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程序
一、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在此设计单位首次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职业道德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最后一个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或允许其执业的其他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8、取得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9、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在职教师或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文件;若为在职教师,还应按 “高等学校(院)在职教师注册须知”中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注册师申请表并提交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有关注册材料一并报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建设局主管部门对其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注册申请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盖章后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初审后,报全国管委会审定,注册人员证书及印章统一由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在省注册中心领取并下发到注册本人手中。
二、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变更至新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变更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4、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及同意其调动(离退休人员的外聘)证明;
5、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2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
6、申请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印章;
7、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A、跨省(部门)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人将有关材料(含申请人的执业专用章)报送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
(3)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审查材料符合变更条件后,将变更注册人员材料返还申请人。
B:省内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将有关材料报送新聘用单位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地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将申报材料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审查同意签字盖章后,将变更注册材料报送全国管委会审定。
三、延续注册
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继续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继续在此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上一注册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继续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供材料,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需在注册期满之前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注册材料;
2、将相关材料报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查;
3、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汇总后,连同材料一并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对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进行查验后,经审查合格的,将注册材料报送全国管委会审核。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须知
注册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注册期各为60学时。
其它说明
1、注册人员不得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在未征得注册师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代替保管和使用。
一级建造师要转注zd册的要符合的条件有:
1、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时间
2、如已经是转注册的则一年内不可以有两次以上的转注册
3、原注册单位要同意变更转出
4、没有建设部的其他证注册在原聘用单位
5、在原单回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要拿到答
6、原单位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转出
7、要有新的注册接收单位
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百注册申请后:
山东变更出省——需到省注册中心递交申请表度+解聘证明+劳动合同(5个工作日办结。解聘证明和劳动合同带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
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一式一份。
省内变更注册需要材料完全相同。
外省变更到山东—回—需到省注册中心递交申请表+解聘证明+劳动合同+注册证章(变更申请表加盖外省注册中心公章。解聘证明和劳答动合同要求同上)一式一份。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程序
一、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在此设计单位首次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件;
4、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申请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职业道德证明,该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最后一个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设计单位或允许其执业的其他机构出具方为有效;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8、取得资格后调往其他单位并申请注册时,应提供工作关系调动或辞职的证明文件;
9、大专院校设计单位人员申请注册时,应出具申请人是在职教师或设计单位在编人员的证明文件;若为在职教师,还应按 “高等学校(院)在职教师注册须知”中规定,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注册师申请表并提交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有关注册材料一并报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建设局主管部门对其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注册申请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盖章后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初审后,报全国管委会审定,注册人员证书及印章统一由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在省注册中心领取并下发到注册本人手中。
二、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变更至新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变更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4、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及同意其调动(离退休人员的外聘)证明;
5、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2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
6、申请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印章;
7、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A、跨省(部门)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人将有关材料(含申请人的执业专用章)报送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
(3)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审查材料符合变更条件后,将变更注册人员材料返还申请人。
B:省内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将有关材料报送新聘用单位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地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将申报材料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审查同意签字盖章后,将变更注册材料报送全国管委会审定。
三、延续注册
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继续注册申请表(1式2份);
2、注册师申请继续在此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申请人上一注册期的职业道德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继续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5、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供材料,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需在注册期满之前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注册材料;
2、将相关材料报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查;
3、各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汇总后,连同材料一并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对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进行查验后,经审查合格的,将注册材料报送全国管委会审核。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须知
注册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注册期各为60学时。
其它说明
1、注册人员不得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在未征得注册师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代替保管和使用。
对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跨省注册使用的情况,一般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考试所在省需要同意调出,而接收省份则百需要允许外来建造师注册,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话是可以进行注册的,但是,据了解,大多地方是不支持的,所以基本上行度不通。
如果双方都满足条件的话,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去转出地市建委开同意调出注册证明;
2、拿问着考试所在省或市建委的调出函,到二级建造师注册地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即可,手续和初始注册同省市注册条件一样。答
建造师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建造师可以全国注册是因为一级建造专师由国家建设部国家人事部统一个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全国试题一样。
而设立二级建造师的目的是由于我们国家国土面积很大,各地实际建设情况不一,差别很大,根据这个现实情况而采取分省设立二级建造师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由各属省自主安排考试,所以在制度上决策者就规定了二级建造师就不能跨省注册。
手续请咨询跨省的两省注册中心,以免出现两省扯皮的情况,那就杯具了。
一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程序及申报资料
受理时间:随时受理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 http://www.mohurd.gov.cn)或中国建造师网站( http://www.coc.gov.cn),登录"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变更,原聘用单位及新聘用单位网上点击同意后,由新聘用单位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跨省变更需原聘用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盖章并在网上点击同意)。
(二)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由企业直接报送到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楼66号),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楼)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注册等用印栏统一加盖“陕西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三、变更注册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单位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6、有效期满的,还应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
四、建造师变更分省内变更和省外变更流程:
(一)、省内变更流程:
1、建造师本人网上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2、原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3、现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4、打印申请表
5、带齐相关资料到省厅对外窗口办理变更
(二)、省外变更流程:
1、建造师本人网上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2、原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3、现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4、打印申请表
5、原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6、现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7、带齐相关资料到省厅对外窗口办理变更
(省外变更流程前后顺序具体不详,只供参考,实际办理时最好先咨询注册中心 )
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流程 -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程序 一级建造师执业企业变更,从个人版操作到企业版操作,是什么样的程序?怎么操作?
转注册流程:
一、网上变更
1: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个人版,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单位换为要注册的新单位名字。
2:原来的用证企业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调出申请。
3:新单位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接收。
4:新单位打印出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申请下来的诚信金汇到本人账户。
二、材料准备
1:新单位把打印出来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一起快递到手上。
2:原单位开出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盖章。
3:把以上材料送到当地建委盖章。
4:将盖好章的材料和上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一起快递到新单位。 原材料审核 新单位拿着以上材料送去当地建设厅注册审核。 大概十个工作日注册上了,网上公示公告就给所有余款。
建造师需要向原单位索要材料:3份解聘证明、3份在岗承诺书、注册证书原件和注册印章原件。
建造师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原件、一寸照片8张。
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社保证明清单等。
由建造师本人登陆进入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点击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再点击进入“个人版块申请变更”。
这里要输入持证建造师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号,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0)。
进入注册建造师变更 增项 注销注册登录入口在建造师级别里选择一级建造师,点击登陆后看到左侧选择项中,选中变更注册并点击,页面出现个人信息,此时在下面出现带有两个方格的选择项,点击聘用企业变更,出现了建造师在原聘用单位的注册信息,这时看页面有一项:现聘用企业后有蓝色字体的“请选择..”三个字,点击请选择后会跳出一个对话框。
这时你输入要转入的现聘用单位的全称,点击查询后下面出现带有圆型选择号的 企业名,点击圆型符号后点确定,就可以看到现聘用单位的信息了,最后点保存,个人申请就完成了。
完成个人申请后,有原聘用单位通过自己的密码锁进入自己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要转出建造师姓名,并同意调出,后点击保存。
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并保存后,现聘用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版中,就出现了转入建造师的个人信息,现聘用单位点击转入建造师姓名,同意调入后点“上报”这时电脑会自动生成一张带有条形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现聘用单位打印两份,每份两张用A4纸打印后寄给建造师本人。
(8)一级注册建造师跨省变更注册流程扩展资料:
建筑师转注册,指在初始注册,以后是注册都叫转注册,一般都是由一家公司转注册到另外一家公司。
建筑师转注册是指在初始注册以后是注册都叫转注册,一般都是由一家公司转注册到另外一家公司,转注册过程中就会产生很多问题,比如原单位不同意转注册 、转注册发生的费用时间等等。
其中就产生了证书挂靠这个概念,由执证人将证书挂靠到公司而不担任任何职务,只作为单位年审、升级等使用,挂证不挂章。目前证书挂靠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一级建筑师挂靠费用一般都在几十万左右。
建造师来现聘用单位办理注册所需要的材料:
1、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有执业道德证明更好)
2、盖好原聘用单位和当地建管处盖章的带有条型码的变更注册申请表和承诺书各两份
3、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和现聘用单位签的劳动合同
5、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如由原聘用单位当地建管处收缴的请带收缴证明)
6、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7、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如没有可不带)
8、本人身份证原件
9、本人学历证明原件
10、本人职称证原件
11、本人彩照(1寸5张,2寸2张)
12、原聘用单位当地主管部门所开的其他材料
第一,需要原注册单位的离职证明;
第二,需要注册证、资格证和注册章原件;
第三,需要接收单位的资料。
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提交变更注册申请后: 广东变更出省——需到省注册中心递交申请表+解聘证明+劳动合同(5个工作日办结。解聘证明和劳动合同带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一式一份。省内变更注册需要材料完全相同。 外省变更到广东——需到省注册中心递交申请表+解聘证明+劳动合同+注册证章(变更申请表加盖外省注册中心公章。解聘证明和劳动合同要求同上)一式一份。(深圳华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