件
是/否或有/无
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具体条款
事实
记录
说明
2
安全检查表
每一个评价单元的从业人员、设备和设施、工艺方法、物料和材料、作业场所等5个方面的安全生产条件设置检查项目
6原始资料目录
可参考《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导则的附件一)
7法定检测、检验汇总表
一般要求对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防爆场所的防爆电器、测爆仪、便携式毒物报警、测氧仪、和固定式爆炸性气体报警仪、固定式毒物报警仪,以及安全阀、压力表、绝缘物品的电压试验等。
危化企业安评报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