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建井排水技术规范 GB/T 51229-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矿井建井排水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drain of mine water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mine construction
GB/T 51229-2017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井建井排水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矿井建井排水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229-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4日
前言
本规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由湖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查阅分析了有关文献资料,认真总结了多年来实践证明有效的矿井建井排水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经验,并以多种形式征求了全国煤炭建设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一期工程排水,二期工程排水,三期工程排水,排水设备及设施,配电、控制、照明和通信,环境保护。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湖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经验或意见,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湖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梅路102号,邮政编码:4101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湖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唐山开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大学
主要起草人:聂秋洪 金鑫 侯辉华 谭新高 吴戈 刘长鸣 桂志明 谢先斌 张发亨 李积红 李德群 孙晓锋 李国柱 马龙 唐兴富 吴洪福 潘海波 胡兴华 宗永宏 许军 戴旭敏 刘俊杰 邢贵坡 孙鹏翔 闫昕岭 卢海军
主要审查人:安和人 刘培年 李理化 邓维国 长孙学亭 居宪博 卢相忠 冯旭东 张家勋 马贵纯 梁爱堂 赵斌 杨建民 钱会军 王鹏越 刘志强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为规范矿井建井时期排水工作,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井工煤矿建并时期排水。
1.0.3 矿井建井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专项施工排水方案。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应根据矿井突水专项应急预案,配备排水应急设备和物资。
1.0.4 矿井建井时期排水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矿井建井施工前,应制定排水方案,建立健全排水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3.0.2 矿井建井施工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
3.0.3 矿井建井时期,在穿过含水层时应采取防治水措施。
3.0.4 矿井建井时期,井下设备、设施应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并应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产品合格证。
3.0.5 矿井建井时期,预计涌水量立井不大于10m3/h、斜井不大于5m3/h时,宜采用工作面施工排水;预计涌水量立井大于10m3/h、斜井大于5m3/h时,应先进行治水。
3.0.6 井筒施工期间,应进行涌水量观测和水质监测。
3.0.7 矿井水质的pH值不大于5.5时,排水设备应采取防酸措施。
3.0.8 建井排水系统形成后,应进行试运转,并应编制试运转报告。
4 一期工程排水
5 二期工程排水
5 二期工程排水
5.0.1 二期工程应优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井筒施工到底后,应先行施工临时排水系统,临时排水系统形成前,不宜施工其他巷道。
5.0.2 永久排水系统形成排水能力之前,应设置具有足够排水能力的临时排水系统进行集中排水。
5.0.3 两个或两个以上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且井筒深度处于同一水平时,宜采用临时改绞的井筒承担几个井筒的排水方案。井筒贯通后,宜将水引至临时水仓,由承担排水的井筒排至地面。
5.0.4 单立井施工井筒落底后,在井筒临时改绞期间,宜采用高扬程电动潜水泵一段排水或电动潜水泵经中间转水站-卧泵的排水方式。
5.0.5 临时罐笼改绞时,或临时排水系统未形成前,宜在马头门附近安设临时排水设备。可利用井底水窝、水仓和井筒中的排水管,形成临时排水系统。
5.0.6 井底临时泵房排水设备布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利用井底硐室或通道设置配电室和临时泵房,可利用井筒井底水窝或硐室作为临时水仓;
2 独立风井应单独设立排水系统,巷道内的涌水宜用小水泵或经水沟自流进入临时水仓。
5.0.7 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施工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部分永久巷道,根据区域涌水量确定排水能力和临时水仓容量,临时水仓容量应大于8h预计涌水量;
2 临时泵房宜利用永久硐室,应通风良好,运输方便,管线短;临时排水硐室应采用锚喷支护或混凝土修筑,不得有淋水;硐室断面应满足设备布置需要,底板标高应比大巷轨面高300mm;
3 涌水进入临时水仓前,应经沉淀池沉淀,沉淀池应定期清理;
4 二期工程巷道施工涌水,应采用自流式经沉淀池流入临时水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第4.2.7条的规定。
6 三期工程排水
6 三期工程排水
6.0.1 三期工程施工前,应形成矿井永久排水系统;矿井贯通前,边界风井施工三期工程时,应形成独立排水系统。
6.0.2 上山施工时,宜采用永久水沟自流式排水,巷道内设置横向水沟,将水引入纵向排水沟中。
6.0.3 下山施工排水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
6.0.4 下山采区工作面巷道施工前,应形成采区永久排水系统。
6.0.5 水平巷道应采用永久水沟自流式排水,永久水沟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大于40m。
6.0.6 回采工作面巷道及切眼施工前,应形成排水系统。
7 排水设备及设施
8 配电、控制、照明和通信
8 配电、控制、照明和通信
8.0.1 矿井建井时期排水系统配电应有两回路供电。不能实现两回路供电时,应设备用电源。
8.0.2 排水电气设备应具有煤矿安全标志。配电设备应满足同时启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要求。
8.0.3 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功能;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低电压、漏电闭锁等保护装置。
8.0.4 井筒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防淋水措施。
8.0.5 水泵应有断水保护装置。
8.0.6 泵房应配备隔爆型照明设备。
8.0.7 排水系统应有设备监控、视频监控及通信联系。
8.0.8 井下排水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
9 环境保护
9 环境保护
9.0.1 矿井排放水应符合污水排放标准要求。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宜采用分流、合流或部分合流的排水系统,应根据污水性质、数量,排放和处理要求等因素,经技术与经济比较后确定;污水处理时,宜采用生活污水和井下排水分流的排水系统。
9.0.2 矿井水应综合利用。水质不符合灌溉要求时,应对水质进行处理。避免污染农田和水源。
9.0.3 矿井水地面排水沟应结合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统一布置,且应避开煤层露头、塌陷、裂隙、透水层、钻孔和建筑群等。
9.0.4 矿井建井时期排水工作,应结合施工项目特点,采用绿色施工方案,并对整个施工排水过程实施动态管理。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矿井建井排水技术规范
GB/T 51229-2017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矿井建井排水技术规范》GB/T 51229-2017,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5月4日以1544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了便于广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科研院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须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有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的参考。
1 总 则
1 总 则
1.0.1 本条说明了本规范制定的目的和原则。
1.0.4 本规范涉及的技术内容与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存在着必要的联系。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应与现行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配套使用。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5 井筒施工应遵循在无涌水或少量涌水条件下施工的原则。预计涌水量立井大于10m3/h、斜井大于5m3/h时,宜采用超前探水并补充预注浆措施;预计涌水量立井不大于10m3/h、斜井大于5m3/h时,采用强行通过方式,过后进行壁后注浆。
3.0.7 本条限制了清水泵及普通钢管的使用条件。因为有些矿井的水呈酸性,会腐蚀水泵、管路等设备,其酸性程度用pH值表示,一般pH>7为碱性,pH=7为中性,当pH为4~6时为弱酸性,当pH≤3时为强酸性,考虑到清水泵及普通钢管耐酸性较差,若矿井水质呈酸性时,酸性水对机械设备有腐蚀作用,使得水泵运转寿命大大缩短,因此应当采取防酸措施。
3.0.8 建井施工期间不同阶段进行试运转,目的是检验包括备用水泵及备用管路在内的整个建井施工排水系统的可靠性。
4 一期工程排水
5 二期工程排水
5 二期工程排水
5.0.1 主、副井井筒施工到底后,应首先施工临时水仓和临时排水硐室,并尽可能利用永久水仓、永久排水管路等永久排水系统排水,以缩短施工工期,降低工程造价。
5.0.2 井筒施工到底,永久排水系统形成排水能力之前,应利用井筒内原有的排水系统,在井筒附近的巷道或硐室内,设置临时水仓、安装临时固定排水系统,进行集中排水,确保安全。
5.0.3 两个或两个以上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且井筒深度处于同一水平时,施工到底并贯通后,采用临时改绞的井筒承担几个井筒的排水方案是合理的。井筒贯通后,宜将几个井筒的涌水全部引至临时水仓,由承担排水的井筒排至地面。但应尽快施工二期工程的排水系统,以便进行集中排水。
5.0.4 如果是一个井筒完成所有提升任务的混合井以及新增加一个井筒的扩建工程,在井筒改绞期间宜采用高扬程潜水电泵一段排水或电动潜水泵-中间转水站-卧泵的二(多)段排水形式进行排水。
5.0.5 主井临时罐笼提升期,此时副井已进入永久装备阶段,因此可在主井马头门外安设临时排水系统,由主井井底吸水,经敷设在联络巷道和主井井筒中的排水管将水排出地表。若井筒涌水量大于10m3/h时,可扩大主、副井联络巷,作为临时泵房和变电所,或施工临时水仓、泵房,形成临时排水系统。但副井永久装备完成后应尽快利用永久水仓、水泵房等永久排水设施排水。
6 三期工程排水
6 三期工程排水
6.0.1 当矿井进入三期工程施工后,施工范围点多面广,矿井涌水量必然增大,加之涌水方面不确定的因素多,在涌水量突然增大而永久排水系统尚未形成,仅靠施工期间所采用的临时排水系统,不能满足排水需要,甚至造成淹井事故。因此矿井在二期工程施工时,应首先进行永久排水系统施工,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不应进行三期工程施工。
7 排水设备及设施
8 配电、控制、照明和通信
8 配电、控制、照明和通信
8.0.1 若矿井在施工期间突然停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因此,采用来自不同电源的电源母线的两回路进行供电,可以确保供电的安全可靠。
两回路电源供电,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两个电源之间相互独立;
(2)两个电源之间有联系时,若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动作正常时,至少应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8.0.2 供电系统要考虑水泵电机功率,避免能力过剩增大施工成本或能力不足过负荷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8.0.3 短路是具有电位差的两点,通过电阻很小的导体,直接短接。在三相供电系统中,两根火线短接为两相短路,三根火线短接为三相短路。短路电流比额定电流大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在极短的时间内能够造成电缆和电气设备烧毁、供电中断和着火事故。所以要求短路保护装置应须动作迅速,应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故障电源。
过负荷是指工作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过电流的时间也超过了规定时间。过负荷保护动作时间是反时限的,即过负荷的倍数越大,保护装置动作时间越短。
单相断线是三相供电系统中有一相断线。电动机在运行中发生一相断线故障还能保持运行,但是功率减少,只有三相运行时的1/2~1/3。随着负荷力矩的下降,电动机转速也相应降低,电动机电流增加,一般比正常电流增大30%~40%,易使电动机绕组烧毁。
欠压保护主要有两个保护作用,一是电源电压下降到额定电压的65%时,欠压保护动作切断负荷电源,防止因为电压过低损坏电气设备。二是当电源停电时,欠压保护分断电源开关。当电力系统恢复正常时,应采用人工合闸,防止电源恢复时,开关自行合闸,电动机启动而造成其他事故,从而保证安全。
为保证井下高压电动机的高压控制设备安全运行,避免电气故障事故的发生,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为减少因漏电故障所造成的断电、缩小漏电故障的断电范围和方便及时地控制电动机,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除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外,还应有漏电闭锁装置。
8.0.6 井下巷道狭窄,若照度不足,可见度低,则不能及时发现水泵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的变化,就不能及时发现险情,无法提前采取措施,极易发生人身事故。
有些场所,因为长期照度不足,工人只靠头戴矿灯工作,易在眼睛的视力中心产生盲点,严重的或发展到丧失直接观看物件的能力,即所谓矿盲职业病。故《工业企业照明标准》及《煤矿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了井下固定照明单位面积的最低照度。
8.0.8 本质安全型设备是指全部为本质安全电路的设备,本质安全电路是指在正常工作或规定的故障状态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路。在防爆类型中本质安全型设备安全程度最高,它不需要专门的隔爆外壳和采用其他防爆措施,因此就减少了设备的体积和质量,所以井下防爆的通信、信号和控制装置应选用本质安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