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被举报是有可能的,第二十三批听说有人举报了,最主要东西正规的举报也没有关系的。可能审批的时间就长一点了,学考通高级小编回答
2020年第十二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22462名)已经在4月21日公布;
2020年第十三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18360名)4月21日公布;
具体的批次名单,可以来233网校查看。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16、17日;成绩来查询一般在考后3个月;成绩查询后三个月,开始领证。一般为次年的5-7月份,个别城市3-4月份领取,具体看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需要准源备的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3、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4、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百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方式(具体以当地公告为依据):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度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知(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3、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需要告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参考各地考试道中心要求。
只能慢慢等了,着急也没用,没人接电话估计是打电话问的人太多了吧。
区别:
1、性质不同:
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
2、内涵不同:
公示就是公开给大家展示,看大家有没有不同意见。
公告就是已经没问题了,公开告诉大家。
公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民主性
所谓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公示作为一种新兴的文体,有着自己较为固定的格式。一个完整的公示应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有时,也可有附录或附表、附图。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12年4月16日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5)第二十三批啥时公告一级建造师扩展资料:
公告种类:
重要事项公告
凡是用来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的,都属此类公告。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岗位的变动,领导人的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等。
法定事项公告
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审定,予以公告。”
专业性公告
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公示后三个月左右显示注册成功,显示成功后两个月左右可以领证和章
根据历年经验16年一级建造师证书大概今年4-5月份下来,17年的证书大概也是这个月份出来。
什么新系统更方便、20个工作日完成,都是忽悠人,迟迟不公告,效率更低了
对这个稀烂的办事方式,严重PS中,建设部一帮垃圾!!!!
四月份拿的资格证,到现在还没有注册下来,这是什么样的政府办事方式啊,效率也吗的太低了吧
一级建造师公示之后还有公告,需要1个月的时间,具体可以关注当地职称网的公式名单。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一般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据相关数据显示,一般一级建造师从提交资料开始算起,预计2~3个月开始公示,会在1~2个月发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10)第二十三批啥时公告一级建造师扩展资料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
《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对建造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