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这个:
* 审批事项: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
* 事项编码:
*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2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
3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 [2007]101 号)
4 、《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 [2007]28 号)
申请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逾期申请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以下所列情形: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受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
3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
6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
7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8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 3 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 、年龄超过 65 周岁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初始注册申请材料:
材料份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须提交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的,须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水利水电、公路专业二级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
1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 、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者应当提交达到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注册指超过资格证签发日期 3 年申请初始注册);
6 、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1 、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汇总表;
2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 、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变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报程序及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出省变更注册人员有关材料应当增加一份。
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1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汇总表;
2 、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增项注册申请材料: 1 、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汇总表;
2 、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 、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 、专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形式、程序及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材料: 1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申请人须提供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4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申请人须提交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申报材料按一式一份提供。
注销注册申请材料: 1 、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 、资格证书复印件;
3 、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 、符合《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注销注册申报材料按一式一份提交。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应 登陆 “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 网站(网址: http://zczx.fjjs.gov.cn ) ,通过“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并上报电子文档 ;
2 、聘用单位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省建设厅;
3 、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以下情况分别办理:
( 1 )由建设部核准的注册事项,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和对有关内容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再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 2 )由省建设厅核准的注册事项,省建设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过程图释: 受理→处室审核→处室会稿→专业厅局会签→分管副厅长签发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20( 工作日 )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公示、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
受理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建设公寓一楼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二、周四下午不对外受理)
联系人: 5号窗口
联系电话: 0591 — 87615805
监督投诉: 0591 — 87614442
建造师本人写一份退回申报数据的申请报告加盖聘用企业公章寄至住建部注册中心,由住建部注册中心退回申报数据,但如果申报数据已进入公告流程的,将不予退回。
从注册特点上来说
1、初始注册是在人员考试通过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还没有进行过任何注册,这时候去注册在某个单位,就称为初始注册;
2、至于转注册,是指一级建造师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合作终止、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这就需要办理转注册手续,转注册的前提是你找到了新的聘用单位。
从注册时间上来说
1、现在初始的和注销注册的注册时间都差不多了,以前初始注册花费的时间比较长,一般为两到三个月,因为采用的是逐层上报的方式,所以要一层一层审批。现在只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2、转注册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般半个月左右就可以搞定。
从申请材料上来说
1、初始注册主要需要的是建造师和申报单位的材料。
2、转注册的手续要多一层,要把一级建造师的信息从原单位变更到新单位,涉及到解聘材料和新单位的注册材料。
从挂靠价格上来说
转注册挂靠价格比初始注册价格要高,转注册不需要提供业绩资料,因为有过初始注册的经历,审核比较宽松,时间也较短,那么与此同时,转注册价格也就更高。
注册与转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二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五步: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第六步:建设部发布成功注册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一建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第二步: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第三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第四步: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建设部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解决方案1:新拿下来的证,第一次施工单位去注册就是初始注册,待以后想更改施工单位,就是转注,明白了
解决方案2: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经过用人单位申报,住建部审核专同意后在网站上公示后,就完成了初始注册,初始注册时间较长,一般要3个月以上。转注是指换了用人单位后,再次完成申报、公示的过程,一般一个多月,时间较短。
解决方案3:考试为一年一次全国统考,滚动两年内考完四门属并合格即可发放考试合格证。再由所在单位报建设部进行初始注册,后,再变动单位,即进行转注册。
你几点老师的自制申报期内自己是不可以撤销初始注册的?
你不可能是由个人提交资料的吧。注册在哪个单位,应该单位在该注册系统有一个账号,进去之后,应该有撤销的选项,如果没有,说明已经到了不能撤销的阶段。如果有,在系统中选择撤销。然后去相关部门拿回自己的资料就可以了。
copy查询一级建造师是否初始注册方法:
登陆中国建造师网输入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网站会显示是否注册·。
补充: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就是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考试并取得证书后,第一次注册即为初始注册。一级建造师转注zd册是指第一次注册后,合作到期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出来,注册到第二家公司,或者是因为换工作的,需要办理转注册手续,亦可称之为变更注册。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时间较长,从注册到成功,大约要三个月的时间。而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时间较短,如果顺利的话1-2个星期就可以转注成功的。
首先要明确无法初始注册的原因,然后再弥补。
1、专业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符合,那以后也不能注册。
2、年限是否符合条件,如果年限不够,但可以延续到年限符合条件后再注册。
但一定要符合考试成绩在2年为一个周期的有效期。
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
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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