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1)监理工程手续扩展资料
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工程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住建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102号令对注册资金有详细要求,请对照办理)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3、申请资质增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以上审核许可以属地要求程序为准。但基本相同。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程序统一规定
第一步:“预付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可直接向业主申请(可不经过监理审核),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向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办理的“预付款”手续,但要在监理备案(即用款审批表);
第二步:“进度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首先向监理提交如下“表格文件”:
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件1/施工用表)
2、本月工程计量报审表(附件2/施工用表)
3、本月工程量汇总表(附件3/施工用表)
4、本月工程形象进度(附件4/施工用表)
第三步:“表格文件”递交:监理收到以上“表格文件”后(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先提交给监理资料员孙朴华处),资料员按规定要求分别送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重点本月的合格工程量及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最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报给总监审批最终工程款额(重点检查本月形象进度%和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
1、监理资料员按总监要求,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5/监理用表,由监理方填写,业主见到此表/附件5后,方可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2、业主收到监理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后,业主填写“200万吨焦化工程(项目)用款审批表”,各总包及施工单位按业主“用款审批表/业主表格”要求送至总监签署意见。
第四步:“工程款支付达到80%”控制点:总包及施工单位应提前或同时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监理方可按80%控制点支付工程款。否则扣减2-5万元,待全部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再支付扣减部分工程款。
第五步:“竣工结算”的要求:如总包及施工单位未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等,监理将不受理竣工结算书,待其全部提交后,方可受理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您好,根据网友分享的经验,监理工程师注册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有: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各类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初始注册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的手续和程序如下:一、变更所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后基建营房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需提交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4、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5、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
6、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期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明复印件)。
7、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企业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8、申请人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企业公章)。
9、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10、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申请变更注册的流程:1、申请人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通过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2、申请人向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4、建设部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需要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每年5月份考,要求三年以上中级职称(工程师)的工作经验,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六年,考试合格后在监理单位注册,就是全国监理工程师了。如果是地方的(省级)需经培训合格就可以了。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百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注册度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专效期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属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内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容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做个现场签证就好了啊
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目录 :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百: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以上万人民币;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版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权、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