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版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有效期不变,不用重新计算。增项不影响转注册,我是单位管理这个的,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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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无论初始注册,还是增项注册,通常情况下的注册有效期均为三年一个周期。主项注册和增项注册不矛盾,相互不影响,因为是二个不同版专业,是允许同时注册的。但有一点,二个不同专业同时注册必须要注册在一个企权业内,按国家规定注册需和社保挂钩。
和注册一样漫长的咯
通常3-6个月吧,公路等需双部门审核的时间要的更长些
第十条 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回表4-1);(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答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中心问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增项注册有效期是跟着主项的注册有效期走的,主项到有效期了,就都需要进行延续注册了。延续注册后你主项和增项的有效期就一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