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包含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保证客户在银行内存取款的安全,保证银行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全等等。
一、明确百本部门安全防范职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四落实。
四、加强对部门人员工有关安全教育,全度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加强专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检查,账物相符。
七、对由于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不及时报告发生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有权越权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八、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属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整改。
九、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
银行、餐馆、旅店等是面向公众开放的,负有安全注意义务的经营场所抄,如因第三人侵权致人损害的,经营者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造成客户损失的直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的袭犯罪行为所致,并非银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导致损失结果的发生。但是,由于银行在安全防范硬件设施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软件设置方面,未尽到对存款人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过错。
在犯罪嫌疑人未缉拿归案的情况下的损失,应由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银行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保安公司与银行行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对外的民事法律后果应由银行承担,被告保安公司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安全保障百义务应根据该保障义务的充分性和可能性来确定其必要的限度。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应加重赔偿义务主体的负担。
综合损失程度,以及银行的过错程度予以考虑,确定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度的规定计算。
(1)负责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艺安全技术、电气设备、安全设施、安全装置、输电线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及安全运来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与工艺相关的安全装置的正确合理使用。
(2)参加“三同时”审查工作,参加“四新技术安全技自术”可靠性审查。
(3)参加本职业务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查找,并督促整改工作。
(4)负责企业一级、二级动火证的审查签批工作,负责特级动火证的监督实施及现场监护工作。
(5)负责“作业证”的管理工作,做到一百日一查。
(6)参加企业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安全设施的检查督导工作。
(7)对人度身伤害事故、爆炸事故、着火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进行管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整理有关资料,建立事故管理台帐。
(8)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坚持工人的三级安问全教育、日常教育、转岗教育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工作。
(9)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处理,医疗费审批工作。
(10)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答施计划,督促落实并按时完成。
(11)组织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一、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copy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百帐。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
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度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作 八、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