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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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制度》 有哪些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6.4 《文件评审表》

2、1、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

1、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抓经营管理的同时必须抓安全生产。

3、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对企业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4、“三同时”原则: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5、“三同步”原则:企业在考虑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技术改造时,将安全生产要与之同时规划、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运作投产。

6、“三不伤害”原则:教育职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四不放过”原则: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

8、“五同时”原则: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工作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

(2)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扩展资料:

1、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2、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内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

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体现,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所有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制度。它使职责变为每一个职务人的责任,用书面加以确定的一项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原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希望能够帮到你了

4、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遵循哪些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项目部及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及劳务分包方。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批准。
3.2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安全责任制度的审核,并监督落实.
3.3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4安质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考核。
4.工作程序
4.1制定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按照项目机构、岗位设置制定各部门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2考核办法
4.2.1考核依据
以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依据,做到责权明确,问题分清。
4.2.2考核组织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由上级企业考核;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考核;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由考核小组考核。
4.2.3考核时间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4.3考核奖罚
4.3.1各级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为优良;85分以下、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3.2各级管理人员每月考核成绩为优良的奖励责任人50元;考试成绩合格的不奖不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100元。
4.3.3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优良者,奖励200元;连续两个月不合格处罚150元;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处罚200元,并调离本岗。
4.3.4各部门的奖罚,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4考核记录
每月考核结果,记录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上。
4.5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支持安全员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保卫及消防组织,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持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制度规定,决定奖罚。
(3)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安全生产合同,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遇有突发或异常情况,立即停工,隐患排除后,再进行生产。
(6)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
(7)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要求,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9)必须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必须用在项目安全生产上。
4.5.2项目安全总监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领导安全员开展工作。
(2)组织编制、审核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对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审核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技术交底齐全,落实到位。
(5)主持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员工违章行为,对员工冒险蛮干不听劝阻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做出处理决定。
(6)负责项目工程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7)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求援伤员,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5.3主管其他工作副经理
(1)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监督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
(3)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
(4)参加所分管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5.4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协助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
(4)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5.5 安质部部长
(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制度,制订适合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2)制订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安全保障措施,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3)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制订重点工程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对本项目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奖惩。
(7)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种内业资料整理和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各项资料。
(8)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做好各项记录。
4.5.6保障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做好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资的验收取证工作,及时对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3)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出防范措施。
(4)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立牌标识。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4.5.7工程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订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6)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5.8计划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出防范措施。
(3)按安全保证计划要求把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列入到预算中去,并按计划支付。
(4)合理控制和使用劳动保护技术经费。
4.5.9财务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出防范措施。
(3)认真贯彻项目有关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4)保证事故隐患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资金到位,及时审核各类事故费用。
(5)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开支,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费用。
4.5.9办公室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协助项目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及时做好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对有关安全资料按要求及时下发。
(3)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4)做好工地及项目管理临时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5)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
(6)加强对食堂及炊事员管理,对各种炊事用具、餐具按时检查。
(7)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措施。
4.5.6队长
(1)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带头遵守,不违章指挥。对本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施工方案中所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向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参加每周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检。
(4)认真学习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
(5)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对作业人员操作技术的培训。
(6)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风险危及人身安全时,除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外,同时应采取应急措施或暂停施工。
(7)发生轻伤事故,负责调查原因,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提出防范措施,采取应急措施,并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8)参加施工中危险源辨识工作,落实纠正与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中各项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4.5.7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
(3)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参加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负责施工现场员工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
(6)协同资料员做好安全内业管理资料、记录工作,做到及时、真实、规范。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人,按奖罚办法给予处罚;对冒险蛮干的员工及时进行教育,对不听从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8)负责项目部危险源辨识工作,对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情况的监督。
(9)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调查,并监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
4.5.8资料员
(1)认真学习和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内业资料的有关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负责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审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归档资料达到标准要求。
(3)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工作。
(4)负责每月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表和建立事故档案。
4.5.9质量员
(1)参加安全检查,发现与安全相关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同时告知安全员。
(3)严格执行质量施工工艺要求,对违反操作工艺规程的行为给予制止。
4.5.10技术员
(1)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负责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纠正措施。
(3)配合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推广使用“四新”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5)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5.11机管员
(1)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落实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包括自带和租赁)的进场验收和日常安全管理。
(3)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新型机械设备的技能培训,检查持证上岗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操作。
(4)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巡检,确保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5)参加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监督、指导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
(7)负责机械设备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8)发生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4.5.12器材员
(1)负责物资采购、储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类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进场验收时严格把关,做好发放记录。
(3)对易燃、易爆物品建立危险品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负责施工现场器材的安全巡检和参加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器材危险源辨识工作,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4.5.13班组长
(1)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
(2)组织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研究安全措施。针对工人的思想状况、安全技术素质、体力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注意事项。
(3)负责本班组作业区域的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负责本班组使用的机具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和其他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有权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5)参加处理由工长组织的上下工序、班组间的交接,并验收签字。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任务积极提出建议,对没有安全保障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上报反映。
(7)发生事故要负责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为事故调查组提供可靠的事故资料。
4.5.14作业人员
(1)严格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
(2)服从班组长领导,认真按照安全交底作业,服从工长和安全员的管理,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
(4)搞好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面的整洁、卫生。
(5)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4.6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安全管理部门
(1)负责相关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2)负责汇总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督促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提取,对安全生产“五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监督落实。
(4)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项目部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6)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监督整改;对重大隐患和异常情况,应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制定应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7)参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8)对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员工执业健康体检和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10)组织开展安全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进行对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规律和对策的研究。
(11)会同工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12)负责本企业危险源汇总,分析,评价,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1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建立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2 工程管理部门
(1)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应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在检查施工生产计划实施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责成项目部制定纠正措施。
(2)负责对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3)召开生产会议和布置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研究和布置安全工作。
(4)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劳逸结合,在生产任务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问题。
(5)参加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项目部制动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项目部有关生产中危险源的汇总,针对重大风险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到现场,参加事故调查,本着四不放过的要求,针对事故原因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监督落实。对责任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6.3技术质量管理部门
(1)认真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负责工程质量、技术工作中的质量管理。
(2)制定长远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技术计划措施时,应有安全技术的内容。
(3)编制或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措施。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会审,在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有关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意见,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在验收工程质量时,应对使用功能的安全同时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纠正措施,达到要求后再交竣工验收。
(7)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从技术上制定改进措施,并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8)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四新”,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在事故原因分析中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并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制定技术上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6.4财务管理部门
(1)根据企业审定的年度安全生产“五项”资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单设科目、专项管理,监督使用。
(2)负责年度安全生产“五项”资金完成情况汇总,列出分项科目,提供给企业领导,作为下半年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事件处理费用并对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做好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存、取现金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制定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
4.6.5设备器材管理部门
(1)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和器材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参加施工方案中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和器材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特种机械设备初检、报验工作及日常管理。
(4)负责制定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特种作业及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严禁使用国家及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危及安全的机械设备和器材。
(7)新引进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对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鉴定和验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8)负责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6号公告有关要求,对企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监视测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测试。
(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参与调查,提出对责任者的初步的处理意见,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0)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和器材危险源辨识的汇总,针对重大风险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6.6综合办公室
(1)负责制定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用品的管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和交通、消防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和对基层单位及项目部的业务指导。
(3)负责指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后勤工作。指导施工现场员工(含外包队)宿舍、食堂、沐浴、厕所等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及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4)负责办公区、生活区安全用电、用火、取暖等安全检查指导,发现隐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提供资源保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6.7项目部
(1)认真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及本企业规章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支持安全员工作。
(2)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对各岗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分解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执行“奖惩规定”。
(3)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不得违章指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冒险蛮干、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做出处理。
(5)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工长、安全员、机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查出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验证。
(7)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6.8作业班组
(1)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向本班组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做好本班组作业区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本班组使用的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和其他安全设施应齐全、完好,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本班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任务积极提出建议;对没有安全保障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7)发生事故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为事故调查组提供可靠的事故资料。

5、怎样制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这是个通用版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认真坚持“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四、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七、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组织对所发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登记和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九、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接受工会、股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科(室)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
二、经常组织安全科(室)等有关职能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对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五、协助主要负责人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工作。
六、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五同时” 制度审查和执行工作。
七、对在用的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九、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十、接到伤亡事故(中毒事故)报告时,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安全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二、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组织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实和按期完成。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新工人进厂的安全教育。
五、 参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六、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备用,定期进行演习,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二、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四、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五、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五、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六、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班组长(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四、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五、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六、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七、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发生事故后,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生产职责

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厂(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二、综合管理厂(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厂(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厂(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三、负责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厂(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厂(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组织厂(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七、拟订厂(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八、负责对厂(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安全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七、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八、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一、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三、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四、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五、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六、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二、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企业技术措施计划。
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四、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五、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六、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七、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三、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科(室)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企业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三、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四、与全体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二、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三、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三、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
四、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五、保证安全经费能够及时、有效的投入。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四、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五、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六、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出纠正。
七、对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存在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建议。
八、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要求本单位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6、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遵循哪些原则

1、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值。
2、根据安全目标的要求,制订实施办法。
3、规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4、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专,主要领导签字,并对制订与实施负责。
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以保证目标的实现属。

7、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管三必须原则

1 ) 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人百

( 2 ) 生产经营单 位其他负度责人的职责。

( 3 ) 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知负责人 及其道工作人员的职责专。

( 4 ) 班组长 的 安 全生产职责。

( 5 ) 岗位工人 (从业人员)的安全属生产职责。

8、如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计划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2.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形式与内容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
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
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4.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link?url=_U5AqaiS_FmiNnCbdgSDnIb57NDQ0zEAK_l_D4UK#3_2

9、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遵循哪些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管安全原则制定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知,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道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回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答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10、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要遵循哪些原则?

前面那位网友已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叙述的非常清楚,我就不重复了。其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厂1951年首创于东北军工系统;对于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有丰富的经验,但是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都有各自的特点;仅供参考吧。
1、必须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参加;2、将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未遂事故及习惯性违章等情况统计出来;3、对生产工艺、作业环境、作业人员素质等进行评估,找出不安全因素;4、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必须覆盖全岗位,经作业者本人认可,具有可操作性等。
如:我厂在支援抗美援朝生产中;由于当时工业相当落后,生产任务繁重,不断导致大量事故发生而严重影响了抗美援朝的艰巨任务。于是开展了群众性的“献计献策”活动;有一个叫高文桥的班组长,通过对一起摔伤事故分析(那时设备高大,需登梯子保养设备,而梯子滑动将保养人员摔伤),为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就规定让另一位工人,在保养时给扶梯子,就成为这个工人的一条保证安全的职责之一。此经验在全厂推广;全厂举一反三,逐渐补充完善,形成了各岗位各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有效抑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了生产任务的完成。1951年底,该经验被定名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军工系统推广;高文桥及班组受到东北局的嘉奖,该班组被任命为“高文桥班组”;敬爱的朱德总司令1954年来厂视察时,亲自接见了高文桥及班组成员。这个班组到六十年代,已有多名工人被提拔为国家高级干部。
目前,有好多企业只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照搬照抄,根本不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来分解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制度;所以如同废纸一张,责任无法落实,这也是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之一。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非常好!这说明安全生产后继有人;希望你事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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