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是整个房子所有楼层的面积总和;建筑基底面积就是建筑物第一层占的面积;使用面积是所有你能走到的面积,所以不包括墙;建筑用地面积就是整个地块的面积;占地面积就是建筑物一幢或者整个地块占的面积。
具体区别如下:
1、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围水平截面进行计算,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2、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复合保温层和管道井的面积,简单说来就是减去墙体的面积,这点比较好理解,墙不是直接为生活生产使用的;
3、建筑基底面积:一般指一个建筑物首层的外墙边线内的面积;
4、建筑用地面积:项目用地总面积,即规划批准的用地范围(红线内地面积),通常会在地块出让信息中有公示;
5、占地面积:当指建筑占地面积时为建筑基底面积;当指项目占地面积时为建筑用地面积。
(1)建筑基底面积扩展资料:
建筑面积划分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
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面积分摊:
一、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二、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公用建筑面部位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三、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应根据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全幢公用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层),然后再分摊各自公用建筑面积。
四、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廊、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二、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三、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关于基底面积的具体测量计算方法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规范.可参考的规范有:
《建筑工程建回筑面积计算规范答》(GB/T 50353-2005)、《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等.建筑基底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基底面积既不等同于底层建筑面积,也不是基础外轮廓范围内的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一般的计算规则是:独立的建筑,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均不计算.
关于基底面积的具体测量计算方法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规范。可参考的规范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等。
建筑基底面积既不等同于底层建筑面积,也不是基础外轮廓范围内的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它一般的计算规则是:独立的建筑,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均不计算。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般按底层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有时候要大于基底面积,因为一些非落地阳台要算建筑面积。
(4)建筑基底面积扩展资料:
占地面积
一、对于建筑物而言,占地面积是指建筑占地面积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般按底层建筑面积。通常用于计划地块的建筑密度,计算公式是:建筑密度=占地面积/土地面积。
二、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积,即地块总面积。在最初进行报批立项时,会经常用到“占地面积”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用地面积乘以容积率等于建筑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
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基底面积既不等同于底层建筑面积,也不是基础外轮廓范围内的面积。
它一般的计算规则是:对规则的建筑,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对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的不规则形状和造型的建筑,应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对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的建筑,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均不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建筑基底面积—网络 占地面积—网络
建筑基来底面积定义:
指建筑源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关于基底面积的具体测量计算方法国家还没有专门的规范。可参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建筑基底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建筑总面积定义:
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包含实用面积、公摊面积。简单的说:就是建筑物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基底面积一般是指建筑底层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是建筑物最外侧构件在地面的投影面积,通俗的说法叫滴水面积。
居住建筑基底面积指抄建筑物外围的占地面积(如厂房或楼房,就是指墙外围一圈内的占地面积)居住建筑占地面积包含了基底面积,同时还包含建筑物外的散水、人行走的过道或小路还有绿化部分(如厂房或楼房,就指墙外围一圈内的占地面积+墙外的散水面积+建筑四周有过道或路+过道旁的绿化区面积)
这要看设计而定,基底面积要能承载整个建筑的载核就可以了,可以大于或小于底层建筑面积。
关于基底面积的具体测量计算方法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规范。可参考的规范有:《建筑工版程建筑权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等。
建筑基底面积既不等同于底层建筑面积,也不是基础外轮廓范围内的面积。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它一般的计算规则是:独立的建筑,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均不计算。
建筑基底面积与基底面积的区别为:面积性质不同、计算规则不同、面积大小不专同。
一、面积性质属不同
1、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2、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垂直投影面积。
二、计算规则不同
1、建筑基底面积:对规则的建筑,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对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的不规则形状和造型的建筑,应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对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的建筑,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均不计算。
2、基底面积:独立的建筑,按外墙墙体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悬挑不落地的阳台(不论凹凸)、平台、过道等,均不计算。
三、面积大小不同
1、建筑基底面积:不包括基础外轮廓范围内的面积,一般比基底面积要小
2、基底面积:包括基础外轮廓范围内的面积,一般比建筑基底面积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