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央行沈阳分行:鞍钢公告所指\"金融机构\" 不是商业银行】近期,我们注意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取的金融机构开出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据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排查,该公告所指“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此前,个别媒体所做的报道为误读。
8月4日,央行沈阳分行发布公告称,近期,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取的金融机构开出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获清偿。据央行沈阳分行排查,该公告所指“金融机构”为个别财务公司,不是商业银行。
据了解,8月1日,鞍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收取的部分货款为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截至7月31日,该公司持有的3.38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出现逾期未偿付情况。此外,截至7月31日,尚有未来可能被后手贴现方追索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94亿元。由于公告未明确指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金融机构,这引发了市场热议。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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