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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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实施细则

钢筋工程监理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一般房建工程的钢筋制作和安装,房建中预应力构件和桩基工程的钢筋制作和安装应在具体工程做细则补充。 一、钢筋材料 钢筋原材料的采购,进场验收和材料试验复检均按建筑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二、钢筋制作准备 ⒈钢筋制作前应先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抽筋表,抽筋表应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不管抽筋表是施工员编制或是由施工班组编制,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不允许制作。 ⒉制作前施工员应负责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应包括纠正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常用作法和容易出现通病的防治。 ⒊制作前班组应对材料进行工序交接,未符合原材料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材料,不能制作,以免造成返工。 ⒋钢筋的表面应洁净,如有油渍,漆污和铁锈应在加工前加以清除干净,对于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三、钢筋的制作 ⒈Ⅰ级钢筋冷拉调直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Ⅲ级钢筋的冷拉率应不大于1%,严禁无冷拉率控制地进行冷拉。 ⒉Ⅰ级钢筋末端需作180°弯钩时,其圆弧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Ⅱ、Ⅲ级钢筋需做90°或135°弯钩时,对于Ⅱ级钢筋的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Ⅲ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⒊Ⅰ级钢筋制作箍筋时,应做135°的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平直长度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同时箍筋下料和制作时应考虑梁、柱,主筋外轮廓(外包尺寸),即为箍筋的内包尺寸。 ⒋主筋的下料应考虑到主筋的搭接方式,搭接长度,搭接位置和锚固长度,既要保证符合要求,又要力争钢筋头尾浪费最少。 ⒌钢筋制作开始时施工专职质检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前介入到制作场地进行抽查,以确保钢筋的制作质量和减少不合格产品的返工量。 ⒍钢筋制作后应按图纸的钢筋编号,分别堆放并挂牌,以免混淆;属加工场制作的钢筋应出具合格证。 四、钢筋安装前准备 ⒈钢筋安装前对前一道工序进行自检评定和工序交接,并根据前一道工序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认可。 ⒉若因赶工要求,需在前工序过程穿插安装钢筋时,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否则不能安装。 ⒊因某种原因,材料需代换时应征得设计认可签证,代换量较小时也可由施工单位按等强原则,以施工联系单形式报设计签字,盖章认可,不允许私自代换,材料代换设计通知应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 ⒋当有采用焊接方式进行主筋搭接时,均应在焊接前先做焊接试验,其中进口钢材,焊接前还应先进行化学分析试验,当含碳量<0.3%。碳当量CH=(C+MN/6)%<0.55%,含磷量<0.05%时,才可进行电弧焊或闪光接触对焊。 ⒌进口钢筋的焊接,对一般结构应采用T50X型焊条,对于重要结构宜采用T506、T507型碱性低氢型焊条。 ⒍钢筋焊接工应持有焊工合格证。 五、钢筋的安装 ⒈柱、梁主筋安装时,除应按图纸要求的钢筋根数、规格安装外,应特别注意主筋安装就位要正确(即标高、轴线、位置应正确,保护层厚度应标准);搭接位置、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同时,梁主筋同截面搭接面积百分率的符合规范要求。 ⒉进口钢筋的搭接和锚固长度应在证明其相当于国产钢材的哪一级后,除日本SD35钢筋可直接套用国产Ⅱ级钢材的要求外,均应套用相应级别钢材的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后再加10倍直径。 ⒊柱筋应在封柱模前先绑扎保护层,梁筋则应在板筋施工前先绑扎保护层,保护层采用高标号砂浆做垫块时,垫块制作时可加107胶帮助胶结,其次,垫块养护时间应足够。 ⒋梁柱的箍筋安装时,应注意梁、柱头筋是否要求加密,梁柱交叉的核心肌箍筋可留柱去梁,不允许留梁去柱或放空,箍筋安装时应开口错开,平直长度允许偏差为1倍直径。 ⒌板筋安装除按图纸要求的规格、尺寸、间距外,应注意起止第一根钢筋距边不大于5CM,属双向板考虑时,正弯矩受力筋应满绑,属单向板设计时,正弯矩受力筋可梅花绑扎,但四周两排应满绑,单向板短边筋应安装在最底层。 ⒍板负弯矩筋安装时,应特别注意负弯矩筋有效高度的控制,负弯矩筋在板四个大角位置重叠处负筋不允许减少。 ⒎板的负弯矩筋的分布筋除按设计要求的间距布设外,分布筋应连续,不允许有间断。直至与同向负弯矩筋有足够搭接时止,板的负弯矩分布筋除起架立固定作用外,同时也是温度应力的受力筋,应给予足够重视。 六、钢筋隐蔽验收 ⒈钢筋隐蔽可以完整分项报验,也可以分阶段报验;在工期紧张时,钢筋可以施工段或梁、板正弯矩筋与板负弯矩筋分开报验,但无论是何种报验形式,其报验手续和报验条件应符合要求。 ⒉钢筋隐蔽验收时,应在拟验收前24小时,填报隐蔽验收通知单。 ⒊钢筋隐蔽验收条件:钢筋已自检合格,并填写隐蔽记录同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资料和下道工序所需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钢筋自检主要应包括:钢筋的就位正确情况。对梁板而言应特别注意梁筋面的标高。 ⒋符合钢筋隐蔽条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署验收意见,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允许私自隐蔽。 七、钢筋隐蔽过程的维护 钢筋隐蔽过程应派专人进行跟班维护,钢筋维护的主要任务是对隐蔽过程人为的踩筋或污染钢筋进行监督和保护,同时对已出现的钢筋移位、变形、脱绑、污染和负弯矩筋有效高度改变的维修和校正,护筋的重点是柱筋移位和板负弯矩筋的有效高度的改变。 

测量工程监理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房建中一般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测量工程以及工业厂房中土建部分的测量工程。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测量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放样、标高复核、建筑物总高测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 一、测量前准备 ⒈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红外线测量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⒉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⒋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⒌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 二、工程测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⑴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⑷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根据角标复核龙门板轴线。 ⒉轴线放样 ⑴在基础回填之前,可利用龙门板的轴线,先放样底层轴线,也可以先把龙门板的轴线后移至不影响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进行底层放样。当底层墙体或柱施工完毕,应把后移的轴线标点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转角墙、柱上,并用铁漆标好,这些标准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放样的依据。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 ⑵本层内的墙体或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或内排柱的轴线定位。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层的轴线进行复核。 ⑶当墙体为框架剪力墙或柱时,在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已放样的轴线,弹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 ⑷砌体组砌时,外围护墙应边砌边吊线校核。柱或剪力墙的模板上口引中线与标准轴线校核。梁板则根据柱、墙上口校核过的中线进行轴线校核。 ⑸阳台或出墙构件,除应从轴线外引进行定位外,还应吊垂线与低一层的阳台或出墙构件对齐。 ⒊建筑物标高复核 ⑴在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部门测量确认的角标时,应同时提供永久性高程点,当永久性高程点距建筑物较远时,应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桩。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残积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柱或圆柱并埋设Φ16圆钢,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应定期校核。 ⑵根据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高木桩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单体的±0.00基线,并用铁漆标出,作为层高的控制线。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昂角后计算层高相结合。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 ⑶根据层高控制线引入室内转为30线或50线。室内30线或50线作为窗台控制,墙顶控制,木门窗安装标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标高控制的依据。30线或50线还可做为天棚粉刷打底的阴角水平比较线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较线。 ⒋建筑物的总高测量 建筑物的总高测量主要是利用经纬仪测量总高点的昂角,再与±0.00基线测出经纬仪的高度,利用经纬仪与±0.00基线的距离,和总高点昂角计算经纬仪至总高点的高度,后与经纬仪高度的总和即为建筑物的总高。采用红外线测量仪时,则可直接测出总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 ⑴在建筑物主体封顶后,装修前,应对建筑物的垂直度进行第一次测量。待装修后,竣工前测第二次。 ⑵装修前的垂直度测量,可采用吊垂线和经纬仪相配合。垂线从屋面边轴线吊线下来,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同轴的轴线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装修后的垂直度测量,则可在直接从屋面的外墙大角吊垂线。经纬仪控制垂线的垂直,垂线在底层与大角的偏移,即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应测量垂直度。每个大角应测量两个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观察 ⑴沉降观察要求采用Φ18钢筋进行预制,端头垂直90°角。平直长度2.2CM的弯头作为测量点,测量点应磨成半球形或圆台状。 ⑵沉降观察点统一安装在建筑物室外标高以上50CM处。安装时,若安装点是钢筋砼柱时,则应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砖墙,则应采用先预埋在砼预制块上,再砌上墙,沉降观察点安装时,应伸出墙5CM左右,以确保外墙装修后,沉降观察点能伸出墙2.5CM,沉降观察点安装后应上漆并标出标志。 ⑶沉降观测点每个建筑物应设不少于6个,观察点一般设在建筑物的转角和建筑物沉降缝两侧。 ⑷建筑物沉降观察是利用永久高程点或半永久高程点进行测量的。测量时应采用闭合差测量,沉降观察的目的除测量建筑物每测量点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测出不均匀沉降量。因此,测量沉降时每次只允许采用同一个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观察在沉降点安装后,第一次应先测出各沉降点的实际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载或每上一自然层应测一次沉降观察。到建筑物封顶后,则改为每月定时观察。 三、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 ⒈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⒉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⒊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⒋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定期抽查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2、监理实施细则都有哪些内容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有: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zd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容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3、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zd和监理细则都是为某一个工程而在不同阶段编制的监理文件,他们是密切联系的,但同时又有区别。简要叙述如下:
1.监理大纲是轮廓性文件,是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
2.监理规划是指导监理开展具体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3.监理实施细是操作性文件,要依据监理规划来编制。
也就是说从监理内大纲到监理规划再到监理实施细则,是逐步细化的。
区别主要是:
监理大纲在投标阶段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目的是承揽工程。有监理单位组织编写,是单位行为;
监理规划是在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后在总监的主持下编制,是针对具体的工程指导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有公司技术总工。目的在于指导监理部开展日常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则是在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依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具体专业编制的操作性业务文件,有总监审批。目的在于指导具体的监理业务。
不是所有的工程都需要容编制这三个文件。对于不同的工程,依据工程的复杂程度等,可以只编写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而监理规划细则主要是工程中有涉及到新材料 新工艺 新设备 或属于分部 分项 单位工程中质量要求特别重要或危险的工程时比如需要专家认证的深基坑 等才需要编制。

4、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专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属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监理工作流程是结合工程相应专业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的流程图。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

6、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百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度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问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答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专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属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7、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三条和第四条的具体规定如下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 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监理工作制度;
12 监理设施。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8、监理实施细则都有哪些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监知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道
5、安全检专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属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9、监理实施细则应由谁签字

监理实施细应根据监理规划的总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阶段编写,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用以指导专业监理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在落实了各专业的监理责任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更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它起着指导监理业务开展的作用。对中型及中型以上项目或者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9)监理实施细则扩展资料:

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

1、对监理的作用:

(1)、指导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通过各种控制方法能更好地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

(2)、增加监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熟悉程度,针对性地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实施细则中质量通病、重点、难点的分析及预控措施,能使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有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目标实现。

(4)、有助于提高监理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理素质。

(5)、综合运用规范,贯彻相关规定,使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6)、作为监理检查、评估、交底的依据之一。

2、对业主的作用:

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代表业主的利益工作。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资料,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一份详实且针对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消除业主对监理工作能力的疑虑,增强信任感,有利于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支持。

10、监理细则有哪些

监理细则需要有针对性,切合实际的可行性等方法。监理实施细则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抄,然后在落实各个专业的监袭理责任后,再由专门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文件,其特点是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百

监理实施细则

(10)监理实施细则扩展资料:

监理实施度细则的编制依据如下:

1、已批准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相关的专业工程的标准和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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