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更新注册有效期,即注册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应当在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申请续展登记。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申请续展注册。继续教育每三年只能参加一次并通过考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举办一次。你可以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关注该通知。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门课程注册有效期为60小时。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继续教育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1)建造师执业延续注册有效期扩展资料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各自的专业和技术。对建设者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可以满足建设者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要求,同时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项目管理体制衔接,充分发挥相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功能。
建筑师分为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航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广播电视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矿山与冶炼(土建部分内容)”并入“矿山工程”,“电力、石化、机电安装与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并入“机电工程”。
其中,一级建造师拥有以上10个专业。
二级建设者只有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过了延期注册期,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 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后,有效期是三年《蜗牛市政》。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 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级建造师延续变更注册有效期就是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4)建造师执业延续注册有效期扩展资料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
建造师划分为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原有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其中,一级建造师具有上述10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只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过期后再百进行核对并考试合格即可,注册审查时间到发证一般为半年。证件时间过期之后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不需要按照初始注册的流程,只需要再进行核对并考试合格就可以。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度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5)建造师执业延续注册有效期扩展资料
注册有效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相关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权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根据《注册建造师zd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专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6)建造师执业延续注册有效期扩展资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属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建造师的注册是有年限百的,到了年限,要进行延期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度请人与聘用问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后,有效期是三年。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 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