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转注办理流程:
1、需要原企业出具解聘证明上传后在网上迁出。
2、现企业网上确认迁入,打出表格后双方企业盖章。
3、主管部门盖章(如果跨区或跨省还需要地区建设局或省厅盖章)。
4、全部盖完以后将全部资料(包括章,证书复印件)送交现需要注册的公司所在省建设厅。
5、合格以后取新证。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二级建造师转注会更换印章吗扩展资料: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网络-二级建造师证书
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和转注册的区别如下:
初始注册,就是通过执业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zd后,在一段时间内,没有进行过任何注册的,第一次注册即为初始注册。
转注册是指第一次注册后,合作到期了,需要注册到第二家公司,或者是因为跳槽的,需要办理转注内册手容续,亦可称之为变更注册。
初始注册时间较长,从注册到成功,大约要三个月的时间。而转注册时间较短,如果顺利的话1-2个星期就可以转注成功的。
转注册流程:
网上变更
第一步:进入中国建造师网的个人版,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单位换为要注册的新单位名字。
第二步:原来的用证企业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调出申请。
第三步:新单位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同意接收。
第四步:新单位打印出变更注册申请表,同时将申请下来的诚信金10000.00元汇到到本人账户。
准备材料专
第一步:新单位将打印出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一起快递到个人手上。
第二步:之后,原单位开出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并将变更注册申请表盖章。
第三步:将以上材料送到当地建委盖章。
第四步:再将盖好章的材料和上注册证书和注册印章一起快递到新单位。
原材料审核
新单位拿着以上材料送去当地建设厅注册审核。
大概十个工作日注册上了,网上公示公告就给所有余款。
建造师需要向原单位索要的材料:三份解聘证明、3在岗承诺属书、注册证书原件和注册印章原件
建造师需要准备的材料:SF证正反面的扫描件、BY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原件、一寸照片8张(白底蓝底均可)
自己需要准备的材料: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社保证明清单、变更表格)
1、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八条:二级建造师注册变抄更审批需要20日。具体规定如袭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八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百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度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知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道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一、取消注册要收回证章的,转注册再发放新的证章,因为你的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改变了,印章是一定要变的,因为这是全省联网的。
二、二级建造师转注流程
①、登陆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进入个人版界面,在网页上面进行相关的资料填写登陆(要资格证书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资料),然后选择变更注册登陆,在变更的原因选项里选择聘用企业变更项,然后填写准备注册的新企业的全称,等相关资料后提交以上资料。
②、选择登录原企业版,上步填写的相关信息资料会在保存成功后的个人信息栏“未调入的状态”里面就看的到,再由原单位先申核相关资料信息,核实通过后点击同意转出选项,再就是通知准备转入的新单位方面登录网站的企业版窗口在人员调入栏柜里状态选择“未调入”即可以查看到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点击同意调入选项,要先申查再然再上报,在正常上报后操作后把状态选择“已上报”然后在查看里面选择打印就可以了(有些地方还需要把书面打印表到原单位签署书面同意调出)然后由新企业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建设主管省厅对外业务窗口办理变更注册的正式手续。
建造师变更分省内变更和省外变更
省内变更流程:
1、建造师本人网上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2、原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3、现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4、打印申请表
5、新转入方面企业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到省厅对外窗口办理正式变更注册手续。
省外变更流程:
1、建造师本人网上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2、原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3、现单位网上签署同意意见
4、打印申请表
5、原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6、现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7、转入单位方面相关负责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其所在地建设部门主管省厅对外窗口办理正式变更注册手续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转抄注流程
二级建造师转注,就是变更注册,一般情况下指注册企业的变更,在河南省内二级建造师转注册要在初始注册满一年之后才能进行,不满一年在建委审核时是不给盖章的。建造师转注册必须要原注册企业的配合,所以在转注之前要征得原企业的同意,在原企业配合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转注手续。
转注流程如下:
1、确定新的注册企业;
2、建造师本人在网袭上做变更申请;
3、原企业用建造师锁登录后,同意建造师转出的申请;
4、新企业用建造师锁登陆后,同意建造师转入的申请;
5、新企业打印出建造师变更申请表百,并加盖新企业公章;
6、原企业在变更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建造师的解聘证明;
7、原企业所在地建委审核变更资料,条件符合的,盖章同意转出;
8、新企业所在地建委审核变更资料,条件符合的,盖章同意转入,等待公示;
9、公示。至此度转注册完成,上面每一步都是按顺序进行,原企业、新企业、建造师本人都要相互配合,否则,转注不可能成功。
不需要,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转注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版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7)二级建造师转注会更换印章吗扩展资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权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本文着重介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注册流程事宜。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和再次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二级建造师在转注时,在原来注册的地方提交资料时,其章就会被此地的工作人员回收,然后再转注到新的地方时,则由新的建筑部门给予新章。如果在转注过程中,二级建造师没有把以前的旧章提交给建筑部门的话,那么转注是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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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10)二级建造师转注会更换印章吗扩展资料: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参考资料: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