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一般是不能跨省注册,但是少数省份可以允zd许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少数地区政策又允许二级建造师跨省份注册,但目前仅限于,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地区,及少数内地省份,为了支持这些偏远地区的建设事业,吸纳更多优秀的建设人才,允许在内地省份考取的二级建造师证在西藏,海南地区跨省注册,但在手续上还需要考证省份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回出具一份末注册证明书,也就是仅限于初始答注册。
设立二级建造师的目的是由于我们国家国土面积很大,各地实际建设情况不一,差别很大,根据这个现实情况而采取分省设立二级建造师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由各省自主命题,自主安排考试,就是每个省的考试试题不一样,所以在制度上决策者就规定了二级建造师就不能跨省注册。
二级建造师复不能跨省注册这是政策上要求的,基本上适用于全国各个地区。
但是就跟二级建造师设立的原因一样,中国确实太了,不光是地理位置上差别很大,就是经济能力上也是有很大差别,所以在少数地区政策又允许二级建造师跨省份注册。
但目前仅限于,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地区,及少数内地省份,为了支持这些偏远地区的建制设事业,吸纳更多优秀的建设人才,允许在内地省份考取的二级建造师证在西藏,海南地区跨省注册。
但在手续上还需要考证省份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一份末注册证明书,也就是仅限于初始注册。
二级建造师考出后不能跨省市注册。
二级建造师考试知是全国统一,报名考试由各省市人事考试院组织。
二级建造师是地方证,考试合格标准由各省市根据整体考试情况上下浮动.在哪个省市参加二道级建造师考试,二级建造师的证书就只能在这个省市使用。
如:二级内建造师注册在该省市xx建筑公司,这个公司到C省市做工程,则这容张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随企业到C省使用。
二级建造师每年1月底2月初左右开始报名、5月底考试、8月左右出成绩、考试合格者可以在11月-12月拿到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可以,二级建造师考试和执业都是各省组织及管理的,百只能在本省一级建造师才能跨省执业。定上本不可以挂靠外剩但是,目前的实际操作中,跨省注册的很多。很多省都允许外省的挂进来。但是也有一些省不允许。
二级建造师的发证机关是:国家住建部和人事部,证书是全国通用的.但有一点,因为二建证书是地方建委注册,所以有地域限制度,只能在注册地使用.如果因工作需要调往外地工作,二建证书可以办理转籍手续。
(4)二级建造师跨省注册扩展资料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版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
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权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简单的说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不一定能跨省注册,因为有的省允许这样注册而有的省不允许。
是否允许请咨询2省的建设厅注册中心,人家的才是权威答复。
但只要注册了,哪个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全国通用的。
?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
根本原因是建设部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各省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
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楼主电讯广东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200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
但是2008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
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因为目前广东应该不是全国统考。
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再见下。
所以想要准确的答复只能是直接询问建设厅的注册中心。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 张鲁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六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 (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 二,新疆:? 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七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 四,宁夏??? (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建设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 五,浙江:? 、按照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六,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八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福建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
根本原因是建设部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各省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
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楼主电讯广东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200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
但是2008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
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目前广东应该不是全国统考。
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再见下。
所以想要准确的答复只能是直接询问建设厅的注册中心。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二月五日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 张鲁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六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 (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 二,新疆:? 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七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 四,宁夏??? (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建设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 五,浙江:? 、按照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六,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 第八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福建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
根本原因是建设部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因为二级建造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
能不能转入转出,怎么转入转出只有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能够给予准确答复,所以请楼主电讯该省建设厅的注册中心,人家的答复才是权威答复!我们这里回答的仅供参考。
文件渊源如下:2002年12月5日发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行政区域内有效,同时张鲁风的讲话《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提到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这也是设立制度的初衷。
但是2008年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又规定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义执业。
注意是“参加全国统考”。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二年十二月五日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 张鲁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其发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上海市:(一)申请人应当取得由上海市人事局签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主项专业)、《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指加考的增项专业),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暂不受理非在本市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
二,新疆:注册对象,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一级或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符合注册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广西(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第七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四,宁夏(七)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且该省(市)未使用建设部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的,应当提交该省(市)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五,浙江:、按照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精神,非本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在本省内注册。
六,天津(政策对证书地域要求不明确)第八条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七,福建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外向型企业所聘用注册建造师持非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需在本省注册的,可由省建设厅驻外办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二级建造师不能跨省注册这是政策上要求的,基本上适用于全国各个地区。
但是就跟二级建造师设立的原因一样,中国确实太了,不光是地理位置上差别很大,就是经济能力上也是有很大差别,所以在少数地区回政策又允许二级建造师跨省份注册。
但目前仅限于,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地区,及少数内地省份,为了支持这些偏远地区的建设事业,吸纳更多优秀的建设人才,允许在内地省份考取的二答级建造师证在西藏,海南地区跨省注册。
但在手续上还需要考证省份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一份末注册证明书,也就是仅限于初始注册。
目前是可以的,因为一建全国联网,只能在一个地方考试,二建暂不联网,有人就是在A地考出并注册后,又在B地考出,但有一点,无论在哪考出,目前注册时都要当地社保,无形中就限制了证书的多次重复考试和注册 .
可以的,二级建造师对区域没有限制的。
二级建造师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8)二级建造师跨省注册扩展资料
证书年审: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证书年检: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二级建抄造师一般是不能跨省注册,但是少数省份可以允许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袭、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百效。
少数地区政策又度允许二级建造师跨省份注册,但目前仅限于,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地区,及少数内地省份,为了支持这些偏远地区的建设事业,吸纳更多优知秀的建设人才,允许在内地省份考取的二级建造师证在西藏,海南地区跨省注册道,但在手续上还需要考证省份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一份末注册证明书,也就是仅限于初始注册。
二级建造师是否能跨省注册和怎么跨省注册的讨论由来已久。根本原因是建设部没有对跨省注册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同时政策文件前后矛盾,目前因为二级建造师版是归各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所以各省又有各自不同的规定,对二级建造师都有一套自己的办法。
黑龙江不接受外省挂靠,接受的省份有北京、福建、权宁夏、甘肃、青海。
你可以转到北京去,北京跟黑龙江之间比较近,办事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