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其补贴的行业项目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并能产生较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目前涉及到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行业机构主要包括:1、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取得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成果,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为辖区企业提供的循环经济服务,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2、研发和生产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固体废物分类回收等循环经济类产品,且产品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给予产品推广已投入资金的50%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3、社会力量兴办的生态产业园区、生态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或在科技园区(孵化器)、产业集聚基地、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中使用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和采用其他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技术、工艺进行改造和建设的项目,给予项目已投入资金的50%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4、应用符合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循环经济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技术创新和改造,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项目,给予项目已投入资金的50%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5、对获得国际、国家、省、市级奖励的辖区内循环经济类企业和项目,或被选定为国家、省、市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并取得相应配套扶持的,区政府将参照所获奖项(或扶持)的等级和标准给予适当配套奖励(或扶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该意见阐述了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性,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十一项“重点领域和任务”、六大“重点工程”和五项“政策措施”。
国家发改委为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并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国家将重点从八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1、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宏观指导,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加强预警调控,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把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关,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3、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和节能能力建设等节能重点工程;
4、在重点领域节能方面,将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
5、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以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大气、水、重金属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大治理力度;
6、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
7、继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
8、着力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节能减排工作基本要求
2、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
3、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4、中央企业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机构。
(2)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扩展资料:
实施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员节能行动
1、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全面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节能条例》,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把节能变成每名职工的自觉行动。
2、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结合实际情况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
3、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树立勤俭节约观念,培养干部职工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习惯,把节约能源、资源变成自觉行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
1、制定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建立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
2、制定适用于本单位实际的节能规划和科学的节能方案。
3、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督导检查制度和公开通报制度,监督检查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
4、建立健全资源、能源消耗的统计报告制度,客观全面反映资源、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和节能降耗工作的实际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节能减排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孙勤在论坛上透露,《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基本完成,尚在审核修订中,最快可能在今年底前可以出台。 从2009年5月份以来,《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即将出台就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8月初,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一直未出台的原因在于,国家已经将其从一个短期振兴规划,升格为《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着眼的目标也从短期的2012年,延长至2020年。 据孙勤透露,《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基本完成,尚在审核修订中,最快可能在今年底前可以出台。 孙勤说,作为亚洲和世界重要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中国近年来不断增强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同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高度重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前水力、核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能产业均实现了高速增长,如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连续三年实现“翻倍增长”,总装机容量目前已居世界第四位;太阳能发电总量居世界第一位,太阳能光伏产业也实现了高速增长。 同时,中国也极为重视对传统化石燃料的清洁利用,到今年6月底,中国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比重达到64%;截至6月30日,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467台,总容量达到5407万千瓦,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4亿吨。 孙勤说,近3年来,中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0.1%,中国政府将在继续抓好传统能源改造升级工作的同时,加大清洁能源的运用力度,预计,《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将在年内出台,而清洁煤能源的技术开发和运用将在规划中占据重要位置。 此外,孙勤指出,作为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地区,亚洲也是对能源需求增长最快的地区,中国愿意和亚洲各国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广东省把能源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将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发展节能、清洁、环保型工业,坚持与各国政府和平发展。 去年,广州制定了国内首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该规划将太阳能、风能、核能发展放到了首位。 风力发电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目前已居世界第四位;太阳能发电总量居世界第一。
“十三五”节能减排的措施有哪些?具体如下: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节能降耗。强化标版准和政策约束权,用绿色“标尺”推动去产能,制定发布《节能监察办法》,组织开展能耗限额标准专项节能监察,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通过竞争方式确定18个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示范,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试点的终期验收。
三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北京市等七省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关于在燃煤电厂加快推行和规范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宣贯会。
四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向党中央、国务院呈报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从2007年开始。
2007年4月25日国家发改委颁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回方案》,决定答成立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
2007年11月23日国家批准了新的节能减排政策,环保节能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2007年12月13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新的“首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这也标志着我国正式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开始。
在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一是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回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答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税前减免的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化工、造纸、水泥制品、石油加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要限制企业的排污量,加大对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鼓励企业研究开发节能环保型设备和废物回收利用设备,提高废水、废气、废渣的回收利用率,对利用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实行再生产的,这部分产品取得的收入,除可继续实行先征后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外,在所得税征管上可以考虑不列入应税所得,但前提条件是将此笔收入作为专项资金投入到环保循环性生产的设备投入上。二是要保持税收优惠政策的稳定性。从国外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高效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来看,大多实行长期的免税政策和低税负政策。国家长期稳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是一种莫大的鼓励,可以调动企业对长期致力于研究开发高效节能、环保性生产设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要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
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节能减排的措施 1.首先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要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2.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水资源节约项目。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3.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4.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5.夯实基础,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 6.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 7.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8.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宣传日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理念渗透在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意识。 9.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中央政府将率先垂范。今年全国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将率先更换节能灯。
环境保护是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其内容主要有: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环境保护(简称环保)是由于工业发展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过于严重,首先引起工业化国家的重视而产生的,利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舆论宣传而使全社会重视和处理污染问题。
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一本名为《寂静的春天》的书,书中阐释了农药杀虫剂滴滴涕(DDT)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作用,由于该书的警示,美国政府开始对剧毒杀虫剂问题进行调查,并于1970年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各州也相继通过禁止生产和使用剧毒杀虫剂的法律。该书被认为是20世纪环境生态学的标志性起点。
1972年6月5日至16日由联合国发起,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是环境保护事业正式引起世界各国政府重视的开端。中国政府也参加了这个会议。
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也是从1972年开始起步,北京市成立了官厅水库保护办公室,河北省成立了三废处理办公室共同研究处理位于官厅水库畔属于河北省的沙城农药厂污染官厅水库问题,导致中国颁布法律正式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滴滴涕。1973年成立国家建委下设的环境保护办公室,后来改为有国务院直属的部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厅)。并设立环保举报热线12369和网上12369中心接受群众举报环境污染事件。
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职责是执行各级议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控制污染物排放政策,鼓励开发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以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节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国快速增长的能源消耗和过高的石油对外依存度促使政府在2006年年初提出:希望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两成、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一成。这两个指标结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节能减排”。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节能减排-实施措施 节能减排 1、首先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要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2、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水资源节约项目。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3、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4、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5、夯实基础,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6、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7、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8、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组织好每年一度的中国节能宣传周、中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宣传日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理念渗透在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意识。9、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中央政府将率先垂范。2007年中国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将率先更换节能灯。
中国政府“十二五期间”j节能减排计划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分别提高到47%和8%左右;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到2015年形成3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积极发展低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1.4%;努力增加碳汇,新增森林面积12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加强高排放产品节约与替代。
此外,中国政府还将扎实推进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开展低碳产业试验园、低碳社区、低碳商业和低碳产品的试点。这一方案的最大亮点在于,中国将通过建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加强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建设等措施,探索碳排放交易试点。在“十二五”规划完成后,中国将有望拥有自己的区域性“碳排放交易系统”(ETS)。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制度,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另一大亮点在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要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本地区目标任务;为了完善工作机制,还要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