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589-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construction for epoxy resins self-leveling flooring
GB/T 50589-2010
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2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589-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在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结构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应用方面的大量资料,广泛征求了国内医药、食品、轻工、电子、化工、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电力、冶金等行业的工程设计、施工、材料生产、质量检测等单位的意见,经编制组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质量要求、设计规定、施工规定和质量检验与验收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本规范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寄至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政编码:0500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参编单位: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
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秀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景江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共巍建材厂
北京景江地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侯锐钢 芦天 陆士平 王晓东 龚巍 王天堂 叶亮 刘汉杰 黄辰
主要审查人:何进源 王东林 王永飞 杜葆光 吴刚 刘德甫 陈京 黄涛 马敏生 徐风 黄金亮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提高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水平,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原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技术鉴定文件。
4 材料使用方法说明。
1.0.5 需要现场自行配制的材料,其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
1.0.6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施工。当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更换材料或采用新材料时,应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1.0.7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术 语
2.0.1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涂料 epoxy resin self-leveling flooring coating
以环氧树脂和固化剂为主要成膜物,包括特殊助剂、活性稀释剂、颜填料,经车间加工而成。
2.0.2 环氧树脂自流平砂浆地面材料 epoxy resin self-level-ing mortar flooring material
指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在生产过程或施工现场中加入适当比例的级配砂、粉等填充料,并配制均匀,可直接采用手工或机械涂装,且固化后涂膜平整光滑,防护及耐冲击效果良好的地面材料。
2.0.3 流平等级 leveling flooring grade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面层涂料在摊铺、固化前成平坦而光滑表面的能力等级。
2.0.4 干式环氧树脂砂浆 drying epoxy resin motar material
以环氧树脂和固化剂为胶粘剂,合理级配的粗、细骨料为填充料,采用机械或手工摊铺、压实、抹平的材料组合。
3 质量要求
4 设计规定
5 施工规定
6 质量检验与验收
附录A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试验方法
附录A 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试验方法
A.0.1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干燥时间的测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GB/T 1728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贮存期的测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GB/T 6753.3的有关规定执行。
A.0.2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制成品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制成品附着力的测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 5210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制成品抗压强度的测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的有关规定执行。
3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制成品硬度的测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GB/T 2411或《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 6739的有关规定执行。
4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制成品耐磨耗量的测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耐磨性的测定 旋转橡胶砂轮法》GB/T 1768的有关规定执行。
5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制成品抗冲击性能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尺寸为450mm×450mm×60mm内加
6@120双向钢筋的细石混凝土底板,在23℃±2℃下,养护10d。
2)按本规范表4.2.3的构造要求,依次在混凝土预制件上涂刷底层涂料,再衬贴0.4mm厚度玻璃纤维布2层,待玻璃纤维增强层固化后,再施工砂浆层或自流平地面层。
3)砂浆层厚度为5mm,自流平地面层厚度为2mm,在23℃±2℃下,养护7d。
4)用1kg的钢球做高度为1m、2m的自然落体冲击,观察其表面是否存在裂纹、起壳、剥落现象。
A.0.3 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制成品耐化学品性能的测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GB/T 9274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GB/T 1728
《色漆和清漆 耐磨性的测定 旋转橡胶砂轮法》GB/T 1768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GB/T 2411
《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 5210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 6739
《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GB/T 6753.3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GB/T 9274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589-2010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89-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5月31日以第62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应用方面的大量资料。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涂层材料具有较高的耐磨耗性、较低的析尘量,满足了食品、烟草、电子、精密仪器、仪表、医药、医疗手术室、汽车和机场等行业生产制作场所的洁净、卫生、耐磨耗等诸多技术要求,是目前洁净厂房地面工程中最常用、最有效的防护材料与措施之一。二十多年前,对于有一般清洁度要求的地面,一般采用水泥石屑面层、石屑混凝土面层构造。对于有较高清洁度要求的地面,采用水磨石面层或涂刷涂料的水泥类面层、各类板材、块材面层;对于有较高清洁和弹性等使用要求的地面,采用菱苦土或聚氯乙烯板面层等。近年来,国内外相关企业研制开发了以环氧树脂为主要成膜物的自流平地面涂料与相关的施工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电子、烟草、机械、精密仪器、仪表、医疗、汽车等行业的生产制作场所。工程实践表明,采用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技术较其他涂层综合效果更加优越。目前,我国每年药厂改建、扩建以及建设新厂,均有数百万平方米的车间地面需要做洁净防尘施工处理,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要求。
目前,由于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涂层技术较新,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还未形成。同时由于各材料生产企业间材料性能、推荐的构造、施工工艺的差异,对工程质量具有较大影响。为了满足药品、食品等车间的洁净度要求,有效提高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设计水平,规范施工操作,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整体质量,制定本技术规范是十分必要的。这将有利于该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指导工程设计人员,优化结构设计;有利于施工人员规范施工工艺与过程;同时有利于监理人员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1.0.3、1.0.4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的原材料及其辅料、制成品质量的合格是保证工程最终效果的关键。环氧树脂类材料由于选用的固化剂不同,材料配制过程及工艺都存在着差异。同时,由于各材料生产企业原材料的选用、合成工艺、配制技术、推荐的施工工法等不同,很难规定统一的配合比,因此对材料供应方应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技术鉴定文件等提出了要求。
1.0.5 由于现场环境条件的变化、施工操作水平、掌握材料性能的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涂层的使用效果,因此应根据不同季节或施工环境温度,通过试验来确定主材与固化剂的晟佳施工配合比,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不得任意改变。
1.0.7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1996和《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2002配套使用。
3 质量要求
3 质量要求
3.1 涂料与涂层的质量要求
3.1.1~3.1.3 表3.1.1-1、表3.1.1-2、表3.1.2和表3.1.3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材料的技术指标,主要根据行业标准《地坪涂料》HG/T 3829-2006和国内环氧树脂自流平涂料生产企业、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涂料施工企业提供的技术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后制定的。
关于表3.1.1-3相对硬度的规定,因为涂膜硬度是涂料制造、涂料使用(涂装)行业进行质量认定的必测指标,其测试快速简便。本规范规定可从邵氏硬度与铅笔硬度中任选一种进行,并规定了指标的最低值。硬度是物质受压变形程度或抗刺穿能力的一种物理度量单位。硬度可分为相对硬度和绝对硬度,绝对硬度一般在科学界使用。通常使用的硬度体系为相对硬度,常用以下几种表示方法:邵氏(也叫肖氏,邵尔,英文SHORE)、洛氏、布氏、韦氏、鲁氏、莫氏、铅笔硬度等几种,邵氏硬度一般用于橡胶类材料上。铅笔划痕法测试涂膜硬度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被国际普遍采用测试的方法。我国也已在涂料的发展研究和工业生产中推广这种测试方法。
3.2 涂层耐化学品性能
3.2.1 耐化学品性能根据相关试验数据定性制定。其评定结论均采用目测、实际效果等判定,当涂层出现浸润膨胀、粉化、凹陷、裂缝、颜色完全变化(尤其出现碳化倾向)时,可判为不耐。无上述现象出现,或仅仅出现表面发花、颜色轻微变化且涂层表面平整光洁时,可判为耐。当涂层出现浸润、表面发花变毛、颜色变化(但未出现碳化倾向)等现象时,可判为尚耐。表3.2.1中参数的测定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GB/T 9274-1988中的规定:室温条件下,在涂层样板上滴加试剂,用玻璃盖封闭,观察2天~7天,观察涂层表面是否变色、粉化、浸润膨胀、出现异样等现象。以此判断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在各种介质作用下保持稳定状态的性能。
4 设计规定
4 设计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4.1.4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具有许多优点,但也有一些局限性。环氧树脂耐候性较差,不宜用于室外,当用于室外环境时,应选用耐候性较好的树脂作封面成膜物,以确保使用寿命。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材料主要用于“轻”作业环境,如出现重载、冲击等情况时,结构应做加强处理(增加砂浆层构造等)。当作业环境中既有横向受力,又有较多化学介质存在渗透等影响时,应增加玻璃纤维增强层。
4.2 构造要求
4.2.1~4.2.5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构造的设计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配合使用。在工况复杂,必须加强对垫层和混凝土基层的处理要求,提高设计构造等级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设计中,面层材料以下部位的构造,如垫层和混凝土基层,应采取措施加强。在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的构造无法满足特定环境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如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25、双向配筋等措施。
构造层厚度的设计通常采取底涂层、中涂层、面涂层三层结构,也可以根据实践经验、使用效果及工艺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特殊构造。
在底层地面设置防潮层或防水层的规定是根据工程使用情况确定的,因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面层出现的脱层、起鼓等很多质量事故均由于不设防潮层、防水层而引起。
5 施工规定
6 质量检验与验收
6 质量检验与验收
6.1 质量检验
Ⅰ 主控项目
6.1.2~6.1.4 影响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质量优劣的关键是:基层处理是否达到施工技术要求、涂层与基面的附着力(即底涂层的粘结强度)、面涂层质量(包括强度、平整度、表面装饰效果)三大因素。所以本规范把这些内容作为主控项目,提倡采用各种仪器进行定性、定量检测。
Ⅱ 一般项目
6.1.5~6.1.8 这些项目不直接影响地面功能,对于耐久性的影响比较有限,但是对表面装饰效果有一定的影响。
6.2 验 收
6.2.1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的构造与施工特点是中间环节多、隐蔽多、需要过程控制的节点多。因此,验收工作虽然包括很多施工操作步骤,但其核心是隐蔽工程的交接和交工,只要每一个隐蔽工程均有明确的交接,那么大部分施工过程也基本有所体现。否则隐蔽工程交接不清楚,过程控制也就没有完全落实。每项工程的交接应以文字记录为准。
6.2.2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确认整个工程基本合格、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而且要注意现场保护,防止正式验收前出现表面污染、损坏等现象。
6.2.5、6.2.6 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的主要应用领域属于对洁净度要求非常高的环境,施工操作不规范、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容易出现起尘、纳垢、滋生细菌等现象,必须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进行修补或返工。同时,将返修记录纳入交工验收文件,以便于使用过程的维护和管理。
关于施工质量检查,本规范针对每一个环节均提出相应的技术指标、检验方法。指导思想就是:加强过程控制、加强量化检测、用数据管理。同时,提供的资料应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