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发布(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共二十篇,八十章。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纲要》第七十二章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建设平安中国”。
《纲要》提出,要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多方参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化解和预警应急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应急救援、监察监管能力等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等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电信、电网、路桥、供水、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控保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纲要》在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方面明确,建立以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纲要》在维护公平竞争方面指出,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
北京8月14日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日前反馈第四批巡查情况,通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今年6月至7月,国务院安委会8个巡查组先后进驻内蒙古、上海、湖北、甘肃、海南、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各地区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及重点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2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明文规定安全生产职责;推进依法治安力度不够,基层执法偏轻偏软,2016年自治区查处安全隐患问题处罚率仅为4%;执法规范化建设滞后,大部分基层单位未制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道路交通、消防火灾等部分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工作力度不够,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未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缺口较大。
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进展迟缓;一些部门“三定”规定未明确安全监管职责;一些地区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
甘肃省建筑施工、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出台本省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海南省个别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不完善,未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多数地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未设置安全生产指标。
西藏自治区基层执法力量普遍薄弱,74个县(区)均未设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多起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未执行到位,事故调查处理时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大部分企业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青海省县级安全监管机构仍有缺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全省有4个州、20个重点县(市、区)尚未单设安全监管机构;部分地区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数地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推进缓慢,未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一些市州“打非治违”未严格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等处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个别领域存在监管盲区;企业违法生产建设问题比较突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普遍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相关省、市、县(区)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立即整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 划》,以下这些法规将要修订: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专例等制定工作,以及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铁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属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抄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
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道民生命财产安全。
《新安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版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权保安全生产。
各地市的法律法规肯定也有相应要求,不做免不了整改和处罚吧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发布(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共二十篇,八十章。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纲要》第七十二章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建设平安中国”。
《纲要》提出,要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多方参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化解和预警应急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应急救援、监察监管能力等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等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电信、电网、路桥、供水、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控保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纲要》在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方面明确,建立以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纲要》在维护公平竞争方面指出,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
只知道十大重点产业: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
依据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 划》,以下这些法规将要修订: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等制定工作,以及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铁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内矿安全监察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容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
安全生产涉及到各行各业,适用的法律各有不同。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个行业?有关建设工程的有:序号百 名称 编号 施行时间1 《中华人民共和度国宪法》 2004年3月14日第四次修正 1982、1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主席令第28号 1995、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70号 2002、版1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第60号 2002、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改) 主席令权第62号 2001、10、2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第91号 1998、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主席令第74号 2008、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主席令第83号 1997、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2008) 主席令第6号 2009、5、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保护》 主席令第22号 198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