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工作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1、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

D,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业主)委托的(需不需要委托看情况)对改建,扩建,新建等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内制以及合同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市场经济中属于市场经济平等主体关系,维系这种关系的是合同。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工程进行监理工作,应配合施工单位完成工程任务容,当然施工单位是被监理方。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需要上报监理单位哪些资料(求具体的)

1、施工临用电案

2、安全产文明施工措施

3、砼工程施工案

4、土工程施工案

5、冬、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塔吊资质拆装案员岗证

7、脚手架施工案

8、安全产管理体系

9、应急救援预案

10、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

11、模板安装案高支模要专家认证案

12、施工合同

13、标通知书

14、企业资质管理员及特殊工种岗证

15、安全产许证

16、安全产认证

17、施工许证

18总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

监理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工作

(2)监理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工作扩展资料:

二〇〇〇年一月三十日由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参考资料:施工单位-网络

3、现场开工前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完成哪些工作

“筑讯中国”网为你整理解答:

现场开工前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完成的工作如下

一、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

1、项目报批报建

2016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设项目开工前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大大精简。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建设工程项目核准或备案后,在项目开工前业主应完成如下报批报建工作: (1)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核发;(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5)供地方案审批;(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7)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人防);(8)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9)节能审查意见;(1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另有32项均特定事项,涉及交通、水利、风景名胜区、海洋、民航、水土保持、煤矿、宗教、国家安全、核设施、文物等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等。

详细《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意见汇总表》请见国务院 国发(2016)29号《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设资金落实

工程建设项目因需要大量的资金,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的资金筹措方式包括:建设项目自筹、发行股票、银行贷款、金融机构融资等。在项目开工前,业主应落实一定的资金,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3、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

在项目开工前,业主应完成一些列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包括各类项目报审报建报告编制招标、工程和采购招标代理招标、勘察设计承包商招标、总承包商或施工承包商招标(按不同项目管理模式区分承包商服务范围)、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承包商招标、业主自行采购供货商招标、工程监理招标、项目保险招标等及这些合同的签订。还应就项目原料供应、天然气供应、电力供应使用等方面签订相关合同,如需技术引进,还应招标并签订技术许可及工艺包编制合同。

4、工程设计及审查

在项目施工开工前,一般应已完成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且已通过业主的审查。 施工图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在项目施工开工前不一定已经全部完成,但开工施工的部分涉及消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时,必须按规定报有关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图的进度应能满足项目施工进度的需要。

5、征地拆迁

项目开工前,项目用地上的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进度要求,业主应完成征地、土地使用登记、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并不因拆迁事宜影响现场施工。

6、安全、质量监督备案等

工程建设开工前,业主单位应在工程所在地完成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放射源库报批及使用许可、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检验、报验、安全阀整定调试、报验、施工放射源存放许可、进口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进口设备和材料报检、超限设备运输通行许可等事项的办理工作。

7、现场施工条件

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业主项目管理用场内临时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8、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已主持召开参建单位参加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9 、工程开工报审表批准

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业主批准施工单位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二、监理单位

1、项目监理部建立

已建立项目监理部,按监理合同配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并应及时将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业主。

2、监理资质备案

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及人员资格已经向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业主备案,需要经业主面试的人员已经通过面试。见证取样员已备案。

3、监理设施配备

项目监理部已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4、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报

总监理工程师已组织编制监理规划,且在召开业主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 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已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监理实施细则,且已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等审查

(1)项目监理部已审查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等,如有工程分包,项目监理部应已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项目监理部已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和HSE管理组织机构、质量和HSE管理制度。

(3)项目监理部已审查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项目监理部已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5)项目监理部已检查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等。

6、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

项目监理部已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已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

7、现场施工条件检查

项目监理部已检查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满足开工要求。

8、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及施工材料检查

项目监理部确认施工人员已到位。项目监理部已检查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9、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10、施工进度计划审报

项目监理部已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

11、工程开工令签发

总监理工程师已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施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业主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三、施工单位

1、项目部建立

已建立项目部,按承包合同配备项目经理、总工、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经理等现场管理人员,并应及时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项目经理的任命书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核。

2、现场施工条件

施工单位现场临时设施已投用,并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满足开工要求。

3、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等审查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现场的质量和HSE管理组织机构、质量和HSE管理制度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查。

(2)如有工程分包,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等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查。

(3)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等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查。

4、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及施工材料

现场施工人员已到位,并已完成入场安全教育。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核。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已完成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6、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已经监理单位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批准。

7、现场安全措施

现场安全措施已到位,危险源辨识已完成,安全应急预案已经监理单位批准。

8、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方案已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9、工程开工令签发

总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工程开工令。

4、重点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监理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靣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而隐蔽项目应属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范畴。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监理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工作

(4)监理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工作扩展资料: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5、如何才能更有效的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其实现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经济措施。
建议:在施工方支付款项的流程中,加入监理签字程序,是最直接的手段。

6、工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

(一)工程建设监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组织协调。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使项目参与各方彼此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和理解,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达到统一思想与行动,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时,监理人员应针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工程的特点、工期、人力和机械等多方面因素,找出质量控制的重点,提出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要防止按教科书、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

(三)进一步明确监理单位与建筑企业的关系定位业主和监理间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监理代表业主工作,但是业主无权干涉监理工作,否则势必造成侵权行为,同时监理亦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要敢于坚持公正原则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利益。

(四)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对进场材料要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根本,没有质量,进度和费用就难以控制,一切工作必须围绕质量工作这个主题。监理工程师应实行以工序控制为手段的程序化管理,采取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的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工作


(6)监理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工作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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