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来格证书与注册证书的区别是:
执业资格证书作为考试通过后,考试中心统一发放的资格证书,表示你拥有一级建自造师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仅作为资格凭证使用,为一级建造师执业注册申请提供资格凭证,能不能顺利注册成为“注册一级建造师”百还需要很多其他的条件及要求,详细情况请查阅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
二、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注册证书的关系:
前者为后者提供资格凭证及必要条件、最核心的、最关键的条件,知但不是充分条件,即拥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不一定就能成为注册道一级建造师;而你拥有了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则表明你肯定拥有《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你就不能申请注册,成为一名注册一级建造师。
注册到周岁。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2)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扩展资料: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
网络-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延迟注册时间抄,那只是个笑话,注册要看你报考时,是否具备考试资格,你说的情况,肯定不行,还有网友说的必须要先考二级再考一级,也不百符合实际,一级考试没要求必须有二级证,只是学历、工度作年限满足要求就可以报名,也不看职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如下:
用户注册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个人入口】。点击【注册】按钮,根据提示进行以下操作。
基本信息采集
需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密码等信息,其中证件号码作为系统登录的唯一帐号。
上传附件
附件材料包括: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半身照、本人签名等扫描件。其中证件照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须完善的信息包括民族、电子邮箱、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等。
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包括现场认证,支付宝认证两种方式,用户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
现场认证:
现场认证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前往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认证。
支付宝实名认证:
须用户使用本人支付宝扫描二维码,通过相应的授权后即可完成实名认证的功能。
用户登录
使用该系统办理业务时,用户须输入证件号码、密码、验证码。如下图所示:
注册申报
该功能用于已取得一建造师资格的用户进行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变更注册(仅限一级临时建造师)等业务的办理。
初始注册
点击系统主界面上方的【注册申报】按钮,选择相应的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点击左侧的“初始注册”菜单,进入初始注册页面。
须输入企业名称、劳动合同起止日期,选择注册专业、同意注册须知及个人承诺事项,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初始注册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当前业务进度。
变更注册(仅适用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注册证书人员)
选择左侧的“变更注册”菜单,进入变更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须输入新企业名称的关键字,根据提示选中对应的新企业名称,输入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同意注册须知及个人承诺事项,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当前业务进度。
12
增项注册
选择左侧的“增项注册”菜单,进入增项注册页面。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知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道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版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权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6)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扩展资料:
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要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网上材料与书面材料要统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报专业的问题过去报考时分14个专业,现已合并为10个专业,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6、同时申报两个专业以上的问题如同时申报建筑、公路工程专业,按上报材料分数多的专业要求申报。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证书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希望对您 有所帮助~
(一)受理
申请zd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5、6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内注册的,应当容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只要是取得建知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单位一级建造师都可以注册,那么一级建造师所属专业与该单道位资质是否符合或相关,对建造师的执业是有对应关系的,也就是说企业资质与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相符合,那么该建造师就内可以执业;反之则不可。
因为建造师注册后在注容册期内应取得业绩,不执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接受,故在注册时最好选择符合本执业资格企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