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保安部经理。
成员:客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客房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楼层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保安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理小组可在事发楼层设立指挥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封锁消息,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保安、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酒店相关部门人员。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D、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E、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F、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J、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5、台风应急措施:
(1)各工作岗位人员应坚守岗位,未经允许或接替决不可离岗。
(2)工程部应对天棚、、墙外装饰、招牌等进行检查,必要时给予加固。应做好电力设备的保障工作,防止因台风引起线路故障或电击伤人事故。要确保下水道畅通,避免引致水浸。
(3)保安员要留意和指导车辆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坏。同时要加强警戒,防止坏人趁机作案。
6、发生爆炸物(恐吓电话)应急措施: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A、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字、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B、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C、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总经理或总值班员。同时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动。
D、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总值班员或相关人员,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
A、对电话内容绝对保密,并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值班员。
B、总经理、总值班员接警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召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进行磋商。
C、应急处理小组应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对炸弹进行搜索。
D、通知警方,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须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员到公共场所戒备,同时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员进行外围警戒。
E、警方到达现场并开展搜查时,保安部应知会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行动。
(3)对炸弹搜索的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参与对炸弹搜索的行动,但如果员工自愿并在确定风险系数后,可使用相关工具按有关程序进行搜索。
A、应急处理小组或保安部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B、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体。
C、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或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接报后须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D、在警方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知会各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事件处理中与有关部门的工作
A、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谨慎回答客人的疑问。
B、妥善处理客人对炸弹威胁的恐慌。
C、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有关调查并与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D、如有客人要求与某位权威人士通话,话务员可将电话转给应急处理小组成员。
E、酒店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话务员须将应急处理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各部门经理。
F、保安部负责派出人员到危险区附近的入口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达后,警戒人员应指引他们从后方区域到达事发现场。保安人员须保持警惕直到紧急情况结束。
H、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抢救和疏散。
I、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工程部须配合警方工作。
地震应急预案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编制的地震应急方案。
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根据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共分四级。凡符合下列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判定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该级地震灾害事件: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300人(含)以上人员死亡的地震。
(2)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含)以上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含)以上的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5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下且较严重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5级(含)以上、7.0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20人(含)以上、5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含)以上、6.5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1)造成了2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
(2)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含)以上、6.0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2)医院地震应急预案扩展资料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在震中区,从地震发生到房屋倒塌,来不及跑时可迅速躲到桌下、床下及紧挨墙根版下和坚固的家俱旁,趴权在地下,闭目,用鼻子呼吸,保护要害,并用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以隔挡呛人的灰尘。正在用火时,应随手关掉煤气开关或电开关,然后迅速躲避。在楼房 应迅速远离外墙及其门窗,可选择厨房、浴室、厕所、楼梯间等开间小而不易塌落的空间避震,千万不要外逃或从楼上跳下,也不能使用电梯。在户外 要避开高大建筑物,要远离高压线及石化、化学、煤气等有毒的工厂或设施。
(1)预案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 (2)预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3)应具广泛的社会性,只有全面动员,才能做好全社会的抗震救灾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⑴ 应急回机构的组成和职答责;这是应急预案能够实现的组织保证.
⑵ 应急通信保障;这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条件.
⑶ 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这是应急行动正常有效开展的物质基础.
⑷ 应急、救助装备的准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优劣、多少和有无决定着应急救助的实效.
⑸ 灾害评估准备;提供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向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提供灾情信息,是地方政府作出应急救灾部署和决策的重要前提和依据.